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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

31#
cby 2010-11-11 18:10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0# woi 的文章

我想不同縣市警察的作為當然不同
北市北縣的臨檢內容為何
可以去問問看在地的用車人
你隸屬的縣市開出的罰單內容也許不如我所說
但就數據而言, 北市北縣罰單佔所有罰單的比例確實是最高的

另外秀朗橋的例子確確實實是專門改裝, 我並非胡亂說
因為現場有監理人員陪同, 我自己常經過那路段
專門抓HID與頭燈改裝, 單向現場8~10名警員遇到紅燈列隊進入車陣開始低頭檢查頭燈
違法改裝確實該抓該罰,但是幾乎天天出動15~20名的警力雙向封路臨檢, 持續至少1~2個月
請問這是每年固定幾次的大規模的臨檢還是警察另有目的
一間派出所扣除外出巡邏的員警, 留在所內的執勤員警有多少
這樣持續1~2個月, 每次都15~20名警力,
難道都沒其他的事情可以做???
即使要抓違規也不用動用這麼多的人員
又不是在抓飆車族還是爆走分子
我只看到現場的警員輪流不停的寫本子, 臉上洋溢著燦爛的笑容


[標示不清]、[道路設計不良] 就很多了可以說了
就說最常見的禁行機車, 兩段式左轉.....等等
台北市民權復興北路口, 因為民權東路在此東西向並非直線延伸
因道路設計不良導致尖峰時段很多機車族在路口處誤闖快車道
原本路口5公尺內不應設置相關禁止標誌, 此路段也未落實
此案上過新聞, 身邊的朋友當時也因此吃了罰單, 申訴也無下文
新聞播報約過1星期後, 工程單位也承認此路段的確應改進
將禁行標誌後移了約10~15公尺
還有很多案例, 也不想再贅述了


在台北縣市, 常常看到很多標示不清的路段
每隔一陣子就會看到警察出沒開單
對於外縣市或是路況不熟的駕駛, 往往都逃不過被罰的命運
但是很有趣的事, 過了3~4個月甚至更久
那些標示不清或是設計有瑕疵的路段卻仍然沒有改善
若是知道此地點可能造成違規, 也說明了警察知道問題所在
瑕疵並非員警所造成, 但是當員警發現瑕疵的時候
有善盡告知相關單位進行改善嗎??  還是利用此陷阱來做開單用途
試問台灣道路標示不清或是設計不良的提報案件中
由警方提報的佔了多少比例呢??多半是民眾吃虧申訴後才獲得重視

我並非要把警察說的多壞
今天交通案件, 用路人要負絕大責任
但是員警在這中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腳色, 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
才是我想表達的

PS.大家有各自的立場各自的論述, 本文主要也是針對此政策的更改陳述
太多偏離主題的內容爭論也不會改變什麼, 就靜觀其變吧

[ 本文章最後由 cby 於 2010-11-11 18:53 編輯 ]
32#
雛形 2010-11-11 18:20 只看這個作者
看著警察被批評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7201

但幕後是政府阿084.gif
33#
king-wu 2010-11-11 18:28 只看這個作者
我想..警察是執行者角色...警察沒有義務特別去向政府單位說明哪裡路段標示不對...剛好而已..因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我們的身體飛機炸彈,當與敵人的兵艦陣地..同歸於盡
34#
sdee0409 2010-11-11 18:29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cby 於 2010-11-11 13:36 發表 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988
今天沒有人說違規是對的
也沒有人說違規不能開單
更沒有人說違法改裝是對的

問題的癥結點是心態以及作法
今天若是出動某駐點整個消防隊, 只留手1.2名人員
為的只是捕蛇拆虎頭蜂窩
請問你做何感想呢????

該不該臨檢抓違規,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這些抓違規開單的員警的初衷是什麼呢
真心為了改善交通 , 杜絕不法改裝, 還是有其他動機, 我想員警自己最清楚
若是出發點跟心態就錯了
後面就別談了吧


那個叫擴大臨檢..上面有人說2~3年..那個叫專案..路邊站的那個是擴大臨檢
二個不同..擴大臨檢排那麼多人..在一個交通要道上有多少台車經過..
每一台車都攔檢..排一,二名警力早就塞滿滿了..到時人民又反應為何造成不便
不全攔又有人說為什麼攔我不攔他..你要說因為我看你比較(水小)嗎= =
臨檢和拆蜂巢不一樣好嗎~"~
不攔到時治安敗壞又怪警察沒在做事..太拼又說警察搶錢..
以臨檢來說..台灣改裝車有多少..酒駕的有多少..
但台灣通輯犯和重大要犯又有幾個?相信不成正比吧..
如果數量一樣多..包準天天抓到..有抓獲的績效誰又想要開單績效..
攔到改裝車不開..後面人民看到又說警察沒做事..開了被開的又喊改裝無罪..
有人為警察想過嗎?

初衷是什麼呢?警察也是討飯吃也是在工作..他工作的目的就是為了活口..
打擊犯罪為中心的也有只是少數而已....
別拿初衷放在人家頭上..工作是為了什麼?我是佛心來的...
幫老板賺錢?促進經濟繁榮?造福社會?
警察也只是在做他該作的職務而已..
35#
cby 2010-11-11 18:4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3# king-wu 的文章

確實是如此
藉由開罰單警惕用路人
然而根本的問題並沒有解決
只會繼續延續下去
只要沒有人去申訴就永無止境

同樣的人民也沒有義務去做申訴
那問題是不是就這樣擱著呢??
身為人民保母並非就是神, 警察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但道德情操是不是要更經得起考驗呢
留給大家自己去思考吧

[ 本文章最後由 cby 於 2010-11-11 19:10 編輯 ]
36#
king-wu 2010-11-11 19:10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5# cby 的文章

解決眾人的『大問題』..這算是政治了...我想警察很難去淌這渾水..
人民(我們想老百姓)會申訴...也大部分是『自己個人』權益遭受侵害時才會做得...這社會很現實...

說這些很無奈..
但是..活在法律下..是最最基本的道德...這點已經很多人做不到了....
想要改變..可以...那就是得到權勢...但是權勢會讓人墮落...呵..
......但這一點..永無止境...
其實我懂你文中意思..你也因該了解我說的囉..
我們的身體飛機炸彈,當與敵人的兵艦陣地..同歸於盡
37#
woi 2010-11-11 19:45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cby 於 2010-11-11 18:10 發表
我想不同縣市警察的作為當然不同
北市北縣的臨檢內容為何
可以去問問看在地的用車人
你隸屬的縣市開出的罰單內容也許不如我所說
但就數據而言, 北市北縣罰單佔所有罰單的比例確實是最高的

你又來了~又說[最高],請問數據在哪裡呢?!
基本上~我也待過台北縣,秀朗橋剛好就在我以前服務的分局附近
你也可以問問用車人~被開[未戴安全帽][無照駕駛][酒後駕車][闖紅燈]的比率有多少
不能因為你所認識的[用車人]都是改裝族,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吧!!

另外秀朗橋的例子確確實實是專門改裝, 我並非胡亂說
因為現場有監理人員陪同, 我自己常經過那路段
專門抓HID與頭燈改裝, 單向現場8~10名警員遇到紅燈列隊進入車陣開始低頭檢查頭燈
違法改裝確實該抓該罰,但是幾乎天天出動15~20名的警力雙向封路臨檢, 持續至少1~2個月

我當然可以確定不是[專門]抓改裝
全中華民國的警察從來沒有針對改裝車成立過專案勤務
監理站人員來的勤務是[監警聯合稽查套裝機車]或[防制危險駕車]勤務
為何要抓改裝?!我只能說~飆仔有9成以上都有改裝的情形
原車型車色不符也有可能是AB車
很簡單的是在你看來就是[針對]改裝
而事實上,警察一種勤務多種功能罷了~酒駕、飆仔跟通緝犯相較改裝車之下還是比較少的

請問這是每年固定幾次的大規模的臨檢還是警察另有目的
一間派出所扣除外出巡邏的員警, 留在所內的執勤員警有多少
這樣持續1~2個月, 每次都15~20名警力,
難道都沒其他的事情可以做???

警力的調度,很難跟你去解釋~
基本上以中永和地區的派出所~一個所至少都有45員額以上,大所甚至到60以上
要封閉秀朗橋至少由三個單位聯合執行臨檢~對於警力負荷是足以勝任

即使要抓違規也不用動用這麼多的人員
又不是在抓飆車族還是爆走分子

事實上就是在防制飆車,防制危險駕車跟酒駕絕對是警政署最重要的交通工作

我只看到現場的警員輪流不停的寫本子, 臉上洋溢著燦爛的笑容

不笑難道要哭?!
改裝機車的績效~400件才能獲得獎勵,要是叫我開我完全笑不出來
酒駕1件就有獎勵,可以比比看

[標示不清]、[道路設計不良] 就很多了可以說了
就說最常見的禁行機車, 兩段式左轉.....等等
台北市民權復興北路口, 因為民權東路在此東西向並非直線延伸
因道路設計不良導致尖峰時段很多機車族在路口處誤闖快車道
原本路口5公尺內不應設置相關禁止標誌, 此路段也未落實
此案上過新聞, 身邊的朋友當時也因此吃了罰單, 申訴也無下文
新聞播報約過1星期後, 工程單位也承認此路段的確應改進
將禁行標誌後移了約10~15公尺
還有很多案例, 也不想再贅述了

交通工程建議過就會改善
而警察也會盡量避免告發此類型的路段
一經改善就沒有這種情形了
其次,交通工程有瑕疵,不代表違規人不注意路況情形就可以被合理化
罰單可以申訴成功,但用路人不注意路況也需要改進

在台北縣市, 常常看到很多標示不清的路段
每隔一陣子就會看到警察出沒開單
對於外縣市或是路況不熟的駕駛, 往往都逃不過被罰的命運
但是很有趣的事, 過了3~4個月甚至更久
那些標示不清或是設計有瑕疵的路段卻仍然沒有改善
若是知道此地點可能造成違規, 也說明了警察知道問題所在
瑕疵並非員警所造成, 但是當員警發現瑕疵的時候
有善盡告知相關單位進行改善嗎??  還是利用此陷阱來做開單用途
試問台灣道路標示不清或是設計不良的提報案件中
由警方提報的佔了多少比例呢??多半是民眾吃虧申訴後才獲得重視

警察沒有義務要去提供所謂[設計瑕疵]的路段改善計畫
除非民眾委託警方向市府交通局等相關單位提出
公務部門之中的聯繫是非常複雜、繁瑣、官氣的


我並非要把警察說的多壞
今天交通案件, 用路人要負絕大責任
但是員警在這中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腳色, 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
才是我想表達的

有些警察真的滿糟的~不過說穿了也是這些民眾當中所找出來的
只要依據法律,即便有不好的立意來執法也是依法行政
惡法亦法

PS.大家有各自的立場各自的論述, 本文主要也是針對此政策的更改陳述
太多偏離主題的內容爭論也不會改變什麼, 就靜觀其變吧

我看了我上個月的獎金~483元
就算沒有我也沒差~~該做的工作我還是會照做的~~

[ 本文章最後由 woi 於 2010-11-11 19: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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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7# woi 的文章

我是不知道警界的職稱是什麼

不過依我的單位來說

假如我要建議路況!就得要寫正式公文出去

我寫完要給我的股長批~

過了要給科長!!

科長批完~主任秘書

副局長

局長

內政部批完後~

在寫份公文送往交通局

之後分到所屬科~承辦員

承辦之後要外包給單位去做~

寫企劃案~

招標!!

標到的單位要跟交通部討論如何的作法

光是上面的程序!!要跑完我看用月來計算

之後外包做出來的東西大家是有目共睹吧~~

然後所有的事情又要再跑一遍~~


真的是麻煩死了交通罰金不再是警察的績效獎金580
http://blog.yam.com/ChenMichael

有時間的話,可以到我的網誌逛逛看看喔

        
39#
cby 2010-11-12 01:07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7# woi 的文章

你也花了不少時間再回覆, 提出很多說明
希望台灣廣大的員警都像你這樣肯用心思就好

北市北縣單單市區交通違規罰單件數是否佔全台灣最高比例
以你身分應該不難查出
至少就我一般民眾所能獲得的資訊來源, 不管是網路或是媒體的數據皆是
若是有錯誤也請你將數據提出指正說明

對於秀朗橋的臨檢是不是只針對某部份改裝你可以去查證
至少我說的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車攔下來, 低頭看頭燈, 疑似改裝的就叫到旁邊, 沒問題的就揮揮手叫你走
並沒有說不能抓, 只是持續接近兩個月每次都動員大批警力是我不解的所在
你也說了沒什麼專案, 那更加讓我疑惑了, 員警能續兩個月幾乎天天來此報到
看來台灣的警察還是非常的有責任感, 不是為了某專案或是例行性公務
純粹是自動自發的精神, 實在是可敬可佩, 被不知情的人民所誤會阿,你說是吧

至於道路或是標示改善的問題
下了班的員警也是一般的民眾, 而員警也是從一般大眾出生的
以員警職務的身分去作建議, 就如你所說的可能過程繁瑣困難
但員警是否能以一般民眾的身分致電到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就讓大家去思考吧

PS.
針對此討論所有回覆, 若有冒犯到優良認真負責的員警, 還請見諒
也許我運氣比較差, 週遭的朋友與我遇到的幾乎都是觀感比較差的事件

[ 本文章最後由 cby 於 2010-11-12 01:10 編輯 ]
40#
sdee0409 2010-11-12 03:1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9# cby 的文章

北市是全台灣最高開單的縣市..
問題是一天有多少人是從外地進入台北市的然後又加上台北市的居民..
整個滿滿的都是人..人多違規事件自然就會多..違規事件多..自然車禍就多..
減少違規最好用的是開單..當車禍變少時..
市民就會反應為什麼常有警察在開單..
人類最慘的地方就是自私..當被開單時就說很機車..
當被人違規撞時就說為什麼警察都不出來管..
追個嫌犯不出事還好,出事了又說警察追屁呀執法過當..
而當被嫌犯侵害了自己的權益時..又說警察在哪為什麼都不抓..
到底是該追還是不該呢~"~
像抓飆車族..硬抓一定可能會造成對方的傷害..
但因為人民不願力挺警察去抓..出事了一定被人民罵到臭頭..
可能連工作都沒了.不然就沒升上去的機會..只能錄影.
人民被飆車族打傷後..又叫說"說好的警察呢"

就拿你說抓hid好了..不抓說警察沒在做事滿街hid不理..
抓了又變成拿大砲打蚊子..那到底是要抓還是不抓..
排那麼多人是為了怕塞車影響市民用路所以才會派那麼多警力..

沒錯警察是不會自動自發去抓一定是有壓力..壓力來自上面..
上面也有壓力呀..來自民代和人民..結果水小的是警察..
因為他站在第一線..

打1999報路況嗎= =
我朋友在1999騙飯吃的..那裡只會給你官方說法..說會向上報
會處理..會改進..報是報了..但上面處不處理還是一回事..

警察有很多辛苦和不為人知的一面..如果每天上班真的是騎騎車..
逛逛大街就好..就不會每年有警察離職或拿槍xx的..

警察也是人..也是需要支持才有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