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是落後數十年的交通觀念,你也被騙了嗎

来源: 雲遊台灣 2016-2-14 18:32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55 20874
進入主題之前,先測驗你一下
從下面三個選項中,你認為何種最危險 ??

a車為前車,b車為後車,
兩車相距 30m

1.a車車速為20kph,b車車速為50kph
2.a車車速為90kph,b車車速為100kph
3.a車車速為220kph,b車車速為200kph

上面的問題請先想一下,然後看你的選項為何??


政府數十年來,都在傳達一個印象,就是標題寫的,十次車禍九次快,告訴台灣用路人,
不管開車騎車,速度慢一點就是對了. 而把速度快跟危險掛勾在一起,讓你不自覺的
要放慢速度 ..

但其實這個觀念是錯的.

為不危險,與速度不會有太大的正相關
正確地來說,危險的因子是 速差


所謂的速差,指的是你與另外一台車,或者物品的相對速度 .

舉例來說,當你駕駛的車輛速度是 60,而另外一台車的車速是 50,那你們的速差就是 10
這個觀念應該不難懂吧 ..

然後我們來算一下數學

如果你的速度是 60,那你每分鐘會前進1km,每秒鐘呢,你會前進 16.7m
這個應該也不難
對方車速是 50,每分鐘將會前進 0.83km,每秒鐘將會13.9m

而你們的速差是 10,所以你們每分鐘將會接近 0.16km,每秒鐘會接近2.7m

所以當你開車在路上,距離前車 20m的話,雙方都不改變速度跟方向,你將會在
20/2.7 = 7.4 秒後撞上前車
也就是說,在速差10之下,你有 7.4秒的反應時間

講到這邊,都是數學觀念,也只是小學階段的算法,應該不難懂 ..

在市區開車騎車,看到路的標線,其中的車道分隔線,每組虛線(白線+空格),就是10m

所以當你距離前車20m,那就是兩條白虛線+空格

只是台灣用路人,不管開車騎車,都不太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容易咬前車的屁股,就算
你保持了安全距離,別人也會利用這個空間插進來 .
所以實際上的安全距離都是不太夠的 .

有了上面說的觀念,說明了速差的概念,你應該可以得知,每10kph的速差,你將與另外一台車的
距離會每秒縮短 2.7m
而當速差來到 20,那每秒會縮減 5.5m

那我們回到這篇文章的最前面,我所提出的問題 ,還記得嗎 ?
我貼回到這邊好了

從下面三個選項中,你認為何種最危險 ??

a車為前車,b車為後車,
兩車相距 30m

1.a車車速為20kph,b車車速為50kph
2.a車車速為90kph,b車車速為100kph
3.a車車速為220kph,b車車速為200kph

上面的問題請先想一下,然後看你的選項為何??


你有答案了嗎 ?

第一組的條件中,a車與b車的速差有 30,也就是 ab 車之間,每秒會接近 8.3m
當兩車相距 30m , b車將在 3.61秒後撞上 a 車
b車必須於 3.61秒內做出反應,看是要減速,還是變換車道來避開.

第二組的條件中,ab車速差為10,換算起來,b車將會在11.1秒後撞上 a車
而這組條件中,b車將有 11.1秒來做出反應

第三組呢 ? ab車的速差為 -20,因為前車a車快,隨著時間的經過,b車與a車之間的距離
將越拉越大,在這樣的條件不變之下,b車永遠都不會撞上a車 .

那你有看出答案了嗎 ??

雖然選項一, ab兩車的速度最慢,但因為速差大,所以ab兩車之間的反應時間最短
選項二速度快多了,但因為速差較小,ab兩車的反應時間就反而比較多
選項三的速度雖然都超過 200,但是速差是 -20,永遠都不會撞上 .

那,三個選項中,誰最危險 ?
你懂了嗎 ?
跟你原先的答案選擇有一樣嗎 ??

政府數十年來,一直在傳達錯誤的交通觀念,只會要用路人放慢速度,用快速=危險的話術在
恐嚇用路人,其實這是有很大的謬誤 .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跟上車流,降低速差 .

當周遭的車輛速度為 50的時候,你應該保持相差不遠的速度
而當周遭的車輛速度為 100的時候,你也要用差不多的速度維持在車流中

當你們的速差越小,彼此之間的反應時間拉長,這樣才會最安全 .

然後我們來看看機車這個交通工具,在造車工藝的發展下,機車的速度已非吳下阿蒙,
隨便一台機車,只要是性能正常的,多數都可以輕鬆達到 70kph甚至以上

然而根據研究報告指出,慢車道或者路肩路緣的行車事故數據,遠高於內側快車道 .
為什麼 ??

政府不是告訴你十次車禍九次快 ...

其實,當你行駛在外側,慢車道,路肩路緣的時候,通常這的範圍中,有很多停車的,騎
腳踏車的,甚至行人,小狗 ...
這些東西的速度都不快,甚至是靜止,當你經過的時候,你跟這些目標的速差會非常的大

舉例來說,當你騎機車 50,遇到前方騎腳踏車的車速可能只有10
而你們的速差就高達 40
當你遇到行人往前走,他的速度才 2,你們的速差就高達 48
而你如果遇到路邊停車駛出,或者開車門的,速差就達到了 50

機車騎50很快嗎 ?
我想多數人騎車都不止這個速度 ..

而你速差高達 40,你與前方物體每秒接近11公尺
當他在你前面10公尺的地方,你只有0.9秒可以反應 ...

突然開車門的呢 ?
那一瞬間,你根本沒辦法反應,只能撞上去了 .

而政府強制機車只能靠外側行駛,它們說這樣是保護機車騎士 ?
外面一堆慢速,甚至靜止的東西,所產生的速差最大,反應時間最短,
這樣哪叫做保護機車騎士 ??

而我常常看到因為禁行機車的關係,許多機車在外側高速行駛,造成
相當大的速差,只要一個閃失,那當然就是發生車禍事故 .


如果政府開放內側讓機車騎士行駛,而彼此之間又能維持車流,速差
最小,這樣反應的時間最長,這樣才是最安全的,才是保護沒有鐵殼裝
的機車騎士 .

這樣的觀念你清楚了吧 ..

我國的交通政策一直落伍而錯誤,國外的觀念是車速分流,當你速度越快
的車輛(不分機車汽車腳踏車),你就越往內側,當你的速度慢,就要你往外
側去行駛 .

我國則不是採取車速分流,而是堅持採取車種分流

汽車走內側,外側,機車無論速度快慢都走外側 .
結果就是龜車往內側鑽,遇到內側的龜車,被阻擋的後方車流想要快速通過
,就會往外側尋找空間 .
造成的結果就是混亂的車流,彼此之間高度的速差,讓台灣交通環境亂糟糟
,國際旅遊單位還會針對台灣發布台灣旅遊交通安全警報 .

這個混亂,政府難辭其咎,不能把責任推給用路人說用路人素質不佳.
因為你沒有給正確的交通規劃 .

接下來談到機車上快速公路 ,高速公路
2007年以前,台灣禁止機車行駛這些地方,因為快速公路高速公路,顧名思義
就是車速比較快的地方 .

2007年要開放機車上快速公路,很多唱衰的論調就出來了,甚麼機車騎士
騎士騎這麼快,將死傷遍野,血流成河,更惡毒的人就說他要去投資殯葬業,
因為將要幫機車騎士收屍而發大財 ..

如今 2016 年,開放了8,9年,現實的情況是,機車騎士在快速公路上面死傷的數據
少之又少,如果當年投資殯葬業的人,將早早倒閉 ..

現在社會談論到機車行駛高速公路,這些言論又起來了 ....

為什麼機車騎上高速公路就是找死 ?

因為你被政府洗腦而不懂得思考 ,你單純的用 100kph 這個速度去想事情 .
你覺得 100 很快,快到一閃而過 ...

你開車嗎 ? 你上高速公路嗎 ?
你開 100 的時候,你看到其他的車輛是一閃而過嗎 ? 完全沒時間反應嗎 ?
相信這個問題,這個景象,開車的你一定知道真相 ..

為什麼你沒感覺到快 .... 其中的原因就是速差 .
雖然你時速高達 100,但是其他車輛的速度也是 90~100 ,你們的速差很小,
所以你不會一下子就拉近與前車的距離,你的反應時間很長 .

這就是速差的觀念 .

當你維持在車陣中,跟上了車流,你的速差與別人很小,你就不會感覺到速度
的快.

機車也是啊,當你騎機車上快速公路,以 90的速度跟著車流前進,你與其他車輛
的速差很小,那要造成事故的機會就小了.

高速公路呢 ?? 速限值提高到 100~110 ,同樣的你保持在這樣的車流速度中,
就如同我上面問的問題,你速度這麼高,而速差很小,你反應的時間更長,這樣
哪來的危險 ??

快速公路,高速公路,是屬於封閉式道路,不會有路邊停車,不會有垂直交會,大家
都是往同一個方向前進,這樣的速差是最小的,所以封閉式道路,是相對安全的環境

這樣你懂了吧 ...

不是機車高速行駛在高速公路上面,就是危險 .
是因為你落伍的腦袋不懂得速差這個變數 .

只要你跟上車流,不過快與過慢,封閉式道路,遠比一般道路安全多了(速差,速差,速差)

台灣政府的交通單位,只會宣導十次車禍九次快,導致高速公路上面的龜車屢屢出現,
都是高速公路了,竟然時速還低於80,甚至我還看過開不到70的..
這種完全跟不上車流,自以為慢慢的速度才是安全的,完全不懂得速差的觀念,其實才是
最危險的 .

同樣的,當大家保持一定的速度前進,車流中有人大補油門超速行駛,拉大了速差,一樣
是造成了危險的因子 ..

所以才應該強調,維持你的速度跟上車流,不要過快與過慢,這樣才是正確的行車觀念 .

2016新年,各位用路人也該成長,有正確的用路觀念,才能保障你我他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ps.有了速差的觀念之後,速度快慢你應該知道,不是危險的因子
而速度呢?帶來的正相關則是物理能量,當發生事故之後,速度越快,能量越大,造成的
破壞就越大 .
但是只要發生事故的機會降低,不發生事故,那就是安全的觀念 .

給個讚

讚: 4.9
Gis
讚: 5
  發表於 2016-7-4 22:15
讚: 5
  發表於 2016-3-6 04:15
讚: 5
  發表於 2016-2-19 12:06
讚: 5
  發表於 2016-2-16 06:53
時鐘不準該換新的了!  發表於 2016-2-16 01:49
參與人數 10紅利點數 +42 收起 理由
tung1286 + 5 不加分不行
alanse + 5 不加分不行
kuruma + 5
C0502 + 5 不加分不行
marlsony + 5 不加分不行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42

收藏
收藏2
多認識交通規則 , 保障你行車安全 ! 維護你的行駛權益 !

網友回覆129

跳到指定樓層
當然,會造成速差,不是只有車輛 .

路上的安全島,掉落物,甚至路邊的分隔島,圍牆甚麼的,只要會與你擦肩而過的,都在速差的考慮範圍中 .
本文章最後由 84865426 於 2016-2-14 19:19 編輯

跟著當前的車流速度開就好了阿
人家在法定速限內
你要拿別人如何?

在高速 跟 快速 公路
超速 跟龜速都會被開單的


十次車禍九次快
只是比喻而已
這也要雞蛋裡挑骨頭

就像在高速公路 不幸有有意外
然後有記者問目擊者:意外發生時 他們的速度快不快
目擊者:很快喔 時速少說有100公里以上
你說速度快不快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是落後數十年的交通觀念,你也被騙了嗎5286

給個讚

某個極短時間點內有10輛以上的車前後超速XD  發表於 2016-2-14 23:51
如果警察用競速 而不是超速開單勒  發表於 2016-2-14 23:47
集體違規會加重罰款 ???????????? 法源依據呢 ??????  發表於 2016-2-14 23:10
那個,就用你的荷包來做判斷囉 集體違規會加重罰款喔XD  發表於 2016-2-14 22:10
那個,前面車隊都超速10公里以上,也要跟車嗎?......  發表於 2016-2-14 21:34
4#
coolbid 2016-2-14 19:04 只看這個作者
目前除了車速問題外

還要時時刻刻小心三寶會突然開無敵出來秒殺你

當然 還有酒駕也是其中一個原因 罰的太輕 沒人在怕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是落後數十年的交通觀念,你也被騙了嗎5394

天生的戰鬥機器 RSV4 RF 130/200 ╭★
84865426 發表於 2016-2-14 18:53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是落後數十年的交通觀念,你也被騙了嗎4825
跟著當前的車流速度開就好了阿
人家在法定速限內
你要拿別人如何?

文中就有說: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跟上車流,降低速差 .

當周遭的車輛速度為 50的時候,你應該保持相差不遠的速度
而當周遭的車輛速度為 100的時候,你也要用差不多的速度維持在車流中"

你是有沒有在看?

給個讚

讚: 5.0
只是他下標題的技巧 讓人.柯柯柯 跟記者有和分別  發表於 2016-2-14 19:39
讚: 5
有阿 第一句就說了阿  發表於 2016-2-14 19:32
84865426 發表於 2016-2-14 18:53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是落後數十年的交通觀念,你也被騙了嗎771
跟著當前的車流速度開就好了阿
人家在法定速限內
你要拿別人如何?

你的閱讀能力怎麼了 ??

我說要跟上車流,有說要拿前車怎麼樣嗎 ??

給個讚

想更正我法規上的誤解  發表於 2016-2-16 18:29
是說上面法源的問題阿 請指教  發表於 2016-2-16 18:27
你的閱讀能力都出問題了,我要回應甚麼 ??  發表於 2016-2-16 17:32
回應阿~~~~~~  發表於 2016-2-16 17:06
當前的車流速度開就好了 我沒斷句唉 這是一句話 你硬是要分成2句  發表於 2016-2-14 22:05
TO tbeckycat  

如有突發狀況...前車爆胎?前面貨車貨物沒綁好掉下來,機率很高..每天廣播都在說國道掉落物,速度快反應時間慢及精神壓力大車輛極限等..都要考慮進去

=============

這在一般道路,包含快速公路也是會有這樣的問題 .
快速公路速限 90
高速公路速限 100~110

多了10~20KM,原本的問題他還是存在,不會因為多這個就跑出來

另外,造成掉落物的問題,該處罰的是違規的貨車 .
就如同搶劫犯在路上搶劫,該抓的是強盜,而不是限制民眾不能出門

給個讚

我怎麼看都覺得樓主說的是國道或是快速道路耶,KK你閱讀能力真的有問題  發表於 2016-7-4 21:09
樓下的你的閱讀能力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發表於 2016-2-15 08:35
謬論!市區速限40~50而已,想把超速合理化的邏輯真是……天  發表於 2016-2-15 02:06
8#
ren1357 2016-2-14 20:34 只看這個作者
不能只算都有速度的方面啊....而且以同向來討論...突然出現在道路的任何非預設物體絕對是速度越快的出問題...
3者在不同速度之下突然出現非預設物體...就算3者都撞上也是速度快的造成最嚴重的後果...甚至於在撞上後由於速度太快無法停止繼續對其他人造成危害...所以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是事實....雖然速度快不一定會出車禍...但也是這句話概括去統稱....
本文章最後由 雲遊台灣 於 2016-2-14 20:41 編輯
ren1357 發表於 2016-2-14 20:34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是落後數十年的交通觀念,你也被騙了嗎1330
不能只算都有速度的方面啊....而且以同向來討論...突然出現在道路的任何非預設物體絕對是速度越快的出問題. ...

你還是沒看懂我的文章 .
1. 你講的東西還是在速差觀念中,我文中也有提到了
2. 封閉式道路,出現非預期中,或者是垂直交匯的東西遠比平面道路少
    這也是高快速公路的最高速限可以比平面道路高的原因
等北宜公路速限40 調整回30年前的60km
代表腦筋僵化 見樹不見林的官員死光了
我們再討論這個問題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