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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31#
蒼冰 2012-5-27 23:44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0# 狼人 的文章

這還真令人感到不解190.gif
四輪 二輪 各有所長 懂得看情況使用 才是人上人
32#
a0910 2012-5-28 00:30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0# 狼人 的文章

歐~那我缺錢的時候~就走上人行道

這樣我就會有很多賠償金了.......


亂講一通~~~綠燈的時候~人行道是小紅人

這樣就是闖紅燈了~~就算是人行道為啥會沒事

那我開車在快車道~闖紅燈為啥要被開單~我是在汽車道耶
FT150(08-03-01領車) 里程6300KM了(11-1-7)  ~大彈簧軟了~起中好虛....
沒錢改魚眼~就別上HID嘛~~~

回覆 32# a0910 的文章

記得新聞播過
有說過行人在斑馬線上是絕對的
他在走都要禮讓
不管紅燈綠燈
不過行人違規又是另外一件
汽車必須禮讓 ≠ 行人的行為正確
所以警察是可以依規定對闖紅燈的行人開罰
但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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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esman + 3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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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的人過馬路都在那逛大街
看了就不爽 就是不讓人右轉就對了
難怪有人教我每次開小貨車右轉遇到烏龜行人 要踩離合器拉轉嚇嚇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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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951911 + 1 台北有時候還會有警察站在路口 抓不讓行人 ...
sz + 1 教你的那個人是白目,別學他也白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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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氮氣前叉+K1 H/L
Brembo紅字+毛毛蟲功夫龍+SBS 566RS+NCY N12
NCY輪框+前後BT601
京濱CVK26+PW傳動+MTRT輕量風扇+IF3鍛造排骨

道路龜速組

回覆 34# 我是小小佳 的文章

有次我就是這樣
但那天小弟剛好穿拖鞋
踩著離合器那隻腳突然猾掉
右腳油門已經踩一半
車子瞬間"彈射"出去
我當下整個挫到110.gif
還好原本擋在前面的"烏龜"已經爬到旁邊去了
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只是我從那次開始我就不敢再穿拖鞋開車了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5291

回覆 10# frank521029 的文章

完全認同   喪失家人很遺憾

但是 今天老太太如果依照正確方式穿越馬路

就不會有這起事故了  憑什麼認定機車騎士 是肇事者

騎士是受害者 老太太才是肇事者

真的不懂 家屬怎麼可以厚者臉皮對者記者大喊 法官恐龍

而且賠償 子女五人 一人一百萬真的有點吃像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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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記者真的要在教育

           版主標題應該是直接複製的八

           這是什麼濫標題阿  應該是 子女須賠償受害者
違規就是不對
竟然還說恐龍法官093.gif
雖然對家人來說很遺憾,
不過這名婦人違規是事實,
而且對方是直行車,又無違規
所以婦人得需負擔100%肇事責任,
除了失去一條性命外,
家屬也得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雖然站在道德觀角度來說,
是很現實的問題,
不過違規就是事實,不僅害人也害己!
新聞一出來就炮聲連連...
一直罵法官OOXX的....
真搞不懂台灣"某些人"在想什麼...
只能說,別違規就都沒事了!
騎士 應該算是被犯罪(違規)行為侵犯了權利的 受害者 身分才對
不是主動挑事的 肇事者
所以本案 騎士 不應該被污名化

如過又要講 死者為大 不能說(指責)......我說放屁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7241  死了所做的錯事就會變成對的?
難道一件事情的對錯 不是看事情的本身 而是看做這事的人死了沒有啊!
有句成語叫 蓋棺論定 ! 人不論生死 事後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 不是死了就一了百了 都是對的

倘若騎士在 他的車道 法定速限......
對方用人類反應不及的方式靠近(ex:從分隔島的樹叢間竄出) 導致碰撞
那這種案件 我主張騎士無肇責 且應該向已死的加害者家屬全額求償
.
.
原文章由 蒼冰 於 2012-5-27 14:00 發表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9987
是這樣嗎? 行人優先等情況我個人技得是必須建立在不違規的情況下
如果照你這樣講 那行人何必等紅綠燈 只要有斑馬線 就大辣辣的闖過去就好
了 綠燈時 路權是屬於汽機車的 行人穿越應該算侵犯路權吧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6332
我個人的所知是這樣 能有其他大大補充更好

我想你只是基本認知有誤的關係
不是違規犯了錯的人(盜賊/偷渡客/賣淫女/非法外勞...)就可以被一般民眾"處決"......處理解決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7659

行人何必等紅綠燈 只要有斑馬線 就大辣辣的闖過去就好
是的 行人確實可以選擇如此做 就跟隨地丟垃圾一樣 是人自主的行為 而政府也可以依規定罰款及強制講習
但行人闖紅燈 不代表車輛駕駛有懲罰權 可執行撞翻牠 或是其他等等的懲罰
撞上了(人) 就是犯了下面要說的那一條......

斑馬線......不是對駕駛人標示"這是一條路"
而是對駕駛人表示 (不管目前燈號如何) 注意/減速/並隨時準備停車 的意思
沒有所謂什麼 路權不路權 的問題 (都已經說它不是一條"路"了咩~)
既然不是"路" 你用路權的觀念來想 自然就會有所偏差了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1641

所以在道路系統的研究中 斑馬線也是不能隨便亂畫的
過多的斑馬線 會阻礙/干擾車流 反而造成道安危險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8634

[ 本文章最後由 Eyesman 於 2012-5-28 06: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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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007 2012-5-28 08:1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Eyesman 於 2012-5-28 06:49 發表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4670

請問 遇斑馬線速度要減到多少才符合所謂的減速?

如該減速都減速了,但還是撞上or紅燈斑馬線衝出的人,那誰對誰錯?

[ 本文章最後由 007 於 2012-5-28 08:1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