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gs100389 於 2014-6-1 02:33 編輯
你這還算小意思.
我們這邊都是,為了停(汽車),把機車停車格裡的機車都移出來,外加破壞座墊,大燈罩弄破,儀錶板打碎,車殼用鐵鎚敲一大洞,中柱搞到彎.
有的還外加撞倒(就跟屍體一樣). 後照鏡一邊弄斷.
尤其是遇到發財車,小卡車,大卡車,那種破壞力都是破壞的很徹底,弄的你機車要大修才修的好.
有一次我也是跟板主停在機車停車格,也是被人破壞龍頭撬壞,搞的珠碗及三角台都弄彎,修了快1萬元.
而且報案也是沒有用的,警察會說:這種屬於不確定因素,無法證明是他人破壞.
台灣人號稱是很和平很團結和很有愛心,遇到外敵都是同仇敵愾,互相幫助的.
可是我遇到的,都是很自私的,都是殘害同胞,陷害國人,破壞他人東西,殺害他人生命.
所以我總是小心翼翼的過生活,機車寧願停到有收費區的,可以搭公共運輸就搭.
遇到有危險的區域就閃遠一點.
台灣一句諺語: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這不是沒有公德心問題了,而是(別人的痛苦,是自己快樂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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