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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沒入銷毀 同車連坐罰 7/1起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罰則提高

沒收車輛這招不錯,終於有花腦筋做點有用的事情了。
這樣的修法就觀望看看未來的成效吧
儘管事故這麼多仍還是會有人去故意違規
新聞沒播放的實際數量恐怕還有更多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
我都會在家裡聽聽音樂、畫畫或是練練書法寫毛筆字,織毛線衣、彈彈古箏、學學插花....
偶而還會去大馬路上扶老太太過馬路,有時候一天還兩次呢!
應該要設置駕駛黑名單機制
有酒駕、逼車、飆車等惡劣駕駛紀錄的登記在案
一旦被抓到任何形式的交通違規都要罰則加倍,刑法另計
而且這種人在購車、驗車、考照...等各種與駕駛有關的事務上
都需要額外繳費同時自費做各種檢驗評估
另外每隔一段時間就必須在平日去上交通安全講習─當然要付費
總之就是要讓這種惡劣駕駛不管是在金錢、還是生活上造成各種不便
才會讓這種人就算不為別人、也會為了自己而不敢再犯
為什麼要銷毀車輛????  車子是無辜的啊!!!!

直接把酒駕的駕駛銷毀不就好了????
xboy200 發表於 2019-6-8 22:13
要重傷跟死亡才會直接報廢車輛,只能說為德不足!
就像樓上的網友說的,你罰他再多錢有什麼用?就算罰到 ...

說真的....沒入或銷毀真的用處不高......會造成重傷,或者死亡的車...多半已經是撞到半殘了....沒入跟銷毀只是讓車主免除自己去處理那台廢車的作業.....

應該是臨檢到就該沒入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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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 可惜的是這個軟弱政府就是打算繼續姑息… 只能希望本次修法後,國人真的懂的自重! 也希望下次換掉這個軟弱政府,新政府可以理性、強勢一點!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9-6-10 20:10
奇怪了不能直接關嗎?以公共危險罪判直接先關6個月,再重罰沒入車輛車輛沒入銷毀 同車連坐罰 7/1起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罰則提高5039
47#
無牙 2019-6-10 17:12 只看這個作者
我也是酒鬼一個. 現在跟朋友喝酒都做計程車.不然就請不喝酒的朋友代駕.

別人的生命是可貴的.自己不要命也別害別人.

既然是刑事案件怎麼不修改成.[因酒駕肇事者吊銷駕照並服刑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徒刑.不得假釋.民事賠償未處理者得扣壓財產並加重服刑]

有錢人不怕賠.就怕被關不能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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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9-6-13 07:26
適合自己的最重要
48#
kato74 2019-6-10 18:05 只看這個作者
執行死刑 很困難嗎?
               男一匹 夢街道!
殘留著一條命在  只要還沒死  就還要繼續走下去
跌倒了沒關係   還是要爬起來 跪著也要爬到終點
willien 發表於 2019-6-10 15:33
說真的....沒入或銷毀真的用處不高......會造成重傷,或者死亡的車...多半已經是撞到半殘了....沒入跟銷毀 ...

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

可惜的是這個軟弱政府就是打算繼續姑息…

只能希望本次修法後,國人真的懂的自重!
也希望下次換掉這個軟弱政府,新政府可以理性、強勢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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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政府有用嗎?? 三年前沒這個政府時,酒駕有比較少嗎?? 與其期待換政府,可能換批民代有用.....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9-6-11 12:44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法官:有道歉....不用判最高
法官:有悔意..免關.....
對於月收入百萬的副二代....12萬...小咖
一晚酒錢..就不只120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