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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機車撞上,機車的錯較大?

我是覺得你今天行人想闖紅燈沒問題

但至少也看一下有沒有來車

這樣過馬路跟自殺沒兩樣

至於騎士也是倒楣遇到這種的還要負上七成的責任

無言...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這法律是基於人命優先的概念來訂立,國外都認為是正常的,當然違規的行人也會受到相對的罰則;只是在國內浪漫的行車文化、守法態度,再加上「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的現行觀念,看來很難得到一致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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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8-2-2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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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he 發表於 2018-2-1 19:33
這新聞告訴我
原來行人可以任意闖紅燈喔

沒這回事,行人闖紅燈也是違規的。
有這條法規
所以才會衍生碰瓷黨阿
11號公車帝王條款...行人違規,機車撞上,機車的錯較大?8559
只能看判決了,我遇過機車賠償的,也遇過行人賠錢的
帝王條款呵呵
法律都在保護壞人
我自己的習慣是,不管有沒有斑馬線,只要有人在路邊在左右看或是看手機,我就會特別注意。
老了沒回憶沒關係,但~要是有一大堆後悔就慘了~
很明顯是機車的錯啊 根本飆車
因為這裡是台灣
如果是汽車撞到的話就是行人的錯
因為這裡是台灣
行人的路權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是相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