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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警察追逐未戴安全帽少女釀成一死一傷悲劇,警政署昨表示,警察執行巡邏勤務時,如發現交通違規車輛,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警察可追蹤稽查,但須符合比例原則,如僅為未戴安全帽,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二條,攔檢不停可逕行舉發或記下車號資料,通知前方崗哨攔車處理。
警:不追又被罵瞎警政署指出,過去曾行文各警察機關,除乘載重要案犯或顯有犯罪嫌疑,或為贓車者外,警員不可尾追,以免駕駛人驚慌失控,發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且不斷提醒警員執行各項勤務時,應注意民眾及自身安全,避免發生危害情事。
對於追與不追,基層警員卻有不同的看法。新北市康姓警員表示,違規就應該追,若放任小違規,社會恐秩序大亂,尤其警察不管違規,民眾就罵警察是「睜眼瞎子」,出事了就質問警察執法不當,應該問的是民眾為何違規不戴安全帽。另名警員也嘆說,出事就怪罪基層警員,如果警察都不管違規違法,「這不是民眾期待的警察。」
重大犯罪才會追捕新北市黃姓警員表示,除非遇到重大犯法案件才會追捕,若只是未戴安全帽,會選擇先鳴笛示警,若對方加速逃逸,會鳴笛警告一下,不會追上去攔查,太多案例顯示若追逐出意外,倒楣的都是基層警員,不但會被冠上執法過當臭名,還要面對事後的民事賠償,何必自討沒趣?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7/35625149/%E6%94%94%E6%AA%A2%E4%B8%8D%E5%81%9C%E5%8F%AF%E9%80%95%E8%88%89%E7%99%BC%E6%88%96%E8%A8%98%E8%BB%8A%E8%99%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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