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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函-振源車業

回覆 68# kyleksc 的文章

感謝這問大大在這講解...

但小弟本人的確做了讓店家認為是誹謗與毀損傷癒的事...

在這先向各位版友道歉...在這浪費了空間...

在這向店主道歉...小弟不該亂說話...

發文前應該想想這樣PO文是否為不實...

是否攻擊到店主也店家...

感謝cerberus00 大大的及時提醒...

讓小弟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
看唭哩岸的文章,裡面有段話『不好意思...在網路上我只懂砲...不懂的收斂...要戰很少人戰的贏我...我也不想跟你戰...也請你自重...』

這回是踢到鐵板了嗎致歉函-振源車業7471

來小老婆就是彼此分享自己愛車的經驗嘛,何必吵吵鬧呢致歉函-振源車業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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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areno1 + 5 唉...........改車容易,改人難阿 ...
96會長 + 5 改車之前先改腦袋...不然改再多都是沒用... ...
bird112919 + 1 我是第一個成功砲贏他的>< 我該驕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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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2# hayato1300 的文章

我知道你可能也只是隨口胡說的

所以我並沒有特別聲援你的意思

而我想強調的是任何人都不應隨便拿刑事追訴來當作堵別人嘴吧的手段

這是非常不文明的行為

看在一個唸法律對法學有熱忱的人眼裡是很痛心的

法律不是拿來幹這種事的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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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_ddt + 5 一字千金
simonkko + 5 我挺需要你的...最近有點問題想請教 ...
阿趴Ben + 5 看來我得跟你深交..有朝一日需要你(阿B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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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大..我從復看過你的文章....從頭到尾都是...振X...那是瞎東西啊??
振作??振奮??振興?振盪?   so~~~了解了嗎???
只是個假設~~致歉函-振源車業8257

回覆 74# kyleksc 的文章

那請問要用什麼"文民的方法"呢??
來堵住別人嘴巴呢??
從這件事情
我看到了兩種人

1.不見棺材不掉淚
2.得理不饒人

個人觀感,看看就好
原文章由 凱仔 於 2010-7-5 19:05 發表 致歉函-振源車業3837
那請問要用什麼"文民的方法"呢??
來堵住別人嘴巴呢??


你可以自己提出反證阿
你可以質疑對方言論的謬誤阿
你甚至可以請律師上法院打民事訴訟阿

但是除非對方問候你媽媽或者毀謗你是私生子
不然就我個人所受的法學訓練
拿刑事追訴的方法來打擊對你有所評論的當事人是不恰當的
你可以看看我上面發文的例子
如果每個人有事沒事就上警局上地檢署
不要說司法制度會被癱瘓
言論自由也癱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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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餘暉 + 3 大學生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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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8# kyleksc 的文章

那又學到幾個方法了
不過還是希望以後不會用到.....
果然 還是有懂法律相關人員 來為這件事情
做個看法 還是比較明瞭的
SO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關於油 我跟你不同掛的 不需要你的認同

回覆 1# hayato1300 的文章

只有簡單的幾句話想跟你說,
飯能亂吃,話是不能亂說的,
早之如此,何必當初呢??致歉函-振源車業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