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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houzama3380 於 2007-6-11 18:57 發表 SK2大哥,你有被害妄想嗎? 我扣過你 10 分,僅次於扣 50 分那次 被扣 50 分的那位已經停權了, 如果不是系統限制,我當日最高能評的 498 分全部都要送他, -498 分....
原文由 fsds 於 2007-6-11 22:28 發表 我喜歡小老婆的原因是. 這裡該怎麼樣就怎麼樣.絕不手軟......其實我覺得還可以再狠一點. 一個版如果沒有規矩.就會越來越隨便.寧可留在這裡的是守規則的人.人多人少無所謂. 手軟結果.小老婆有天就會淪落到像微風那種層次的機車版.. 我想沒有人願意這樣 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原文由 天才小新 於 2007-6-12 03:47 發表 雖然話是這樣說 不過法官判案還是要依法行事吧?? 既然版規只有規定不能張貼連結 那張貼ID請有興趣的版友自行查看並沒有違反規定 那何來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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