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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回原廠管,驗車偷吃步,明年起將重罰2.4萬~~

来源: climaxes 2016-10-10 10:31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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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試辦 拍照認證 抓排氣管改裝比對若不符 可重罰2.4萬                                            

                                                            

改回原廠管,驗車偷吃步,明年起將重罰2.4萬~~5133
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路邊攔查違規率6成,但被檢舉車輛實際到檢違規率卻不到1成。資料照片


【洪敏隆╱台北報導】汽機車改裝排氣管發出的轟隆噪音聲響,擾民甚鉅,全台前年至今年九月被檢舉件數雖高達二十萬輛次,實際檢測違規率卻不到一成,環保署檢討,不少遭檢舉車輛到檢時,先改回原廠排氣管是主因,明年擬試辦「遭檢舉車輛排氣管認證制」,未來被檢舉車輛首次到檢將拍照認證,再遭檢舉時,若檢舉照與認證照不符即告發,並加重罰款三至七倍。

環保署曾測到改裝的跑車最高噪音達一百一十九分貝,相當八輛救護車同時鳴笛聲響,大型重機測到最高是一百一十五分貝,約五輛救護車聲響,且改裝汽機車常在深夜群聚,發出的巨大聲響,常吵得民眾無法入眠。
   

免花30分鐘檢驗
根據現有《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民眾具名檢舉噪音車輛,環保機關可要求被檢舉車主到檢,但許多車主會先將違規排氣管改回原廠排氣管,前年至今年九月全台檢舉二十萬輛次,實際檢測違規率不到一成,與路邊攔查違規率六成差距大;也有遭檢舉車主抱怨被人挾怨報復,還要到檢自清很不合理。
為更有效查處,環保署空保處長陳咸亨說,將研擬認證制。環保署規劃,遭檢舉車輛到檢,不一定非得是原廠,即使是改裝後的排氣管,只要能夠「合格」,就會拍照及認證,後續車輛若又被檢舉,比對照片明顯非「認證」過的排氣管,即予開罰,若比對是「認證」排氣管,也可省去車主再被通知到檢的不便,遭攔查時也可出示認證,免除約三十分鐘的檢驗時間。
貼防刮防撕貼紙
目前遭檢舉噪音的車輛是依違反《噪音管制法》,開罰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六百元,未來被檢舉非「認證」的排氣管,由地方環保機關會同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拆除消音器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處六千元至二萬四千元罰鍰。
環保署規劃以排氣管貼防刮防撕貼紙或標籤為認證,明年上半年先在新北市等有意願縣市試辦,檢討執行成效後,明年底全面實施。
「應立法烙編號」
環保媽媽基金會董事長周春娣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台灣人太聰明會規避檢舉,所以很多違規噪音車輛就是罰不到,支持環保署採認證方式,甚至應立法車輛排氣管全面烙印編號,徹底解決改裝車輛製造噪音問題。機車騎士謝維祥說,改裝車轟隆隆真的很吵,但應加強在飆車族出沒處現場攔查,才能有效遏止。
噪音排氣管認證規劃
★現況:遭檢舉車輛的車主依通知前往檢驗時,改裝排氣管往往已換回原廠排氣管,因此查獲的違規率平均不到1成
★研擬新制:
.遭檢舉的車輛若經檢驗合格,排氣管須拍照及認證(貼貼紙或標籤)
.再遭檢舉拍照的車輛,若比對與「認證」的排氣管不符,將直接告發處罰
★違規罰則:6000~2萬4000元
★時程:明年上半年先找數個縣市試辦,若成效佳,擬明年底前全面實施
資料來源:環保署

若這樣的規劃真能於明年開始實施及落實,那換裝非原廠且符合法規排氣管的車主終於可以不用疲於奔命的常跑監理站去驗車了,有了認證後,也可避免檢舉魔人與警察似懂非懂的以土炮方式去檢測排氣管,另也可促使製造廠商生產高品質與符合法規的產品,而機車騎士也可以有標準去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以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61010/37411284/明年試辦拍照認證抓排氣管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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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那吵死人的直通管 可直接罰了,順便追查廠商罰50萬起跳  發表於 2017-1-4 00:15
BWS
應該抓製造商與販售店家才對,學學日本,東西製造販售要檢驗合格才能販售,你在抓買到東西不合法,在圖利廠商違法嗎~  發表於 2016-10-10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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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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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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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n1357 2016-10-10 10:48 只看這個作者
很多改裝品真的要從根(出廠處)去規範而認證合格...市面上可賣但買了不合法實在太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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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相關的改裝規範法規在10年前就已經有了,在可改裝的法規範圍內只要製造廠商能符合相關規定,於法有據也沒人管的著,只是這樣的合法產品反而銷售不佳,反倒是那些違規的酷炫改裝品賣的嚇嚇叫,因為無須研發與認證的成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0-1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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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1 14:10
新來的嗎…? 這問題不是討論到爛了? 改裝管可以買、可以裝但只能在非公共場所始用 太好了…終於開始管那些屁孩小綿羊了 小綿羊塑膠車是在改啥管? 沒有聲浪可言、只有噪音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0-11 08:38
3#
斜龐克 2016-10-10 11:31 只看這個作者
可以賣
又ˋ不能裝
為什麼要一直打壓二輪ˊ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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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賣也可以裝,只要該產品符合可改裝的法規規範即可,若不符合規定,八輪族也一樣要受罰,不會一直打壓二輪族的~~~~  發表於 2016-10-11 14:29
回覆 天生魯蛇 : 您的邏輯比較怪,刀有分很多種,比如說菜刀買來使用在食材上,砍人當然不行!排氣管是裝在車上,但不能吵死人!  發表於 2016-10-11 11:01
cdx
改歸改,你改到吵死人才會被檢舉~~ 吵死人的管有沒有多1匹馬力? 愛改不會換車阿= =  發表於 2016-10-1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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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市場有賣刀,我卻不能拿刀砍人? 你那甚麼鳥邏輯  發表於 2016-10-11 08:19
文內指的是汽機車...也沒專指機車.  發表於 2016-10-10 22:15
4#
醫靈寺 2016-10-10 11:35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罰款是贊成的
不過台灣對改裝品的規範一直在打模糊仗
店家可以賣可以裝但是行駛在道路上就是不合法
而且有時候不是喜歡用改裝物品
是原廠出的價錢實在讓人卻步不得不用改裝品或是副廠品
至少要能確定一個規範之下再來做罰款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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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就已經有相關可改裝項目與規範的相關法規了,只要照規定走沒人管的著,只是很多人甚至連警察也搞不清楚而已,造成執法的亂象~~~~~   發表於 2016-10-11 14:34
原廠管貴 , 可以買原廠型的副廠管 . 重點是買不會吵的管 . 改裝排氣管會引起公憤 , 是因為三更半夜噪音擾人清夢 . 政府不得不抓改管 。 隨著民怨加深,政府必須越嚴格取締噪音車。 以後可能還會禁賣噪音管。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0-10 14:17
5#
akira011 2016-10-10 11:36 只看這個作者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消音塞、排氣可變閥門、甚至是全包覆式防燙蓋隱藏管身
老實講總是由這些不懂車的公務員想出來的總是會有漏洞可鑽
現行的舉發和驗車不同支管不就是他們想出來的嘛!

況且排氣管那麼燙用貼紙是腦殘嗎?還不是貼到防燙蓋上
那換支吵死人的管移植防燙蓋上去就不用驗了嘛!
不然就防燙蓋貼了貼紙停路邊被A斷或摔斷,
換新的又被檢舉不就得吃重罰的罰單?

所以說從源頭管制,新品需送驗合格管身加釘金屬銘牌如同日本JMCA一樣
舊車舉發驗車合格也比照辦理,不合格當然責令換裝合格改裝品才對
原廠管也必須有適合辨識的標誌,不然一堆副廠管外觀也是造成舉發困難

一堆不懂車的老是訂一堆奇怪的規定和標準...業界產官學三方只有"官"閉門造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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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理解錯誤,明年就是要這樣做,雖然不是從源頭規範起,但應該會符合兄臺後半段文章所述,至於貼紙或是打標還是其他的方式標記,到時候就知道囉!~~~   發表於 2016-10-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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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1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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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棺猿出國考察都是假的~ 那麼好的範本都不知道採用真的是沒救了  發表於 2016-10-11 00:55
可是一堆被檢舉的人 是被民眾檢舉的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0-1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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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0 11:43
6#
84865426 2016-10-10 12:13 只看這個作者
政府以為會買改裝管的人
是要把它買回去掛在牆壁上欣賞的它銲接工法 根彎管的曲線
所以它可以合法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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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就已經有相關可改裝項目與規範的相關法規了,只要照規定走沒人管的著,只是很多人甚至連警察也搞不清楚而已,造成執法的亂象~~~~~     發表於 2016-10-11 14:42
愛因斯坦:「常識就是人到十八歲為止所累積的各種偏見。」(Common sense is the collection of prejudices acquired by age eighteen.)
7#
84865426 2016-10-10 12:15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84865426 於 2016-10-10 12:17 編輯
akira011 發表於 2016-10-10 11:36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消音塞、排氣可變閥門、甚至是全包覆式防燙蓋隱藏管身
老實講總是由這些不懂車的公務員 ...

可是一堆改管被檢舉的人
是被民眾檢舉的
公務員只是依法行證而已
噪音>>>>環保局
改裝車體>>>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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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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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0 20:32
公務機關善盡責任的話,還需要民眾檢舉嗎? 而且你會認同那種莫名被人拍照檢舉就得自己花時間去驗車的規定嗎? 甚至有的被檢舉車主只是把車停路邊而已...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0-10 12:23
愛因斯坦:「常識就是人到十八歲為止所累積的各種偏見。」(Common sense is the collection of prejudices acquired by age eighteen.)
8#
akira011 2016-10-10 12:23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akira011 於 2016-10-10 12:28 編輯
84865426 發表於 2016-10-10 12:15
可是一堆改管被檢舉的人
是被民眾檢舉的
公務員只是依法行證而已
噪音>>>>環保局
改裝車體>>>監理站

公務機關善盡責任的話,還需要民眾檢舉嗎?
而且你會認同那種莫名被人拍照檢舉就得自己花時間去驗車的規定嗎?
甚至有的被檢舉車主只是把車停路邊而已...
廢氣排放標準>>>>環保局
廢氣檢驗>>>監理站和有設備的機車行

你看過那些去環保署指定處驗噪音驗到車子過熱爆水箱的案例嗎?
所以我說這些外行的公務員訂定不合理的法規
"依法行證"只是怠惰之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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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因為有太多像兄臺說的狀況發生,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政策產生,也可避免改裝了合格產品的車主,被人挾怨報復重複檢舉而疲於奔命阿!~~~~   發表於 2016-10-11 14:50
老話一句,愛改就不要怕被檢舉  發表於 2016-10-11 00:56
9#
gary 2016-10-10 12:29 只看這個作者
那冷門又斷料的車怎辦?以後可能要上市的排汽管都要驗,驗要費用,排汽管廠就只會出較熱門的,冷門就.....,環保署就一句,你怎不換車。環保署應該跟業者討論怎做比較好,不然那些吃公家的,腦袋都控固利了,設立的法規,不是擾民就是有漏洞,去外國考察,回來只會複製貼上等傢夥所定的法條,真讓人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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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的制定是針對絕大多數的人,而非迎合少數且特例的對象~~~~~~~~  發表於 2016-10-11 14:52
說真的,如果車子零件斷料,零件就會貴,會修的人也會少,還是買新車比較好。低噪音,不怕顧路。一台國民車5萬元,吃5個月的泡麵應該就能買。 老車如果有紀念價值,可以收藏當古董,出門用國民車代步就好。 或者直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10-10 14:27
10#
meisnoob 2016-10-10 12:48 只看這個作者
改裝其實無錯

只是心態怎麼去想。重要不要改的太過分。最怕沒有事情做的人去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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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1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