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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函-振源車業

原文章由 kyleksc 於 2010-7-5 19:03 發表 致歉函-振源車業9648
我知道你可能也只是隨口胡說的
所以我並沒有特別聲援你的意思
而我想強調的是任何人都不應隨便拿刑事追訴來當作堵別人嘴吧的手段
這是非常不文明的行為
看在一個唸法律對法學有熱忱的人眼裡是很痛心的
法律不是拿來幹這種事的用的


你好有正義感
希望你能保持下去

這件事
即使告不成
小孫也學到
網路上發言
要謹言而行
也算是一種成長
對小孫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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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112919 + 1 嗯 重點是警惕 有無告成功都其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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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5# MUGEN0629 的文章

你說的好^^ 他又沒打出是哪間
他去警察局備案警察因該只是記一記而已
因為從頭都是 (?)X  根本沒出現全名阿

我"覺得"他是對號入座,我也不能肯定^^

所以樓主!!自行判奪吧,我覺得上法院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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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yato1300 + 5 話都說了...要言而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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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should i apologize to you? Did i scold you?
該是開始抉擇的時候了≧0≦期待來臨的時刻!!
原文章由 simonkko 於 2010-7-5 18:14 發表 致歉函-振源車業4076
其實現在說店家的負面評價都會很吃虧
如果不是事主,還是很容易吃官司
上次某討論版的被砲...好幾個都被該店家以所謂的殺雞儆猴提告...
因為對方都不回應,然後我們發的文都是證據
然後就算跟該店家訴訟也只是輸面
畢竟對方有證據說你毀謗,而你只能口說無憑...
我怎覺得需要像PTT某些版一樣不查IP...
不然以後店家版都用只能放推文就好了...


說話要有憑有據 , 不隨便道聽塗說 ,

事實就大膽說出來 , 有證據 , 站的住腳 , 有什麼不敢說 ?
原文章由 peter258159 於 2010-7-5 19:52 發表 致歉函-振源車業7166


你好有正義感
希望你能保持下去

這件事
即使告不成
小孫也學到
網路上發言
要謹言而行
也算是一種成長
對小孫是好事


過獎了
我沒那麼神
只是看這件事以後覺得太誇張
相信這件事不只有雙方學到一些經驗

回覆 60# bird112919 的文章

看了很礙眼的話 你可以按上一頁啊
沒有人逼你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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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bits05 + 5 +1 常看他回覆都很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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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86# bass4067 的文章

他回那種文乾脆不要回
要馬就按CTRL+Z或是滑鼠移至左上方點選←
要不然更簡單ALT+F4選擇關閉
或是直接按 開始>關機
Why should i apologize to you? Did i scold you?
該是開始抉擇的時候了≧0≦期待來臨的時刻!!

回覆 18# DoRoThY 的文章

還好我只是打開小老婆論壇網頁狂放屁,
沒有看到新增主題亂PO文。
色彩的視覺藝術,不外乎只是簡單的 〝點〝線〝面  而組成。

每一篇文章獲得車友們的 讚 以及 加分,都是對我的肯定與認同,
我把小老婆當作是我的筆記本一樣的在記錄我做過的事物,
同時也可以藉由小老婆分享給其他車友資訊,希望能夠幫助其他車友。
不然就學報紙吧 =.=...

報紙很喜歡用肯定句 但是出錯又不會被告未啥呢?!!

因為都在最後打上"?!"←這兩個符號

至於這兩個符號是啥?!   就是用來當做最後疑問用的....

例如 你長的很像豬?!!     你也沒辦法告他...因為他用疑問句......
89#
kyle 2010-7-5 21:04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MUGEN0629 於 2010-7-5 19:03 發表 致歉函-振源車業1542
板大..我從復看過你的文章....從頭到尾都是...振X...那是瞎東西啊??
振作??振奮??振興?振盪?   so~~~了解了嗎???
只是個假設~~致歉函-振源車業8422


我同意你的看法!若並為全名告知或昭告地址!基本上都只是假設。若這樣都可以告贏的話,我可以說三重姓陳的xx是帥哥,那住三重姓陳的就全都是帥哥!? 致歉函-振源車業9421  嘿嘿~我真的是帥哥嗎?致歉函-振源車業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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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155267 + 1 YA我也是帥哥,你也是...(怎麼有點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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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43# lunabenny 的文章

同意+1

老實講~ 我就覺得處理不是很妥當,當然替自己辯解不是不好,
給大家的觀感也很重要的,這也是影響店家生意,很重要的一部分吧?

以下是假設我有需求的話(在公堂上大膽假設一下應該沒有問題吧?)
如果我有需求,在網路上讓我爬到有這回事,我會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感,
不如另外找一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