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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宜逆向隼衝撞DUCATI 899事件判決出爐。

majset 發表於 2016-2-22 12:12 北宜逆向隼衝撞DUCATI 899事件判決出爐。5153
乾 才8個月 苦主是一輩子的傷害..

高雄葉冠亨造成數死,也只有判幾年而已................
32#
0155a 2016-2-22 18:32 只看這個作者
再多的刑罰.罰金...
以及接下來談賠償的民事庭...
也無法喚回健康的身體與生活...

逆向!!該死!!
都脫產脫光了進去蹲幾個月出來還不是繼續享受快活人生
tyt1 發表於 2016-2-22 02:54 北宜逆向隼衝撞DUCATI 899事件判決出爐。7475
每次都覺得台灣公務部門比年輕人還要喜歡寫火星文= =

公文 判決書都有一定的寫法 一來嚴謹 二來有個寫法的依據

不然白話一點 好比偷竊這詞 判決書就應該寫 偷竊  入室行竊...之類的言詞

如果沒有規定 用白話文就變成甚麼?  偷東西 摸走東西 還有就是最粗俗的 幹東西!!!!!

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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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2-22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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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2-22 20:13
35#
mewair 2016-2-22 20:09 只看這個作者
這8個月有判跟沒判一樣...刑事部份判決腦殘沒藥醫
之前開車門害死人也是一樣8個月
我看民事部份真的也難搞了
而且受害者還是癱瘓...
sportwolf 發表於 2016-2-22 10:23 北宜逆向隼衝撞DUCATI 899事件判決出爐。5934
民事才是最後的攻防

民事根本就是屁,告贏也討不到錢。。。

告爽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啊!!!
swjie 發表於 2016-2-22 14:46 北宜逆向隼衝撞DUCATI 899事件判決出爐。3741
台灣的法律還真是保障壞人,的因過失傷害人者,致重傷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跨越雙黃線逆向高速行車 ...

我也很好奇為啥跨越雙黃線、闖紅燈這種行為造成他人傷亡,可以被解釋為「過失」?

有無法律專業人士能解釋一下?

跨越雙黃線、闖紅燈的後果其嚴重性,正常人應該都能預料的到吧!
38#
farbio 2016-2-22 21:11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farbio 於 2016-2-22 21:21 編輯
sa9713 發表於 2016-2-22 00:14 北宜逆向隼衝撞DUCATI 899事件判決出爐。7507
機會教育
拘役或罰金指的是 一天刑期500元
意即500 x 8個月(換算天數)

機會教育?
真的是受教了。 敢問 您是法官還是律師? 若是法律系學生你要不要考慮重讀?

還沒見過超過六個月刑期能易科罰金的。更別說那個罰金500代表什麼意思。
易科罰金也沒有500的

請不要誤導他人。





本文章最後由 2189110956 於 2016-2-22 22:09 編輯

簡單來說 刑事6個月~1年 可繳錢 或是 吃免錢的一年 就可抵消
3000萬賠償金 還要再打民事官司  所以說 錢拿的到 才有鬼 爛司法........真是罰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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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41,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才能易科罰金  發表於 2016-2-24 01:52
判太輕了吧......-.-...
話說那漏漏長的公文,可以簡短些?
是故意要讓人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