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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3高中生貼摸黑疾駛 對撞拖車慘死和我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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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power 2007-10-30 00:02 只看這個作者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那年青人是對的,如果守規舉,試問那來横禍?試問如果他開車不違法,那來的横禍?不要自已也有錯,確把錯推的一乾二淨。

並不是看到沒戴安全帽,就可以開到對向撞人;並不是看到沒載安全帽、三貼、無照,就可以開到對向把他撞死。

如果開車看到違法沒戴安全帽就可以開到對向撞死他的邏輯成立無罪,那改天看到非法偷渡的中國人你就可以拿刀殺了他無罪嗎?還是說看到假結婚真賣淫的女子,就可以開車撞死他無罪?誰叫他假結婚真賣淫!因為他違法在先,我違法在後無罪?天下這等好事。

[ 本文最後由 newpower 於 2007-10-30 0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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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2007-10-30 00:16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newpower 於 2007-10-30 00:02 發表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那年青人是對的,如果守規舉,試問那來横禍?試問如果他開車不違法,那來的横禍?不要自已也有錯,確把錯推的一乾二淨。

並不是看到沒戴安全帽,就可以開到對向撞人;並不是看到沒載安全帽、三貼、無照,就可以開到對向把他撞死。

如果開車看到違法沒戴安全帽就可以開到對向撞死他的邏輯成立無罪,那改天看到非法偷渡的中國人你就可以拿刀殺了他無罪嗎?還是說看到假結婚真賣淫的女子,就可以開車撞死他無罪?誰叫他假結婚真賣淫!因為他違法在先,我違法在後無罪?天下這等好事。

如果守規舉,試問那來横禍?試問如果他開車不違法,那來的横禍?

這句話說的真好....那無照青年如果守規矩...試問那來橫禍?

只可惜那無照騎車的年青人聽不到了.
小地不才 交管系大三學生
剛剛查了一下運輸工程
煞車距離 自煞車器生效至車輛完全停止的距離公式為   
V平方/254f
V=速率khp
f=摩擦係數
摩擦係數會隨著車速增加而減低 而其數值又因胎壓 路面狀況等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所以我們通常會採用最低數值 帶入摩擦係數
此案例 摩擦係數約為f=0.36
帶入公式#行車速率約為50kph#
  在此案例中若大貨車行車方向路面為上波 那車速要再提高
V平方/254(f+-G)

以下是我一點小小的意見
    這次事故發生的重點不在於那三臥少年有沒有戴安全帽或是有沒有開燈
而是大貨車逆向行駛  就算逆向而來的是全身裝備的機車騎士 或是晚上出來運動的自行車騎士  悲劇一樣會發生 要是大貨車不逆向 就是一頭大象走過去也不會有事
    雖然在台灣有些交通規則在我看來也不是很合理 或是交通工程做的不夠完善
但並是不無憑無據訂出來的 不能逆向就是不能逆向
消極一點的想法是 萬一發生事故可以擺脫責任
積極一點的想法是 遵守交通規則可以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

說了一堆不知道有沒有意義的話...
大家加減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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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newpower 2007-10-30 08:08 只看這個作者
我覺的你連看圖都看不懂,所有的証據是他的剎車線是從逆向轉到自向外側,難不成那剎車軌跡是『啊漂』畫的,所以不代表"案發過程"?不要再閉著眼睛說話。

如果他的剎車線是從同側到逆向,有可能是打滑,明明剎車線就是從『逆向』到『同向』,你確可說只能代表"案發現場"不能代表"案發過程,難不成剎車線是警方畫上去的。

明明拖車司機自已也有錯,不能說別人違法較多,所以自已違法撞死人就無罪,這跟大車撞小車小車贏一點關系也沒有。

別人家在自已的車道騎的好好的,自已沒事要開過來撞,自已也違法,就不要覺的自已衰!(還要覺的自已上輩子燒好香,撞死了無照,罪較輕)今天就算是撞死了非法偷渡的行人,別人雖然違法偷渡,但你違法撞死人,不能拿別人違法在先,所以我違法無罪,不要違法又一副自已高姿態,很可憐的樣子。

原文由 tallman192 於 2007-10-29 23:40 發表
有本事的話去翻警察的現場圖也一樣
圖是圖!只能代表"案發現場"
不能代表"案發過程"
況且今天那個司機是"馬上報警"處理
而不是逃跑或是更改現場
起碼就此點我就覺得那位司機很勇於面對現實!
說句難聽一點的話!妳堂哥要是真的像他一樣撞死人也不知道會不會像人家一樣處理!
況且!!那三個天殺的沒開大燈要怪誰?
在夜晚的山路上開轎車越過中線是很平常的事情!
何況是那麼長的拖車!
誰人無過?我只是選擇勇於面對現實的司機
而不是一昧的去聲援那三個害人不淺的小鬼!
那種人被撞死...一點惋惜的感覺都沒有!
理由還是為了追星!?沒開大燈!?三貼!?無照駕駛!?
拜託~~算那砂石車司機雖小!出門去賺錢養家還飛來橫禍....
被三個不事生產欺騙父母無照駕駛還沒開大燈的傢伙給毀了...

[ 本文最後由 newpower 於 2007-10-30 09:08 編輯 ]

P1010001.JPG (211.76 KB, 下載次數: 37)

[轉貼]3高中生貼摸黑疾駛 對撞拖車慘死和我的感想4098
原文由 newpower 於 2007-10-30 08:08 發表
我覺的你連看圖都看不懂,所有的証據是他的剎車線是從逆向轉到自向外側,難不成那剎車軌跡是『啊漂』畫的,所以不代表"案發過程"?不要再閉著眼睛說話。

如果他的剎車線是從同側到逆向,有可能是打滑,明明剎車線就是從『逆向』到『同向』,你確可說只能代表"案發現場"不能代表"案發過程,難不成剎車線是警方畫上去的。

明明拖車司機自已也有錯,不能說別人違法較多,所以自已違法撞死人就無罪,這跟大車撞小車小車贏一點關系也沒有。

別人家在自已的車道騎的好好的,自已沒事要開過來撞,自已也違法,就不要覺的自已衰!(還要覺的自已上輩子燒好香,撞死了無照,罪較輕)今天就算是撞死了非法偷渡的行人,別人雖然違法偷渡,但你違法撞死人,不能拿別人違法在先,所以我違法無罪,不要違法又一副自已高姿態,很可憐的樣子。


人家哪時擺個高姿態了?
從頭到尾姿態最高的當然是死者家屬了!
的確!別人無照駕駛不干他的事!
但沒開燈又三貼又干人家逆向行駛的事了?
反過來想!也是可以這樣說!
為何那三個少年要去撞一台有開燈的大車?
而不是怪那位逆向去撞上一台沒開燈又三貼的機車...
下一個目標~~美麗的蘭嶼
26#
奇樂 2007-10-30 09:47 只看這個作者
直覺家庭的教育失敗

家庭有問題
正常家庭 誰會讓自己小孩
三更半夜  還在外頭鬼混
27#
newpower 2007-10-30 09:51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5 tallman192 的文章

如果法律明文規定,肇事違法A撞死違法B,且肇事違法A違法情節較B輕者無罪,我就會說你是對的。

所以那天遇到隨手丟垃圾的人,你公然罵他『趕鈴羊、操他的XXX,殺他全X』,因為丟垃圾違法社會成本增加,而公然污辱因無社會成本問題,所以無罪?誰叫他要跑來你面前隨手丟垃圾,所以你才會違法公然污辱和公然恐嚇『殺他全X』。

如果這樣成立,那這社會就好玩了。

所以有天有人車禍腿斷了,變植物人,家屬改天就可以拿槍碰了肇事者,因為他違法在先,所以我可以違法在後無罪。誰叫肇事者家庭教育差。如果你說的違法的人無事,你也以同意這條吧!因為活死人比被槍殺的肇事者還痛苦,所以槍殺肇事者無罪,還便宜了肇事者太好死,一槍斃命。

[ 本文最後由 newpower 於 2007-10-30 10:05 編輯 ]
28#
a1646029 2007-10-30 10:58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是司機跨越雙黃線的話
我可以理解司機為什麼要跨雙黃線...
我外婆家就在西螺虎尾那一帶
只要是到了晚上
通常大家是很少出門的
因為外面的路很多都沒路燈
當過兵的就知道
像夜行軍只靠月光照路的那種暗
而拖車頭這種視線較高的車種在那種環境行駛的時候
沒看到任何光線當然就視為對相無任何來車
我只能說司機太衰小...
當然~~~只要機車開個燈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大燈不只是照路而已
同時也是提醒對相車道自已的存在啊~~
原文由 ga010054 於 2007-10-30 00:02 發表


我覺得 機車 反應很差耶
沒在看路騎車
大卡車 又不是沒開大燈 在開車...
真搞不懂 騎車的人 在看哪裡?
難道是被阿漂 遮住?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
很多小鬼,騎車出去自以為很屌
很HIGH的,在路上亂鑽,蛇行,飆車
顧著打鬧、跟同行的同僚車並排聊天

我想...她們應該就是這樣,顧著玩,還三貼
一定會講話,搞不好還打打鬧鬧,年輕的小男生
更會以載著大她兩歲的學姊自HIGH~(心裡OS:我騎車載妹耶)

所以並沒有很專心的在騎車,更沒有豐富的駕駛經驗
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嚴重違規...100CC的車體
三貼騎乘,而且都不是小朋友的那種小身軀,15歲~17歲
最起碼都是大人身材了吧,一個人平均50KG就好,三個人就150KG
100CC的車體,在加100KG以上,這樣騎乘,操控性如何?反應又如何會快?
大家想想就知道!!
30#
newpower 2007-10-30 12:18 只看這個作者
那事本來就可以避免,我想有人晚上開過花蓮的和平、東澳、南澳那一段,不也是沒路燈嘛!我以前帶母親大人去花蓮玩,玩到晚上八點,從花蓮和平、東澳、南澳那一段連夜趕回台灣,那一帶晚上沒有路燈,有農民還在路上走,騎著腳踏車慢慢龜,我怎麼不去撞上去,把他們撞死說沒路燈我看不到?

各位知道花蓮的和平、東澳、南澳沙石車晚上是怎麼開的嗎?每台晚上時速都不超過50km/h,而且非轉彎處不越中線。

不都是沒路燈地帶嗎?花蓮的砂石車做的到,雲林的為什麼做不到?為什麼要貪方便開中線?司機衰?我不覺的,那是不守法貪圖開中線較快,夜路走多碰到鬼!自已活該,如果不相信,自已開車摸黑到花蓮,看看別人是怎麼開大車的。

花蓮砂石車就是被以前的縣長硬規定後,每台砂石車的都僅守份際!還是要學通宜蘭濱海公路,兩台沙石車白天中線對撞!是白天、白天!!!兩個人都死!我親眼看到的呀!不是白天嗎?那通宜蘭濱海公路那麼直大為什麼對撞,因為不守法嘛!為了快,逆向開中線,全都來不及,兩個司機全死?不是白天反應快嗎?

[ 本文最後由 newpower 於 2007-10-30 12: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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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Wu + 1 深表認同 , 不超速不違規就不會發生慘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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