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主題之前,先測驗你一下
從下面三個選項中,你認為何種最危險 ??
a車為前車,b車為後車,
兩車相距 30m
1.a車車速為20kph,b車車速為50kph
2.a車車速為90kph,b車車速為100kph
3.a車車速為220kph,b車車速為200kph
上面的問題請先想一下,然後看你的選項為何??
政府數十年來,都在傳達一個印象,就是標題寫的,十次車禍九次快,告訴台灣用路人,
不管開車騎車,速度慢一點就是對了. 而把速度快跟危險掛勾在一起,讓你不自覺的
要放慢速度 ..
但其實這個觀念是錯的.
為不危險,與速度不會有太大的正相關
正確地來說,危險的因子是 速差
所謂的速差,指的是你與另外一台車,或者物品的相對速度 .
舉例來說,當你駕駛的車輛速度是 60,而另外一台車的車速是 50,那你們的速差就是 10
這個觀念應該不難懂吧 ..
然後我們來算一下數學
如果你的速度是 60,那你每分鐘會前進1km,每秒鐘呢,你會前進 16.7m
這個應該也不難
對方車速是 50,每分鐘將會前進 0.83km,每秒鐘將會13.9m
而你們的速差是 10,所以你們每分鐘將會接近 0.16km,每秒鐘會接近2.7m
所以當你開車在路上,距離前車 20m的話,雙方都不改變速度跟方向,你將會在
20/2.7 = 7.4 秒後撞上前車
也就是說,在速差10之下,你有 7.4秒的反應時間
講到這邊,都是數學觀念,也只是小學階段的算法,應該不難懂 ..
在市區開車騎車,看到路的標線,其中的車道分隔線,每組虛線(白線+空格),就是10m
所以當你距離前車20m,那就是兩條白虛線+空格
只是台灣用路人,不管開車騎車,都不太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容易咬前車的屁股,就算
你保持了安全距離,別人也會利用這個空間插進來 .
所以實際上的安全距離都是不太夠的 .
有了上面說的觀念,說明了速差的概念,你應該可以得知,每10kph的速差,你將與另外一台車的
距離會每秒縮短 2.7m
而當速差來到 20,那每秒會縮減 5.5m
那我們回到這篇文章的最前面,我所提出的問題 ,還記得嗎 ?
我貼回到這邊好了
從下面三個選項中,你認為何種最危險 ??
a車為前車,b車為後車,
兩車相距 30m
1.a車車速為20kph,b車車速為50kph
2.a車車速為90kph,b車車速為100kph
3.a車車速為220kph,b車車速為200kph
上面的問題請先想一下,然後看你的選項為何??
你有答案了嗎 ?
第一組的條件中,a車與b車的速差有 30,也就是 ab 車之間,每秒會接近 8.3m
當兩車相距 30m , b車將在 3.61秒後撞上 a 車
b車必須於 3.61秒內做出反應,看是要減速,還是變換車道來避開.
第二組的條件中,ab車速差為10,換算起來,b車將會在11.1秒後撞上 a車
而這組條件中,b車將有 11.1秒來做出反應
第三組呢 ? ab車的速差為 -20,因為前車a車快,隨著時間的經過,b車與a車之間的距離
將越拉越大,在這樣的條件不變之下,b車永遠都不會撞上a車 .
那你有看出答案了嗎 ??
雖然選項一, ab兩車的速度最慢,但因為速差大,所以ab兩車之間的反應時間最短
選項二速度快多了,但因為速差較小,ab兩車的反應時間就反而比較多
選項三的速度雖然都超過 200,但是速差是 -20,永遠都不會撞上 .
那,三個選項中,誰最危險 ?
你懂了嗎 ?
跟你原先的答案選擇有一樣嗎 ??
政府數十年來,一直在傳達錯誤的交通觀念,只會要用路人放慢速度,用快速=危險的話術在
恐嚇用路人,其實這是有很大的謬誤 .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跟上車流,降低速差 .
當周遭的車輛速度為 50的時候,你應該保持相差不遠的速度
而當周遭的車輛速度為 100的時候,你也要用差不多的速度維持在車流中
當你們的速差越小,彼此之間的反應時間拉長,這樣才會最安全 .
然後我們來看看機車這個交通工具,在造車工藝的發展下,機車的速度已非吳下阿蒙,
隨便一台機車,只要是性能正常的,多數都可以輕鬆達到 70kph甚至以上
然而根據研究報告指出,慢車道或者路肩路緣的行車事故數據,遠高於內側快車道 .
為什麼 ??
政府不是告訴你十次車禍九次快 ...
其實,當你行駛在外側,慢車道,路肩路緣的時候,通常這的範圍中,有很多停車的,騎
腳踏車的,甚至行人,小狗 ...
這些東西的速度都不快,甚至是靜止,當你經過的時候,你跟這些目標的速差會非常的大
舉例來說,當你騎機車 50,遇到前方騎腳踏車的車速可能只有10
而你們的速差就高達 40
當你遇到行人往前走,他的速度才 2,你們的速差就高達 48
而你如果遇到路邊停車駛出,或者開車門的,速差就達到了 50
機車騎50很快嗎 ?
我想多數人騎車都不止這個速度 ..
而你速差高達 40,你與前方物體每秒接近11公尺
當他在你前面10公尺的地方,你只有0.9秒可以反應 ...
突然開車門的呢 ?
那一瞬間,你根本沒辦法反應,只能撞上去了 .
而政府強制機車只能靠外側行駛,它們說這樣是保護機車騎士 ?
外面一堆慢速,甚至靜止的東西,所產生的速差最大,反應時間最短,
這樣哪叫做保護機車騎士 ??
而我常常看到因為禁行機車的關係,許多機車在外側高速行駛,造成
相當大的速差,只要一個閃失,那當然就是發生車禍事故 .
如果政府開放內側讓機車騎士行駛,而彼此之間又能維持車流,速差
最小,這樣反應的時間最長,這樣才是最安全的,才是保護沒有鐵殼裝
的機車騎士 .
這樣的觀念你清楚了吧 ..
我國的交通政策一直落伍而錯誤,國外的觀念是車速分流,當你速度越快
的車輛(不分機車汽車腳踏車),你就越往內側,當你的速度慢,就要你往外
側去行駛 .
我國則不是採取車速分流,而是堅持採取車種分流
汽車走內側,外側,機車無論速度快慢都走外側 .
結果就是龜車往內側鑽,遇到內側的龜車,被阻擋的後方車流想要快速通過
,就會往外側尋找空間 .
造成的結果就是混亂的車流,彼此之間高度的速差,讓台灣交通環境亂糟糟
,國際旅遊單位還會針對台灣發布台灣旅遊交通安全警報 .
這個混亂,政府難辭其咎,不能把責任推給用路人說用路人素質不佳.
因為你沒有給正確的交通規劃 .
接下來談到機車上快速公路 ,高速公路
2007年以前,台灣禁止機車行駛這些地方,因為快速公路高速公路,顧名思義
就是車速比較快的地方 .
2007年要開放機車上快速公路,很多唱衰的論調就出來了,甚麼機車騎士
騎士騎這麼快,將死傷遍野,血流成河,更惡毒的人就說他要去投資殯葬業,
因為將要幫機車騎士收屍而發大財 ..
如今 2016 年,開放了8,9年,現實的情況是,機車騎士在快速公路上面死傷的數據
少之又少,如果當年投資殯葬業的人,將早早倒閉 ..
現在社會談論到機車行駛高速公路,這些言論又起來了 ....
為什麼機車騎上高速公路就是找死 ?
因為你被政府洗腦而不懂得思考 ,你單純的用 100kph 這個速度去想事情 .
你覺得 100 很快,快到一閃而過 ...
你開車嗎 ? 你上高速公路嗎 ?
你開 100 的時候,你看到其他的車輛是一閃而過嗎 ? 完全沒時間反應嗎 ?
相信這個問題,這個景象,開車的你一定知道真相 ..
為什麼你沒感覺到快 .... 其中的原因就是速差 .
雖然你時速高達 100,但是其他車輛的速度也是 90~100 ,你們的速差很小,
所以你不會一下子就拉近與前車的距離,你的反應時間很長 .
這就是速差的觀念 .
當你維持在車陣中,跟上了車流,你的速差與別人很小,你就不會感覺到速度
的快.
機車也是啊,當你騎機車上快速公路,以 90的速度跟著車流前進,你與其他車輛
的速差很小,那要造成事故的機會就小了.
高速公路呢 ?? 速限值提高到 100~110 ,同樣的你保持在這樣的車流速度中,
就如同我上面問的問題,你速度這麼高,而速差很小,你反應的時間更長,這樣
哪來的危險 ??
快速公路,高速公路,是屬於封閉式道路,不會有路邊停車,不會有垂直交會,大家
都是往同一個方向前進,這樣的速差是最小的,所以封閉式道路,是相對安全的環境
這樣你懂了吧 ...
不是機車高速行駛在高速公路上面,就是危險 .
是因為你落伍的腦袋不懂得速差這個變數 .
只要你跟上車流,不過快與過慢,封閉式道路,遠比一般道路安全多了(速差,速差,速差)
台灣政府的交通單位,只會宣導十次車禍九次快,導致高速公路上面的龜車屢屢出現,
都是高速公路了,竟然時速還低於80,甚至我還看過開不到70的..
這種完全跟不上車流,自以為慢慢的速度才是安全的,完全不懂得速差的觀念,其實才是
最危險的 .
同樣的,當大家保持一定的速度前進,車流中有人大補油門超速行駛,拉大了速差,一樣
是造成了危險的因子 ..
所以才應該強調,維持你的速度跟上車流,不要過快與過慢,這樣才是正確的行車觀念 .
2016新年,各位用路人也該成長,有正確的用路觀念,才能保障你我他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ps.有了速差的觀念之後,速度快慢你應該知道,不是危險的因子
而速度呢?帶來的正相關則是物理能量,當發生事故之後,速度越快,能量越大,造成的
破壞就越大 .
但是只要發生事故的機會降低,不發生事故,那就是安全的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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