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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的店家有違反勞基法嗎?

来源: 台北 O_QK_O 2016-1-10 02:54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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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我不知道PO哪好...,
本想PO去TALK,
但有關店家的似乎又只能PO這。

回正題
一直以來我都此店的常客,
自己與朋友都在此店消費了不少安全帽與周邊,
今天找工作時正巧看到此店在徵人,
心底試算了一下總覺得這樣的薪資怪怪的,
但礙於實在對法規不是很懂所以把圖片的一些資訊遮掉上來請問一下。

想說如果真的違反勞基法了,
那麼以後再也不會因為便宜而去這間店消費了。

如果沒有違法,
那麼有興趣從事這方面的車友也可以自行收下。


[url=]5-3.jpg[/url]

5-3.jpg (119.3 KB, 下載次數: 114)

請問這樣的店家有違反勞基法嗎?8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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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30

跳到指定樓層
服務業差不多啦,如果是想去練練經驗值的可以去做
材料行才凹,一天12個小時,月休四天,國定假日照常上班,全勤加補貼也才三萬出頭,每天在外面跑風吹日曬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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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算了一下 光底薪就要31512元 加班費4292 不含全勤等補貼公司要給你35804以上的薪水才合法哦  發表於 2016-1-15 22:11
3#
Eric6110 2016-1-10 08:27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台勞都麻被吃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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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10 22:09
4#
87qyyy 2016-1-10 08:51 只看這個作者
除非另外4日與期他假日都有算加班 不然月修4日其實已經違反勞基法了
5#
agua187 2016-1-10 09:38 只看這個作者
9點工作到17點,每天工作8小時。
月休4日=周休1日,每周工作48小時。
所以違法。
改成周休2日就合法。

勞動基準法 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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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條只對時薪人員有用...月薪人員不限40小時  發表於 2016-1-15 22:15
6#
solomon 2016-1-10 09:47 只看這個作者
勞基法到了高雄八德路就不適用了

不要說25000

不要說月休一日

勞健保雇主不負擔

更扯的清明節直接凹掉(2015清明節在星期日沒補假

只要當老闆的才有墳墓掃

只有當老闆的家裡才能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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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路同業推  發表於 2016-1-10 16:17
7#
ren1357 2016-1-10 09:53 只看這個作者
其他都無法度....但今年起規定週休2日...沒休8天另算加班費....樓上所說沒入勞健保沒週休2日私底下抱怨沒用...請直接向有關單位檢舉或往媒體報料專線行動.....
勞基法全台灣都不適用,勞委會根本不用存在,浪費人民的錢而已。

上有對策,下有政策

勞工永遠領22K,上面是錢滾錢,賺複利

要有錢,就要走歹路,不然就是蓋間廟吧!
沒錯!已經違法了.但是相對的各行各業守法的也是有.那麼怎麼不去找個符合法規的業者來
就職呢?只能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請問這樣的店家有違反勞基法嗎?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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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真的願意被剝削嗎 ?  發表於 2016-1-10 17:17
勞基法只規定每工作7日至少有1日休假,並沒有規定勞工週休二日。
雖然每週工時40小時,但平均分到6天的話,1天就是6.67小時。如果規定上班時日八小時的話,雇主只要在每天多的1.33時小時,多付加班費(時薪×1.33),"應該"就不會違法。

那為什麼不每天正常工時八小時,週六就一整天加班比較好計算? 因為假日加班費是2倍.....

勞工跟公務人員是不同命的,千萬不要以為勞工是有週休的,那只是立法萎員跟大老闆們聯手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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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發表於 2016-1-10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