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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駕駛請注意,沒有帝王條款囉~~~~~~~

這是好運的中時鐘 歹運的中龍眼的概念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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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法院和買機車一樣要碰運氣,運氣好遇到正經守法的法官,運氣不好就只能唱"金包銀"。  發表於 2016-3-17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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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好笑,可是用在台灣的司法上卻很悲哀。  發表於 2016-3-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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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5:27
12#
QleoQ 2016-3-14 16:02 只看這個作者
萬綠叢中一點紅
終於有正義的法官出面了,還原事實給大車駕駛
支持60歲以上高齡老百性強制收回駕照,從新考照 不得上路 否則重罰...
說歸說 但還是覺得不太可能 三寶駕駛請注意,沒有帝王條款囉~~~~~~~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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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7:18
真的是看法官的
一個阿伯直接從路邊衝出來
我綠燈直行 一樣被判未注意車前狀況~
法官自由心證~台灣的進步空間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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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7:19
行人帝王條款依舊存在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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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你走到全世界各發達國家,一樣的情形  發表於 2016-3-15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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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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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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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7:03
本文章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6-3-14 17:29 編輯

每位法官都是依法律獨立判案的!
即便在這個案裡,撞人者不負「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但這判決結果對其他案件是沒有拘束力的!
建議標題可以修改一下~

提醒每位用路人還是要盡到注意的義務!
判決結果是一回事!但一個家庭的破碎、生命的終結,這可不是一個「理」字或是賠償金就能撫平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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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7 13:24
修正一下:「判例」是要大法官會議通過才算數的,不是每位法官的判決都叫判例~  發表於 2016-3-15 00:27
大法官的判決才有可能成為判例哦!一般法官要按「現行法律」來判的!a法官的判決,對b法官完全沒有拘束力!至於要不要參考,那是b法官的自由~  發表於 2016-3-15 00:25
法官也是要看先前判例和證據,不過台灣目前的"先前判例"都是雷,但是有這件案子,算是程序正義的新判例,未來對於無肇責的人很有保障  發表於 2016-3-1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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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拘束力,但是這個判例可以被往後的判決拿來引用!其實沒那麼悲觀啦~  發表於 2016-3-14 20:07
這類案子,我記得有比較認真的法官會實際去現場甚至模擬事發狀況,看是不是真的常人無法注意或可注意,不然老用這個條款去懲罰倒霉的人,這也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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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7:59
在台灣如果牽扯到法院
那一切都是賭人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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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能不能遇到正經守法的良心法官,還是只想快速結案的米蟲法官。  發表於 2016-3-1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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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8:16
xboy200 發表於 2016-3-14 17:25 三寶駕駛請注意,沒有帝王條款囉~~~~~~~8404
每位法官都是依法律獨立判案的!
即便在這個案裡,撞人者不負「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但這判決結果對其他 ...

沒錯!!是沒有約束力,但是在法院的攻防時,可以援用類似的案例舉例,去說服法官做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的,至於建議,就謝謝了,若是真懂法的話,在警察筆錄時就可以要求去除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文字,因為那只是規則,不是法規沒有刑罰的約束力~~~~~~~~~~~~~三寶駕駛請注意,沒有帝王條款囉~~~~~~~3992三寶駕駛請注意,沒有帝王條款囉~~~~~~~4574三寶駕駛請注意,沒有帝王條款囉~~~~~~~1489
本文章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6-3-14 19:26 編輯
climaxes 發表於 2016-3-14 18:15 三寶駕駛請注意,沒有帝王條款囉~~~~~~~2008
沒錯!!是沒有約束力,但是在法院的攻防時,可以援用類似的案例舉例,去說服法官做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的,至於 ...

「應注意而未注意」只是一具未開光的佛像,需要法官依實際個案情況來賦予靈性~

我不是很瞭解這個案子,撞人者是否有盡到最起碼的注意義務?依本案法官的判決,應該是有的!如果撞人者並沒盡到最起碼的注意義務,例如低頭抓香港腳之類的,即便被撞者違反行政法規在先,撞人者恐怕亦無法全然不必負責~

個人認為「應注意而未注意」本身並沒有問題,但法官要如何適用、解讀,這才往往成為爭議之所在~
至於警方「先入為主」的文字敘述,理論上不應對法官產生什麼拘束力,法官還是要依發生事實來判決!而不是單方的說詞~
只不過單憑法官一介凡人,他到底能還原多少的真相?兩肇雙方的身份地位會不會影響判案的公正性?這恐怕沒人可以保証的…

違反交通法規固然有錯在先,但不代表他就該被撞死!因為這個判決而按「讚」的?我不太懂是在讚什麼啦…
每位用路人還是要看清前方路況!盡到注意義務的!

我不是正義魔人!只是一點感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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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4 19:31
老人駕駛  真的恐怖
話說那婦人  應該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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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3-15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