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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臺灣高等法院交通裁定,傳動外蓋未裝設,避震變更

本文章最後由 z123415299 於 2014-7-20 23:24 編輯

拆蓋騎車罰重就對了!

但是..改避震竟然也要罰...

這是腦殘麻?還有~改裝市場政府可以賺不是嗎?

台灣改裝汽機車產值很高~這點還不知道...?!

配合ARTC~弄個檢驗區~產品區!

政府大大方方收廠商測試費~驗證費~在大大方方販售~又有稅收!

眾多車友也希望有官方合法上市的改裝品!品質保證又安全~

我相信車友會買單...該做不做~老打壓玩車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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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C裡面工作的人應該都在泡茶或按摩吧,嚴凱泰的背書機關,請人跟請哈巴狗是一樣的意思  發表於 2014-7-27 22:27
會不會開到後面   連輪胎都要監理站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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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7-2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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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最近腦殘政府所做所為 不無可能阿  發表於 2014-7-21 09:54
傳動蓋很OK
避震器我無法理解
為啥不能改?? 節錄臺灣高等法院交通裁定,傳動外蓋未裝設,避震變更5262
那些學者有在騎車嗎??  (當然沒有節錄臺灣高等法院交通裁定,傳動外蓋未裝設,避震變更5108
本文章最後由 aaa111995 於 2014-7-20 23:35 編輯

這篇看起來不完整
沒裝傳動蓋會捲入東西.目前有誰傳動捲入東西發生危險過
輪胎在轉的時候也會捲入東西阿
那換一般輪胎皮也要提出檢驗證明喔
有一點我很懷疑
交通違規裁決可以到高等法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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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7-21 14:09
個人覺得這法規也不錯,先不說傳動蓋本來就是以策安全的考量;避震器須提供相關資料&檢驗証明,這就交給廠商去煩惱,我相信真的有品質的廠商不會怕送檢(對廠商是多一道程序,消費者等產品就好),對消費者而言是個使用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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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市面上的避震器也沒合法過,消費者被抓一樣不關廠商事;將來廠商不送驗,也是依舊繼續你裝我抓;提供合法管道,只看廠商要走不。  發表於 2014-7-28 15:02
那檢驗又需要多花多少成本?檢驗內容千奇百怪(又或許根本沒有這個檢驗),有多少廠商願意去做?反正檢驗沒過一樣能賣,被抓到也不關他的事  發表於 2014-7-27 22:29
26#
viven 2014-7-20 23:53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上面吃飽沒事成立專案~
警察缺業績怕被釘的時候~
騎媽媽買菜車裝菜籃都違法~

專案過期換別的專案的時候~
裝三洨都合法~
改天搞不好可能機車跟汽車一樣...
逐年檢驗就好笑了...
這樣有驗車費又可以噱一筆...
28#
fizen 2014-7-21 01:12 只看這個作者
150RR 發表於 2014-7-20 16:10 節錄臺灣高等法院交通裁定,傳動外蓋未裝設,避震變更5557
現在症腐一直在搞新花樣
以前合法的 現在可能變違法
不只車輛改裝 明明說不影響

先前監理單位明明是
在符合法令的規範下不可強制某種特定廠牌或形式以防圖利特定廠商
現在怎麼又變了?
果然官商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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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7-21 12:38
抓傳動蓋很ok
避震就...有點擾民了= =
希望驗過的方法不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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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點擾民 根本就是擾民  發表於 2014-7-21 14:11
抓傳動蓋就好了啊 抓後避震幹嘛
一群腦腦的政府官員 坐黑頭車
原廠避震超好的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