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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涉及壟斷,電動機車換電標準將再研議

政府出錢投資
再出錢買斷技術?
我是不是誤會了甚麼?
人在江湖飄  哪能不挨刀
拿特定廠商的專利當國家標準不只壟斷而已還圖利特定廠商!
其實這個方向是正確的,只不過政府的做法太粗糙! 本文最後由 mfo-546 於 2018-1-15 09:2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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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發表於 2018-2-17 18:26
再研議一下
反正最後也是壟斷
看看怎樣才能吃得好看一點
我不反對電動車,但是我討厭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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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而且手法粗造,每天宣傳 屁眼2.5 貶低別人持有動產, 以它標準放在人身上是不是有慢性病的浪費資源都要一個時限內自我了結不然處死!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1-16 17:11
老了沒回憶沒關係,但~要是有一大堆後悔就慘了~
66#
life 2018-1-15 22:03 只看這個作者
不然充電站開放各廠共用,
但電池維持各家自己使用自家貨,
這樣會好些嗎?
67#
bennylee 2018-1-15 22:35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整個政策都是一路圖利gogoro,我不反對如此,如果能夠導致這產業有正向發展,但是,對於國內經濟市場有何正面回饋呢?不要只是拿公帑去圖利特定財團這才是重點
謝謝分享
還是買不下手
我就想說政府訂這樣的政策,其他大車廠怎麼可能束手就擒,乖乖接受,付gogoro權利金,他們也不是軟柿子,果然讓政府改口了,接下來就看誰的後台硬吧?
這種公共議題
政府不自己出來接
每次都推給廠商
利益當前的東西
廠商自己擺的平才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