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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真的要小心了 尤其改裝車 1/7小小更新

jessemoto 發表於 2016-1-6 13:40 租車真的要小心了 尤其改裝車  1/7小小更新8062
怕是不先付清的話,租車時簽的本票拿不回來。

通常租重車會簽本票,不知道這家如何? ...

本票已經作廢處理了
罰單倒是還沒寄到店家
根據交通道路處罰條例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
四、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
    、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
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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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罰單不是你要繳的,且告發員警得知駕駛人與車主不同時,告發單應寄送給車主,並不是交由駕駛人
魔神王者 發表於 2016-1-6 16:43 租車真的要小心了 尤其改裝車  1/7小小更新7186
根據交通道路處罰條例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我也有這樣跟車行溝通
只是車行說罰單就是要承租人負責
我能拿這個交通法壓車行嗎
我是不知道合約上面寫的罰單 包不包括改裝罰單並且車行還表示 罰單會再轉寄我家這邊
jessemoto 發表於 2016-1-6 13:40 租車真的要小心了 尤其改裝車  1/7小小更新4705
怕是不先付清的話,租車時簽的本票拿不回來。

通常租重車會簽本票,不知道這家如何? ...

還車後不歸還本票或撕毀,那可是侵占罪!


侵占罪  第33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上次第一次租車也是
車子一牽出來發動我就傻眼
問說這台有改管噢?
阿如果真的雖 被警察攔下來開單要算誰的
店家也是回 目前沒人被刁過 但是如果真的被開是要算承租人的...
還好當天平日 小跑山沒擺攤
目前為止騎過三次有改管的車
問過店家這個問題,兩家店給我的回應都是:被開單,錢你繳,驗車我想辦法
47#
RexJun 2016-1-6 17:53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管子罰車不罰人 闖紅燈罰人不罰車
天生魯蛇 發表於 2016-1-6 13:18 租車真的要小心了 尤其改裝車  1/7小小更新2130
如果罰單上是店家的名字,你管他做啥?

他不繳,被追的是他不是你.

還支付命令勒....
罰單是可以憑出租合約轉移的

原來還有這個爭議問題,過兩天就要租車了,現在先看到剛好可以注意到這點。
看來之後要租只能租原廠了  

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