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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汽車右轉,機車從後方撞上)肇責誰比較大?

JeffreyTsai 發表於 2018-5-22 21:02
不管比例如何, 你肇責的%比較大,
無庸置疑....

呃...........你也提一下你的觀點嘛~~,直接一句話就說我肇責大,這樣我會很不甘願!!拜託!!
19701024 發表於 2018-5-22 21:39
完全錯誤的法規理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

有夠專業的啦!!我有經過那邊時,我下車量一下好了!!!其實從影片的部份很清楚,我一下交流後我一直保持在外側車道,撞擊時雙方的車也還在外側車道所以對於初判我真的很不服!!
這算是追尾事故

責任在摩托車才是

看那路段,路邊是15公分線,並不是慢車道


第三責任險有保的話,應該也不需要在這問一堆~  去問保險公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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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認定也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很多車友扯說前轉彎車要理讓後直行車先行, 我也是醉了。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5-23 18:59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比奇堡 海綿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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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1024 發表於 2018-5-22 21:39
完全錯誤的法規理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

你對法條的理解也有問題


101條超車的規定,不適用於樓主發生事故的「多車道」路段

101條超車規定只適用於同向1快車道,或是同向1快車道+1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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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沒有寫的地方請勿自行解釋 超車規定寫的是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 哪裡有註明只適用於同向1快車道,或是同向1快車道+1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的路段? 而且此法規如果只適用單一車道, 那又何必贅言寫欲超越同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5-23 18:55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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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魯蛇 發表於 2018-5-23 16:16
你對法條的理解也有問題

法規沒有寫的地方請勿自行解釋

超車規定寫的是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
哪裡有註明只適用於同向1快車道,或是同向1快車道+1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的路段?

而且此法規如果只適用單一車道,
那又何必贅言寫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
直接寫欲超越前車不就好。

照你的說法,那我騎車行經多車道,
欲並行超越同車道之前車時,
又該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哪條哪款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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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實在很不想回~ 法令就在那邊,都不去查 自己去查「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吧~ 懶得查,沒關係,幫你查好了: 本  文:[/backcolor]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5-23 19:58
天生魯蛇 發表於 2018-5-23 16:11
這算是追尾事故

責任在摩托車才是

我的認定也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很多車友扯說前轉彎車要理讓後直行車先行,
我也是醉了。
suger_lee 發表於 2018-5-22 17:57
等你撞上無敵大迴轉的車輛
對方還一直咬說這叫前後車時
你就不會覺得這很詭異了

無敵大迴轉還是要看怎麼轉,
如果是雙黃線,那當然是不能迴轉。
如果是外側路肩或慢車道跨線迴轉,
那當然也是不行。
但如果在可以迴轉之路段,
前車緊貼最內側迴轉,
後車卻追撞上去,那就後車的問題了。

所以與迴轉車輛發生車禍也不一定全是迴轉車輛的肇責。
19701024 發表於 2018-5-23 18:55
法規沒有寫的地方請勿自行解釋

超車規定寫的是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

有時候實在很不想回~

法令就在那邊,都不去查

自己去查「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吧~

懶得查,沒關係,幫你查好了:


本  文: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        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二、有劃線雙車道,除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七條規定外,並        應依同規則第一0一條之規定超車。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        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交通部71.05.17        . 交路字第一一五八三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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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善知識, 請教: 如果機車在多車道路段超越前方同車道的機車, 也算是變換車道?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5-24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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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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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JJch 2018-5-23 22:26 只看這個作者
這要看你怎麼轉的 很多人要轉彎光打方向燈而已
而且我看你影片了 你車速也不慢 而且你是屬於很快速的停下來想要轉彎的類型你開車方式真的要改 感覺也蠻衝的 不然哪天會花更多
在對方眼裡就會看成你突然煞車 他原本可能不認為你要轉彎的
不要以為打方向燈就無敵了 超速是你說的 沒有測速都採無罪論
而且就算超速也有比率問題 判決結果影響根本不大 以後看你開車要不要覺得很無敵
開車也是要看後方有沒有來車的  你這種就是沒看後面有沒有車的
要小心再小心 對方告你傷害也無敵了 基本上初判影響蠻大的
你可以再花3000塊試試看 不過傷害他也可以跟你玩



本文最後由 JJch 於 2018-5-23 22:3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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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車速不慢?但我車速在速限內啊?如果套一句你說的"超速是你說的 沒有測速都採無罪論",你為何認定我車速快??況且超速也不是我說的啊?是警方判的啊!!沒有有很快速的停下來轉彎,影片播出的就是那樣我不予置評(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5-24 18:58
沒超速也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發表於 2018-5-24 02:06
天生魯蛇 發表於 2018-5-23 19:58
有時候實在很不想回~

法令就在那邊,都不去查

感謝善知識,

請教:
如果機車在多車道路段超越前方同車道的機車,
也算是變換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