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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陳姓男子剪裁紙板把車牌的「3」變造成「8」,規避取締,還用膠帶和繩線綁住紙板連接到方向盤,若遇警攔查可扯下紙板,沒想到因為紙板黏太緊扯不下來破功。法官依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判處陳男拘役50天。 判決指出,56歲的陳姓男子今年3月13日,拿剪刀把紙板剪裁出「3」的字樣,再反向貼在車牌上,讓車牌上的「3」變成「8」,意圖在道路行駛時,若被測速器拍下違規照片,罰單不會找上門。 他怕被員警攔下盤查穿幫,還用黑色膠帶包覆前、後車牌上的紙板,再綁上繩線連接到方向盤旁,一旦被員警攔檢,可從駕駛座拉網把變造車牌的紙板扯下來。 陳男在變造車牌當晚11點多,開車行經萬瑞快速道路 魚坑匝道出口時遇警攔檢,他用力拉網線,沒想到紙板黏得太緊扯不下來。 員警察覺陳男的車牌數字反光情況有異,仔細查看發現黏貼了紙板和黑色膠帶變造數字,加以逮捕。
資訊來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7412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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