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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做對嗎?

我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會有人說小老婆是一言堂(閉門造車自 HIGH 團?)了
今天要是法規一定下之後就一定是完美的話
我們要立法委員作啥??
幹麻修憲?

要是不認同就趕人家走
那起不是跟某女性立委一樣??

[ 本文最後由 天才小新 於 2007-6-13 11:40 編輯 ]
22#
sz 2007-6-13 07:06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boni 於 2007-6-13 04:19 發表
再者,該版主現在不對我做出任何回應.....
申訴無門
叫我來校長室申訴
原來,意思就是,你去申訴呀,申訴也沒用啦.......

我覺得,你已經在鑽牛角尖了
你覺得申訴沒用? 那你以為 5 分是怎麼被加的? 請問這樣做對嗎?5618

當你看見大多數人不佔在你這邊時,難道你還不認為自己
有理虧的地方? 堅持自己一定要無罪開釋,該版主一定要
賠罪認錯外加還你分數? 請問這樣做對嗎?8653

我不是不知道你(們)的論點,我也說了,雙方各持己見,
立場不同,看法不同,就此打住吧

另外,要迴避版規的方式很多,也曾經有天才直接 PO 個無效連結,
把 YAHOO 打成 XXXXX ,然後最後加上一句:將 XXXXX 改成 YAHOO 即可,
那他也沒有直接貼拍賣連結,你又認為該如何處置? 請問這樣做對嗎?9334
告訴你,他直接被站務停權了--惡意迴避站規 請問這樣做對嗎?2346

沒記錯的話,印象中有版主因網友申訴成功而
被站務停權幾天的,如果你認為版主那麼好幹,又要
展現公權力兩面不是人,又要能不得罪人,你來試試? 請問這樣做對嗎?5141
我也厭倦當壞人了...請問這樣做對嗎?2580
23#
sz 2007-6-13 07:11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1 天才小新 的文章

這兒不是一言堂,這兒是閉門造車自 HIGH 團 請問這樣做對嗎?1590

最好是立委諸公都是不支薪義務性質啦,
你舉的例子不是爛,是很爛,二者的報酬天地之差,
你給我月薪十萬就好,一個月內我給你很完整的 JORSINDO 憲法,
而且會經站務版主全體通過,你說呢? 請問這樣做對嗎?8265
參與人數 4經驗值 +6 收起 理由
singer + 2 有10萬的話, 小老婆的頻寬就有救了... ...
fsds + 2 支持
trelion + 1 言之成理
蒼藍的戰慄 + 1 言之有理+於我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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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1 天才小新 的文章

這個站,是大魔王他們自己架的,並非像你們所說的"社會"一樣,是每個人民的!!!拿如果你們不認同,當然是你們離開呀~難道叫酷大還是牛大離開??

另外,如果真的要說得話,你認為"不是沒有完整觸碰站規 是沒有違規"版規裡沒這句喔~還有你這樣比照國家法律,那是不是沒有把人殺死就沒有罪咧??

版主負責執行他們的職務,但是他們的職務裡應該沒有解釋"站規"、"版規"吧,因此我絕得..自己犯了什麼錯..自己應該去發現,真的發現不到!!在問版主,而不是在這邊要分數、爭執之類的..
大家好
回覆 #23 shouzama3380 的文章

我不知道我舉的例子濫在哪......

我知道站務們的辛勞
但是   並不是說很辛苦就代表不會犯錯  就不代表一定是對的(這句話不代表說我認為這件事是STi大的錯)

有問題就提出來討論 而不是一提出來就把人家打回去
還告訴人家說 我有給你申訴管道你幹麻不去申訴反正申訴了也只是被我打
(當然不是針對SZ大,只是整串討論下來讓我有強烈的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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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4 chiyo2021 的文章


據我所知是這樣沒錯
只是.....不認同就要一定離開??
另外,如果真的要說得話,你認為"不是沒有完整觸碰站規 是沒有違規"版規裡沒這句喔~還有你這樣比照國家法律,那是不是沒有把人殺死就沒有罪咧??

不過這也是個人的認知 有權力的人不是我 我只能提出我的看法與我的解決方法
不曉得你是漏看還是故意跳掉這句的

我相信boni絕對不是為了要分數 爭執之類的來這裡發文的
這只是(起毛子)心情上的問題而已
被扣分根本就不是重點

版主負責執行他們的職務,但是他們的職務裡應該沒有解釋"站規"、"版規"吧,因此我絕得..自己犯了什麼錯..自己應該去發現,真的發現不到!!在問版主,而不是在這邊要分數、爭執之類的..


你這句話我可以解釋成
除了站規、版規上白紙黑字明定以外的,只要版主認為是錯的就可以依照個人想法做評斷
因為這是他們的權力
這樣子嗎?


另外重新給你們看一下boni的說法
假如我錯,跟我說我會改正,並且大大方方跟版主,甚至所有版眾道歉,再者我也會甘願受罰
但是請....讓我知道是不行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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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想對我自己的這些行為做一些解釋
我並沒有跟boni有同樣的經驗(甚至類似的經驗也沒有)
今天我這個潛水夫會浮上來說這麼多  講這麼多
是因為我覺得好像哪裡不太對,我的用意無非是想讓這裡更好
會吵這麼多我想可能是我的表達能力與理解能力有問題吧

另外這次的事
人真的是需要互相溝通
話真的需要解釋清楚

[ 本文最後由 天才小新 於 2007-6-13 11:35 編輯 ]
其實SZ大已經在#2 #11對整件事情做出適當的解釋了
今天會吵這麼多....不過是因為中間有人來鬧場請問這樣做對嗎?3576
不然整個事件早該落幕了請問這樣做對嗎?7728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boni + 1 原本是怕有人質疑所以沒給您加分,其實我很想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1

27#
sz 2007-6-13 17:38 只看這個作者
那...就此打住囉 請問這樣做對嗎?3147

早上言詞激烈了點,請勿見怪 請問這樣做對嗎?5345
只是,我覺得即使訂下 JORSINDO 憲法也不會有多大成效就是了,
法律嘛,總是會有漏洞可鑽的,我想,維持現狀就可以了吧,你知道嗎?
現在的站規已經有人(也已經停權了請問這樣做對嗎?7898 )嫌太臭太長根本懶得看了,
如果制訂出更大一篇,有誰會去看呢? 請問這樣做對嗎?3363
原文由 天才小新 於 2007-6-13 11:37 發表
其實SZ大已經在#2 #11對整件事情做出適當的解釋了
今天會吵這麼多....不過是因為中間有人來鬧場請問這樣做對嗎?2208
不然整個事件早該落幕了請問這樣做對嗎?3975


知道就好
其實不甘我們的事情的話(你?我?別人?非當事者都叫中間人...OK?)
多出嘴大概也會像你說的一樣~~果真來鬧場的
唉...真是秀才遇到兵請問這樣做對嗎?826 ...有理說不清
29#
boni 2007-6-13 23:06 只看這個作者
多謝S大指教
多謝小新的文章,感覺很像我分身 XDDDD.......講的只能說深得我心

我想大家也不必說躂伐小新大....
這種事大家都知道 = =
大多數人一定會站哪邊....除非對錯很明顯........
況且跟S大說的一樣,雙方各持一辭
說公道話,我想大家都很公道.......
沒啥好說的

最後,就當我就認了
一方面當作認清一個人
我也不必要去想成小老婆都是這樣
但是老實說,確實有不少人這樣吧 = =

大家都是因為玩車而聚集
我們是來交朋友不是來樹立敵人的
希望有這緣分可以跟各位成為朋友
謝謝大家的意見跟批評...:)
既然深得你心~~你應該要給他加個分的:)

小老婆還是歡迎各位的說
說穿了
大家還能留在這裡就是好事
(不然就是一翻兩瞪眼~誰走了~站關了~一點意義也沒有)
希望大家都還能對於玩車而投入更多的熱誠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