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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禍處理 (更新初步分析報告)

来源: Kiwi1118 2013-11-12 00:01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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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Kiwi1118 於 2013-11-22 07:04 編輯

小弟在今年8月13日,下班返家途中發生車禍,

情形如下(文長):

當時我騎機車(新勁戰)在汽車道上(無禁行機車標誌),右前方有一位阿婆騎乘腳踏車(慢車道上),

由於當時我剛好快要經過他旁邊時,對方沒有看後方就突然左轉(約在我右前方2公尺處),

由於情況突然(時速60多),當下急煞車並把龍頭往右方偏(煞不住..地上留下滑行約1公尺煞車痕),

但還是不幸擦撞到對方,阿婆跌下車左側身體瘀傷,而我是車子滑行後右側倒地,我是右邊多處挫傷+瘀傷,

車子右側磨損,當我被附近農藥店的人扶起來時,現場已經被旁人移動了加上該路段無監視器....
                                                                                 (但關鍵的煞車痕跡在汽車道上)

之後馬上報警,也做了筆錄,雙方就醫後,對方(阿婆兒子)說我們機車強制險陪他們醫藥費後就走了。





經過幾天,我車子去估維修的部分後,聯絡對方賠償問題,對方說等他媽媽好點再說,

然後叫我們有空帶水果過去看他媽媽,當下我心裡想...受傷的又不是只有你們..況且我機車強制險陪你們醫藥費了,

而我醫藥費卻要自費,因為你們是腳踏車沒強制險賠我,所以我就沒理對方.....。





後來經過1個月左右,我接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我就馬上打對方手機聯絡對方,

對方說我們都不接他們電話以為我們不想和解
(其實他沒親自打給我,他是請鄉長、里長、派出所打來都沒人接),

我就向對方說,我老家只剩我一個人住,平時上班家裡沒人沒辦法接,而我上班的工廠收訊很差,常接不到電話

加上我個人的習慣是沒看過的電話沒打第2通來我是不接的,只有晚上有空,但電話都沒晚上打來過,
(現在詐騙電話太多了,我習慣掛掉後,對方有在打才接,加上工作中不能隨意接聽)

然後對方就說,反正你現在跟我說什麼都沒用,要講就調委會講,談不攏就法院見(<-大家都很愛這句話?)

然後竟掛掉電話了。





然後到調委會那天,對方就說他媽媽受傷後,住院七天出院沒幾天,發現顱內出血,轉到大醫院進行開刀,

之後又住院七天,說我們期間都不聞不問,我就跟對方說了上面那段家裡沒人......等。

我叔叔在場就幫我跟對方說,他(叔)有去他們家要表示關心,但是去的時候他們家沒人,

然後對方阿婆就說他當時騎在慢車道,說我從後面追撞她。

我:心裡OS(啥....我沒聽錯吧,如果你在慢車道上,然後我從後面追撞,煞車痕跡會在汽車道上??)

反正之後對方就一口咬定都我的錯,後來主席問他們要多少賠償,他們說不含強制險在內,10萬才和解,

說之後要請看護什麼之類的。(麻煩需要看護證明拿出來...)


但是我看他媽媽是有開過刀的跡象,因為頭髮理了,不過出席調委會時人看起來並無大礙,

沒坐輪椅...等,就....還能自己行動,然後我們跟對方說10萬事大數目,要回家跟家人討論,說下次再談,

於是第一次調委會就先這樣結束了。


小弟原本是打算自己理虧賠對方1~2萬,然後自己的損失自己吸收(修車、衣褲磨損、安全帽SOL-69S、醫藥費)

沒想到對方獅子大開口要十萬,加上車禍初步判定報告還沒下來,所以先給對方軟釘子先避開這次調解,

但現在距離下一次調解只剩幾天了,車禍初步判定報告還是沒下來.......囧

小弟想說在這第二次調委會上就向對方說:


「賠償問題等報告出來再說,因為金額不是小數目,

如果報告上寫都我不對,那我就認了,但你們若有責任,也麻煩你們負責!。」

不知道這樣是否恰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然後我記得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24條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這條應該適用我的情形吧?

補充:車禍後才發現該路段,對向車道限速60,我這邊因為旁邊有國中所以限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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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上午調解時,對方很機車的還是認為都我們錯,

我跟對方說 我們損失不要求你們,並賠償1萬5,

對方聽了1萬5之後就說那就不用講了,上法院

後來喬到最後對方說6萬,我說極限3萬,

對方說當我們乞丐喔,堅持不和解

於是最後還是得上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14

今天下班後趕去交通隊,請員警向對方提出告訴了

然後向員警拿了事故圖

關於車禍處理 (更新初步分析報告)6986

原本我以為旁邊是慢車道,結果警察說那是邊線

警察說他在那個位置沒甚麼問題,

我:對方騎在路中間耶......真的沒問題嗎..?如果今天不是被我撞到而是被砂石車、轎車撞到就不是這樣了捏= =

所以這樣我比較占下風嗎??
關於車禍處理 (更新初步分析報告)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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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初步分析表出來了

關於車禍處理 (更新初步分析報告)3100

雖然雙方都提告,不過最近我想和解了事

不想到時當兵還跑來跑去的,

對方調解時開6萬,我堅持3萬,後來他們請的代表說不然4萬2

如果以責任歸屬我7他3的話,60000的7成剛好也是4萬2...

現在會請家人跟他們請的代表聯絡通知對方

這次就當作花錢消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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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機車時速60 實際速度可能是50 所以你應該是沒超速的問題  發表於 2013-11-20 15:05
看圖不利於Kiwi大耶, 追撞  發表於 2013-11-16 11:38
這個偏也偏太多.....偏到路中間去  發表於 2013-11-15 07:10
等鑑定報告出來吧...雖然說可能會變成阿婆左偏,你未保持行車距離追撞他...(過來人)  發表於 2013-11-1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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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aco8888 2013-11-12 16:01 只看這個作者
沒事騎那麼快幹馬?阿你事忘記阿婆也算馬路三寶其中之一耶  還敢靠那麼近阿    我都閃好遠耶       還記得跟警方作筆錄是記錄甚麼嘛? 比如你有承認你時速60?  或者路權.....    十萬太超過了     很多人都是開價很高讓人家殺價....  假設真有開刀住院14天  可以請她拿收據出來    順便影印強制險會賠償    至於14天期間請的看護請她拿出發票或證據   這條你要賠   一天兩千算大概兩萬八   不過很多都唬爛的     至於阿婆出院了  不需人家攙扶能自行走動  就沒有繼續看護的問題了  別鳥她   在來上法院很煩    傷身又傷神又傷心    我看你還是走和解的方向    畢竟你會被控告傷害   毀損    而且對方一看就很有經驗   馬上就去搞調解  通常都要一個月事故判定下來才會開會說       就算阿婆事故意左轉的   你沒行車記錄器真的就輸了      超過三萬就上法院吧     我可以肯定你上法院決不會超過這數字     也可以跟對方說上法院決不會超過三萬這數字給他聽     通常就會和解了    這招要最後再用   因為有可能包個一萬紅包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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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7888 你沒頭沒尾說一堆 看不懂......不過以解決就算了 當花錢消災吧  發表於 2013-11-13 17:23
我們可以不賠的,家裡為息事寧人,付他7萬補貼她因縫三針去私人醫院住30天的費用,還跟去看她的我媽說她一直在醫院看到鬼  發表於 2013-11-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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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我曾經撞到對方縫三針要求25萬, 她兒子還說不付就要砍斷我腳(我可告他恐嚇罪了),後來裁決下來對方未禮讓右方來車先行  發表於 2013-11-1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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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給對方三萬人家也嫌少......  發表於 2013-11-1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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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nz 2013-11-12 17:15 只看這個作者
附近有監視器可以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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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耶.....  發表於 2013-11-12 19:03
想辦法站住自己的立場比較重要!!

然後下次記得裝行車紀錄器

好給那些三寶...關於車禍處理 (更新初步分析報告)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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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對阿...就是因為沒裝行車紀錄器才會被人家揮 ORZ  發表於 2013-11-12 19:02
5#
Kiwi1118 2013-11-12 19:10 只看這個作者
taco8888 發表於 2013-11-12 16:01 關於車禍處理 (更新初步分析報告)9228
沒事騎那麼快幹馬?阿你事忘記阿婆也算馬路三寶其中之一耶  還敢靠那麼近阿    我都閃好遠耶       還記得跟 ...

我騎在汽車道中間哩,她不突然轉向我是離他蠻遠的.....

當初做筆錄時我就跟警察說她突然左轉,因為太突然所以閃避不及才擦撞,

我有說我60幾,路權那時候沒說..因為那時候不清楚,

如果對方要告我,那就互告吧,給他十萬我寧可捐給國家,讓他們也賠一筆...

總之謝謝大大意見,我明天調解會參考使用,明天過後再來報告情形。
6#
zxcv0812 2013-11-12 19:11 只看這個作者
只要在醫療上面的開銷,保險公司會要對方提出收據實支實付。至於對方要10萬塊這點,可要求對方一條一條列出,有理在賠就好。你也可以主張你的財損和醫藥費用,這種車禍基本上雙方都有過失,只是佔的比例不一樣。上法院對方也是提告過失傷害,你同時也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法院還是會要你們去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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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供意見!!^^  發表於 2013-11-12 19:24
7#
taco8888 2013-11-13 12:05 只看這個作者
Kiwi1118 發表於 2013-11-12 19:10 關於車禍處理 (更新初步分析報告)5983
我騎在汽車道中間哩,她不突然轉向我是離他蠻遠的.....

當初做筆錄時我就跟警察說她突然左轉,因為太突 ...

看你很乖就教你好了        其實這事情你是贏面的   阿婆因注意而未注意逕行轉彎    而你是直行車輛而且行駛汽車專用道       對方提告的話肇事比例   阿婆7你三    她因注意而未注意   你超速    別怕  別被唬住   叔叔很有經驗的    就這樣跟對方講    當然包個小紅包給阿婆好了讓她壓壓驚     你這邊交通事故判決就算下來也是我講的那樣      
8#
bb86046 2013-11-13 14:26 只看這個作者
既然要上發院那你就先提告吧!!
畢竟你也是有受傷也是可以用過失傷害來做提告,
第一次開庭時在地檢署還會再問你們要不要調解,
當然那就看你自己意思如何!!
只是跑法院時間會比較常,
上法院後是用肇責來判斷誰錯比較少誰錯比較多
之後馬上報警,也做了筆錄,雙方就醫後,對方(阿婆兒子)說我們機車強制險陪他們醫藥費後就走了。
應該在他們走時要求當下簽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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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謀卡油,20年前我就是這樣,也是跟你樣,我騎車,對方腳踏車,後來裁決肇責是對方,差點賠25萬,最後"補償"她7萬和解  發表於 2013-11-13 22:50
他們不要喔,因為他們電話中就說等情形好點看看.....= ="  發表於 2013-11-13 18:55
10#
Kiwi1118 2013-11-13 19:12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Kiwi1118 於 2013-11-13 19:24 編輯
taco8888 發表於 2013-11-13 12:05 關於車禍處理 (更新初步分析報告)297
看你很乖就教你好了        其實這事情你是贏面的   阿婆因注意而未注意逕行轉彎    而你是直行車輛而且 ...

對方阿婆的女兒聽到我們在門外面講話時
(當時不知道那婦人是阿婆的女兒)

還在一旁說,現在什麼都不要講,機車撞腳踏車就是不對

說這什麼話阿?= =

真想回他....:

「竟然這樣,今天你叫你媽上高速公路給汽車撞阿,看是誰不對

如果你認為汽車在高速公路撞到人是汽車不對,你們也可以考慮去給汽車撞阿

能凹的不就更多~~~」

而且當時主席說到責任歸屬時,問我們雙方鑑定報告呢?

我回說我請已經一個月了,每個星期都會打一通問進度,交通隊(屏東)都說還沒下來

主席說那初步報告不是兩天就下來了嗎?

然後這時對方就說話了,他說他們的下來了,不然他現在趕去拿

主席就回他說你回來都幾點了還現在去拿(XD)




當時想說怎麼可能出來了,因為我們申請時間比他們早,後來調解不成立,回到家後馬上打去交通隊,

問了一下也是還沒出來,我:可是我們車禍的對方說他們的出來了,能幫我們確定一下嗎,

警察看了一下後說他們的也還沒出來,應該是對方呼攏你們,要你們緊張才這樣講的(OS: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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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走到這步田地,就等肇責分析出來再到調解會談,不可能一方判決出來了另一方還沒有,我20年前那件,肇責還沒出來,對方急要錢,竟然說要撞斷我的腿   發表於 2013-11-13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