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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機車撞上,機車的錯較大?

kashmiri.dcvr 發表於 2018-2-1 09:48
強調一下,斑馬線優先是 [ 沒有交通號誌 ] 時候才成立。

請自行查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
第一項是規定行經無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接下來的就是行人穿越道的帝王條款。
雖然立法本意應該是要保護在燈號變換時無法穿越完馬路的行人或是解決轉彎車輛跟行人的路權爭議。
但也構成了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條件,所以除非能提出應注意、有注意但無法注意的有力證據,不然在行人穿越道上撞了行人,在法律上是沒優勢的。
22#
lora 2018-2-1 11:25 只看這個作者
各打50大板
1.又一個用跑過馬路,請參考日本小學生如何過馬路。
2.路口須減速慢行,請參考交通法規。
不用獻慕日本交通,因為所有路邊都不能停車。
不用獻慕台灣可以隨便停車,因為每年有二千人要出局,代價很高要慎思。
兩個互告吧
反正都有受傷
看誰站得住腳
大不了就是這樣而已
倒霉了
不一定你贏
法律保障違法的人
騎車速度依路況行駛
現行法律斑馬線行人擁有絕對路權
最後到了法院就看法官違規判定比例怎麼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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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ric6110 2018-2-1 13:04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好像不只台灣是行人最大,日本開車的也是禮讓行人,雖然日本人普遍守法,是有看過行人來不及過完馬路,車是停在那等人過完才會前進,有水準到後車也不會按喇叭...
jacklikezp 發表於 2018-2-1 01:38
照你這樣說 只要人物突然跑出來
車都一定要煞住 或是別撞到
但願你都不要遇到這種事情
先幫你備份一下

不必備份什麼啦!
前人有在講,後人不領情,一定要等你撞到阿貓阿狗擂慘時再來檢討自己的騎車方式是否有問題也行!畢竟很多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

ps 1:我個人的經驗是時速七十公里以上撞到橫向衝出的中型犬而擂慘,復原時間一個月起跳。這還是指四十歲以下的年青人,年紀愈大恐怕復原愈慢。

ps 2:如果你沒把握能隨時煞停,就表示你騎太快了!怪別人從旁衝出之前?何不問問自己是否正是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8-2-1 18:13 編輯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基本上行車時,到路口本來就要注意,尤其是有斑馬線的路口,畢竟行人優先。

這個案例,小孩固然有錯,但畢竟他是在斑馬線上,所以應該是騎士的責任較大,但我相信,經過這一次,這小孩應該不敢在這樣闖了...行人違規,機車撞上,機車的錯較大?5822
29#
redcomet0222 2018-2-1 14:36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TIRURU 發表於 2018-2-1 01:26
這應該反問自己。
如果是狗或貓違規,然後車去撞到,你覺得車的錯沒有比較大?
今天你會有這疑問,代表安駕 ...

黑人問號.jpg
這種情形~
前後輪 TT92GP TT93GP 才煞車殺得住, 我家3隻二輪都是
一般機車行裝的便宜貨-輪胎~ 急煞車... 摔死你行人違規,機車撞上,機車的錯較大?6110

Dunlop TT92GP TT93GP ~~  日本HONDA原廠- 推薦指定用胎行人違規,機車撞上,機車的錯較大?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