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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小弟在回家的路上 我是"直行車(機車)" 撞上"對向左轉車(汽車)" 因為機車是我平常的代步工具.... 昨天有請車行寫"機車修理估價單" 所以是想請問 要先請對方的保險公司 來看估價單是否合理,與拍照 才能修車嗎?
保險法第 94 條第 2 項:保險人於第三人由被保險人應負責任事故所致之損失,未受賠償以前,不 得以賠償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應負損失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 ,依其應得之比例,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xxx18320 發表於 2015-9-19 18:47 我整整等了一個月對方才保險公司才跟我談賠償 超沒誠意的 以為未碰撞事故就漠不關心 另外我的初步鑑 ...
rock1173 發表於 2015-9-19 19:49 初步鑑定甚麼時候出來啊?另外我是左邊超車 對向突然左轉 發生車禍道路沒有機車道 只有2個道路,也沒有禁止 ...
所以假如被判 未注意車況 我就是要負30%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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