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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機車撞上,機車的錯較大?

行人只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就有帝王條款保護。

就算是行人違反號誌,也是責任比例的問題,撞上的車輛很難免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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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強調一下,斑馬線優先是 [ 沒有交通號誌 ] 時候才成立。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2-1 09:48
有紅綠燈的斑馬線行人還是要依照燈號過馬路的....交通部每年收入高到離譜卻很少去電視宣導一些交通知識.... 本文最後由 ren1357 於 2018-2-1 09:12 編輯

13#
SE-R 2018-2-1 09:10 只看這個作者
果真是鬼島,  交通法規有問題
在鬼島,開四輪或騎二輪的撞上行人,特別是走在斑馬線上的,不管行人是規規矩矩或是不守規矩的(如突然衝出),撞擊方負的責任絕對比較大,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就讓你揮不完了~~
可悲的法條~
不是各位選出來的立委諸公們的德政嗎?

莫名其妙沖出來
鬼才煞得住吧
對方如果掛掉 自己就是輸家
反山葉 支持本土兩陽
先死的先贏!!!
這是台灣的法律~
天生魯蛇 發表於 2018-2-1 08:08
毫無疑問,摩托車的錯,世界各先進國家,行人的路權永遠是最大的.

記得以前看過德國案例,行人闖紅燈除了負擔車損,如果其他人受傷或死亡還要坐牢。
rolkilos 發表於 2018-2-1 08:51
行人只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就有帝王條款保護。

就算是行人違反號誌,也是責任比例的問題,撞上的車輛很難 ...

強調一下,斑馬線優先是 [ 沒有交通號誌 ] 時候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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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查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 第一項是規定行經無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接下來的就是行人穿越道的帝王條款。 雖然立法本意應該是要保護在燈號變換時無法穿越完馬路的行人或是解決轉彎車輛跟行人的路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2-1 10:37
20#
SE-R 2018-2-1 09:55 只看這個作者
美國不是行人最大, 行人闖紅燈是100% 行人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