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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

41#
cby 2010-11-12 09:36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0# sdee0409 的文章

你似乎沒看懂我表達的內容
該不該臨檢?  答案是肯定的
該不該設立獎勵? 答案也是肯定的
但是最重要的是使用的方式以及處理的心態
殺雞是否要用牛刀, 放屁是否要脫褲子
沒有人說不可以, 只是當你這樣做的時候
真得恰當適宜???

誠你所說, 人類最慘的地方就是自私
一般大眾跟警察都是血肉之軀
有自私的人民就有自私的員警
有蠻橫的刁民就有腐爛惡質的員警
事情是一體兩面, 別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我想很多事情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對的就該堅持, 錯的就該檢討
不管事一般大眾或是執法人員
若是永遠都有一大堆的藉口來替自己戒護
那就永遠活在自己的世界吧
最近版上有一篇辱罵員警被告罰萬把塊的文章
當員警做的是對的時候, 即使遇到刁民, 最後仍然得到合理正義的判決
"適當"的臨檢對於治安跟交通的確利大於弊
然而"過當"的臨檢是不是該好好檢討呢??

我想此篇原意本來是該討論廢除罰單獎金的決策
感覺已經偏離主軸太遠, 也許彼此都有各自的立場, 大家的意見我也虛心領教,
若是覺得此決策是對的, 過多無謂的爭論真的沒任何意義
若是覺得此決策是錯的, 歡迎針對錯誤的地方提出討論
大家心中各有譜, 判斷是非每個人心中自有一把尺, 對錯與否時間會說明


[ 本文章最後由 cby 於 2010-11-13 16:33 編輯 ]
既然已經偏離主軸太遠....那應該要進回收桶囉?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7650 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6560
43#
woi 2010-11-12 12:2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cby 於 2010-11-12 01:07 發表
你也花了不少時間再回覆, 提出很多說明
希望台灣廣大的員警都像你這樣肯用心思就好  

這要謝謝你的誇獎,我們做事一向是實實在在的啊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4308
北市北縣單單市區交通違規罰單件數是否佔全台灣最高比例
以你身分應該不難查出
至少就我一般民眾所能獲得的資訊來源, 不管是網路或是媒體的數據皆是
若是有錯誤也請你將數據提出指正說明

這裡很奇怪~~你說的話~我提出質疑,竟然要我舉證?!
舉證責任應該在你喔!!
其次,北市北縣的罰單佔全國比率多少應該不是你講的話的重點,你所強調的是前面三種告發件數的比率
最根本的問題是違規???  乍聽之下似乎所言慎是
但是導致違規的最根本的原因卻被你忽略了
台灣超過半數以上的罰單是怎麼來的
1.道路設計不良導致用車人違規
2.標示不清導致駕駛無所適從
3.法令規定不明確, 讓玩車的人沒法源依據, 模糊地帶又被員警所利用

不管哪個縣市開得多,你堅持上面三種狀況是交通違規告發最高比例的項目,這才是你要表達的本意吧
我很明確的指出在台中是這種比率很低,你就開始扯到北縣市罰單佔全國最多~?不管北縣市罰單比率是不是最高,但我很明確可以告訴你,你說的上訴這種情形,就我在台北縣、台中市實務運作7年,並沒有上述你說的這種比率。我也說了,因為你都跟改裝族在一起,所以你一直覺得是上面這樣,但是不是有管窺蠡測之嫌???

對於秀朗橋的臨檢是不是只針對某部份改裝你可以去查證
至少我說的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車攔下來, 低頭看頭燈, 疑似改裝的就叫到旁邊, 沒問題的就揮揮手叫你走
並沒有說不能抓, 只是持續接近兩個月每次都動員大批警力
我不解的所在你也說了沒什麼專案, 那更加讓我疑惑了, 員警能續兩個月幾乎天天來此報到
看來台灣的警察還是非常的有責任感, 不是為了某專案或是例行性公務
純粹是自動自發的精神, 實在是可敬可佩, 被不知情的人民所誤會阿,你說是吧

當然不是針對改裝了~針對的絕對是[酒駕]跟[飆車]
飆車族9成以上都有改裝,雖然有改裝不等於飆車族,不過有看到改裝也是可以告發的
但不等於你說的[針對某部分改裝],你言下表達的意思是,[只抓某部分改裝],而事實上只要有違規都可以告發。
的確全國從來沒有針對[改裝]有專案,這我不需要舉證,因為有專案我就會參加到

其次封橋臨檢逐台檢查就是一般的擴大綜合勤務
(我前面說了~警察就是一種勤務多種功能)
這種綜合性勤務一個月會有數次,先前沒有封橋不代表現在不可以有,本來可能不重視封橋,現在剛好把封鎖點改到橋上而已,就引起你眾多聯想,是你想太多吧

某些縣市最近還開始玩[封鎖式路檢],用超過上述封橋的警力,將大型路口8個車道(4進4出)全部封鎖,逐台檢查,讓你看到了是否又要大作文章??[不懂動用大批警力封鎖路口針對特定改裝幹嘛]
至於道路或是標示改善的問題
下了班的員警也是一般的民眾, 而員警也是從一般大眾出生的
以員警職務的身分去作建議, 就如你所說的可能過程繁瑣困難
但員警是否能以一般民眾的身分致電到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就讓大家去思考吧

你一般民眾打電話去就說沒人理你,難道員警用一般身分打過去,就會獲得禮遇及重視?!這也可以給大家去思考
常有違規的路口,我下班經過就是提醒,自己不要犯同樣違規,所以我也不會被照相告發
至於說一個路口是否有陷阱會導致[全部]或[多數]用路人不小心違規而被告發
就比率上來說必定是不多的
簡單說車流量一大時自己要注意,不能老是說[公車佔住慢車道、有陷阱]等話
我因為知道不能因此違規,所以幸運的從沒被照相告發過

PS.
針對此討論所有回覆, 若有冒犯到優良認真負責的員警, 還請見諒
也許我運氣比較差, 週遭的朋友與我遇到的幾乎都是觀感比較差的事件

其實你就是針對你所表達的上述三種態樣覺得不爽而已
1.路口陷阱(道路設計不良)
2.標示不清(標誌標線問題)
3.告發改裝車
我簡單做個假設
為什麼你跟你朋友會觀感不佳?!
改裝被刁嗎??未注意到某些標誌標線??在路上跑時因為趕時間常搶快,稍有被擋到就騎禁行機車道?
從警七年,駕照拿了十幾年,十幾年來在台北縣市住過大同區、萬華區、中正區、板橋市、永和市、中和市
改裝只改內裝,幾乎不動外觀(8年前裝HID,不過兩年多就壞了改裝普通H4)
即便是逐台攔也從沒被特別處理

另外,改裝法規從來沒有不清楚
法規是清楚的,是執法人員不清楚,執法時不夠嚴謹罷了,
有受過訓練的執法人員,單開出去遭到申訴成功的機率會趨近於0
改裝品可以賣為什麼不能裝?!可以裝啊~你到TIS去裝,警察管過嘛?!
現行法令就是如此,不能在[道路]上做這些事情,不滿意,可以找民代修法
而不是來怨嘆執法單位
44#
cby 2010-11-12 12:2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2# ducaticorse 的文章

是提醒不要把問題越延伸越遠
東扯西扯, 講也講不完
有人就是想無限延伸話題, 那我也沒轍
是文章該進回收區, 還是不停將本文扯遠的人該閉上嘴
這我就不清楚囉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5902
45#
cby 2010-11-12 13:22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3# woi 的文章

為什麼你總是把話題延伸再延伸
我提到交通案件是哪些類型
但是你用台中縣市您的罰單來回應我
這不是很奇怪嗎??
是不是應該以全台灣的罰單比例來看才算客觀
我會提到北縣市是最高, 是因為全台灣最大宗的罰單都在北縣市
你一直在誤解, 那我也沒辦法囉
今天是你質疑我提出的比例之說
你要質疑請你拿出數據, 拿不出來說再多也是一樣
我第一次看到質疑別人不用拿出證據只需動嘴
也許認知不同, 沒關係, 下次我遇到類次的情形我也會效仿你的方式
並告訴對方這是人民保母灌輸給我的知識, 受益受益

另外你一直說我跟我朋友是改裝族什麼的
本來不想講的, 從一開始就覺得啼笑皆非
把自己的主觀意識灌輸在別人身上真的不可取
是從哪裡得知我或是我周遭的朋友是改裝族?
都不知道你說這些話的根據是哪裡來的
你看過我的車? 還是單憑的你的神準第六感??
身為警察有這種先入為主的想法真的很不恰當
凡事應該秉公處理不是嗎??

針對的絕對是[酒駕]跟[飆車] , 你的依據又為何呢?
(我遇過的[酒駕]跟[飆車]臨檢幾鮮少有監理人員陪同的喔)
至少我常常經過那路段, 擺在眼前的事實就是這樣 (由現場的監理人員判斷是否違法改裝)
版上你也可以去搜尋, 不只秀朗橋, , 台北橋重新橋都有類似的臨檢
規模陣仗是否一樣我沒經歷過的我不敢亂說
也許白紙黑字名義上寫的是針對[酒駕]跟[飆車]
實際上現場員警針對的是什麼, 眼見為憑, 大家心知肚明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你提出的也只是你的經驗跟判斷
您當時是在現場執勤的員警又或著你確實去查證過?

你說"其實你就是針對你所表達的上述三種態樣覺得不爽而已"
不知道你從哪裡看出來我不爽?? 真是有點莫名其妙了
我舉民權復北的例子, 表達的也只是道路設計的不良,
以我現在現在騎乘進3年的這台車, 只被開過一張63公里超速罰單(並沒要證明什麼)
我沒因為這三項開過單,我真不知道我為何要不爽???
主要是說明的是警察在面對這三種型式去做臨檢開單的心態跟動機

法規是否有不明確, 我隨便舉個例子
X-HOT 或是多數重車原廠都有配備魚眼頭燈
而裝設魚眼的規定是怎麼定的你應該很清楚吧
需要具備水平還垂直可調!@#$%^&*()巴拉巴拉的
請問這些車有符合嗎?? 只因為他是原廠的所以???
漏洞在哪裡, 真的懶得鉅細靡遺了
樓上好像都沒針對這話題再討論, 怎麼你又突然將主軸偏離??

是否有部分警察為了開單而開單, 大家心知肚明,
政策這樣改對於正直有在做事的警察更應大力贊同不是嗎?
人民媒體不能再藉此炒做, 執法的員警也不會因此被質疑
這樣有什麼不好的呢??

[ 本文章最後由 cby 於 2010-11-15 23:25 編輯 ]
46#
woi 2010-11-12 13:59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45# cby 的文章

你效仿我什麼??胡吹也要有所本,你一直強調你上述的三種類型罰單是比率最高的,請問證據呢?你沒證據就講這種話,還要別人舉證?!
北縣市人口佔台灣三分之一,不過並沒有辦法支持你所說的三種類型罰單比率是最高的;其次我也待過台北縣,也在第一線執行過勤務,所以你不用拿我在台中與你北縣狀況不同來岔開。

另外改裝法規基本上都是保障原廠裝設,監理站與其他政府單位的不同步,不代表警察就會恣意而為。原廠的配備被開改裝的告發量想必你一定有數據囉?!
我沒有岔開話題,基本上上面的回應都是引用你的論述做回應。我說過不好的員警一樣有,取消獎金對我來說也沒差。再拉回來說你說的封橋路檢,即便是交通獎金取消~一樣的狀況還是會繼續有,照樣取締改裝、找樣有監理站人員。針對的是酒駕跟飆車我當然有證據,只不過有監理站人員來配合,我還跟環保局的一起上班過哩!
剛剛看完樓主與其他大大提出的看法及評判
個人認為woi提出很多意見並無偏離主題
皆是佐證及答覆一些上述問題

針對開頭樓主藍字部分提到
秀朗橋有大批警力實行臨檢情事
警察有告發紅單行為是可能有的
前提一定是違反交通處罰條例規範的條文
但為了績效獲獎金而開單
或許真的有這種員警存在
(不過聽到woi大大解析。原來獎金額並沒有想像中高..)
但總而言之就是有違規事實也不會是硬坳
如有爭議或不服提出申訴案當然也沒問題
而且現在申訴並不會比警察開一張紅單還難
再來
員警在臨檢駕駛人過程中
不會執著在開紅單
而在查驗身分同時
是有可能攔到酒駕、通緝犯、持有毒品或毒品調驗人口

以下題外話參考
並不是所有通緝犯都很危險
也不需要大批警力去支援圍捕
例如酒駕觸犯公共危險未繳罰金或罰金分期去繳納完成就被法院通緝的案例很多


還有派出所不會因臨檢勤務而耽誤其他勤務唱空城
派出所24小時都會有員警值班及其他員警可以受理報案

小弟還是認為警察執行臨檢的勤務挺複雜的
因為突發事件皆不能預知
例如今天是酒駕的專案
理所當然著重在欄查酒駕方面
但有其他交通違規
總不能擱在一旁不舉發
如果其他違規不舉發  
這樣旁人看到會有何觀感

縱使取消獎金
依然會有員警認真依法執行取締

[ 本文章最後由 BlackBirdWei 於 2010-11-12 15:38 編輯 ]
48#
cby 2010-11-12 15:59 只看這個作者
數據會說話, 是我在胡吹呢? 還是????

<<99年統計至6~8月資料>>
916,831 違規停車         
593,665  闖紅燈直行左轉     
583,661  違規停車拖吊      
563,497  不依規定轉彎      
444,166  違反高快速公路規定
301,625  爭道行駛       


<<統計年報(應該是去年98年度)>>
940,336  闖紅燈直行左轉     
905,608  違規停車拖吊      
882,298  不依規定轉彎      
721,025  爭道行駛           
654,288  違反高快速公路規定

====以上資料來自官方數據(針對全台)====

單單對99.98的統計數據
僅把數據最高的前幾名列出
(除了違反高快速公路規定 這項, 其他項的細項幾乎都是台北市與台北縣佔了總量的前兩名)
而爭道行駛這塊就包含了常見的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者。
這些排名中所有的項目皆可能因下兩點導致駕駛人違規
1.道路設計不良導致違規
2.標示不清無所適從

駕駛人固然要對違規負最大的責任, 也並非上述兩點就能概括全部
然而是存心有意要違規還是無心無知導致違規的呢?? 這只能自由心證了
而的的確確是有心人利用此2點來消費民眾, 我也不想明說了
今天員警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是員警本身出了問題, 還是錯誤政策或設施導致人民誤導呢?
兩者應該都有影響, 至少我很清楚的知道, 執法人員的素質沒提升,心態與動機沒有改善
再好的政策與設施規劃, 都不會改變些什麼
最後還是要對確實有在認真負責用心的員警致上最高的敬意

以下連結跟影片供參考

1. 違規停車撤銷率佔20%

2. 爭道行駛規範

3. 不依規定轉彎, 闖紅燈直行左轉


PS.
數據跟一些參考連結貼出來供參考, 反正事情一體兩面, 白的要描成黑的也不難,
有人想用獨到的見解來剖析我也沒辦法阻止,
振振有詞頭頭是道鉅細靡遺的描述也可能只是無稽之談罷了

[ 本文章最後由 cby 於 2010-11-12 17: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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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 + 5 解說詳細!老在號志及道路設計不良處後開單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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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kylong 2010-11-12 16:52 只看這個作者
感覺影片中很多是作業疏失
真的改成開錯單要被記申誡的話
我覺得開單效率似乎會持續低下190.gif
慘了~路上的敗類會來越多了190.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