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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歲王嫌租車作為犯案工具,趁夜深人靜到人煙罕至的地方,竊取拖板車柴油,並以每公升20元低於市價販售,大楊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透過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終於將王嫌繩之以法。 警方調查,王嫌夥同吳姓男子於去年8月一起到汽車租賃公司,租用一輛白色小貨車作為犯案工具,並購買油管、1千公升容量的油箱及抽水馬達等,開始做起「沒本生意」,利用深夜到台中市較偏僻無人煙的地區,專門尋找停在路邊或停車場的拖板車,竊取車上的柴油,然後再以低於市價約10元,每公升20元的低價販售給民眾。 一名拖板車業者將車停在清水區和睦路停車場,發覺拖板車的柴油經常無故短少,因而在停車場設置監視錄影機,去年9月王嫌再度前往竊油被拍到,車主憤而報警追查。 警方接獲報案後,以車追人,不料,出面租車的吳嫌已於去年11月去世,但清水分局大楊派出所員警鍥而不舍,發現租車保證人為王嫌,鎖定王嫌追查,發現其車子經常停在台中市美村路一帶,大楊派出所所長李財安守株待兔,等了一晚,終於人贓俱獲。 王嫌見警方出示錄影帶才坦承犯案,警方發現王嫌偷竊足跡遍布梧棲、大甲等地,昨依竊盜罪嫌將他移送。 資訊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13/today-center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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