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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乘摔車妻成植物人 夫判賠千萬

来源: maggie 2014-2-24 11:1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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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姓男子與朱姓女子結婚卻未登記,101年共乘機車發生爆胎,後座朱女摔成植物人,2人因未具夫妻之名,賴男非但無法獲得相關理賠金,還被女方家屬提告求償,法官認為賴男要為車禍負起最大責任,判他應賠償1019萬多元。
照料還被求償 夫灰心
賴男昨得知判決結果感到痛心,強調該意外導致妻子癱瘓昏迷,如今他又要面對天價般的賠償金,他已一無所有,就算要坐牢也無所謂;朱女家屬因聯絡不到,無法得知其對判決看法。
判決書指出,39歲的朱女在屏東某護理機構擔任看護員,前年1月31日下班後,被通知要回公司摸彩,51歲的賴男騎機車載她前往,卻在中途爆胎摔車,朱女摔落橋下重創頭部,變成了植物人。
朱女家屬事後依台灣女性82歲平均壽命及65歲勞動退休年限,向賴男及該護理機構求償上千萬元的醫療看護費用、撫慰金和工作收入損失。
法官審理後認為,朱女就算不回公司參加摸彩,也能託人代抽,權益不會受損,該護理機構不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事故是因機車爆胎而起,賴男為機車駕駛人又是車主,理應負起車輛保養之責,應負最大肇事責任,經過計算,賴男應賠償朱女1019萬9048元較為合理。
監護權由姨甥取得
護理機構負責人說,朱女車禍成植物人後,該機構發現朱女沒有直系血親,勞保、強制險、醫療保險等近600萬元無人領取,最後由朱女姨甥取得監護權,卻反過來求償,真是始料未及。
賴男則說,10多年前他搭鷹架摔斷右腿,在護理機構療養時認識朱女,2人於99年5月結婚宴客後共同生活,雖未到戶政機關辦登記,但全村都能證明他倆是夫妻關係。他在病床旁照顧妻子9個月,最後落得一場空,還被求償千萬元,心真的好痛。
李姓村長表示,賴男與朱女未生育兒女,賴男每月僅靠4000多元身障補助金過活,1000多萬元對賴男是天文數字,將協助賴男尋求法律扶助。
律師:夫妻也要究責
律師劉思龍表示,車禍造成死傷,就算是夫妻也要釐清責任,法官是依雙方的肇責而不是身分關係做出裁判。
也有法界人士認為,賴男與朱女似有夫妻之實,但朱女癱後其監護權卻由姨甥取得,且賴男還被法官判處須支付高額賠償,2人之間的關係也許還有不為人知的內情。

資訊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5%85%B1%E4%B9%98%E6%91%94%E8%BB%8A%E5%A6%BB%E6%88%90%E6%A4%8D%E7%89%A9%E4%BA%BA-%E5%A4%AB%E5%88%A4%E8%B3%A0%E5%8D%83%E8%90%AC-221041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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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2-2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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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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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法院又再炒新聞了 ... ...


真正沒錢賠不起的 隨便判 都是8~9百萬起跳 ... ...


看看那些 有錢有勢的 新聞頭條

怎麼好像 罪該萬死的 都是2~3百萬 就能處理掉 ??? (不痛不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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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2-24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