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機車路權鬆綁 開放騎內車道

開放後可以避開部份外側擁塞區段

也是不錯~
這小小一步真的等了好久 ...

希望可以繼續往前
63#
gremlins 2013-10-24 22:42 只看這個作者
感謝 中華民國機車黨 讚啦~~~
已實施時間與選舉時程看來  合理事情並非如此單純
但願不是因選票而端出的牛肉
65#
allice 2013-10-24 22:55 只看這個作者
在台北市很早就不把禁行機車當一回事..
為了保命 根本不想在外車道跟大車在那邊撕殺
不過聽說兩段式左轉要取消 我覺得某些路口還是不要取消比較好
期待這天很久了!!!!!!!!
67#
jric 2013-10-24 22:59 只看這個作者
先不用高興太早...不是因為明年底才試辦,需要很久,而是......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53343 (公視新聞)
擷取段落:
公路總局也表示,取消最內側禁行機車的路段,機車自然也就不需要兩段式左轉,可以直接轉彎,不過新措施還是要因地制宜,如果地方交通單位評估後認為不妥,就不會解除禁行機車的規定

http://www.thb.gov.tw/TM/Webside/WebNews_Show1.aspx?news=4387 (公路總局)
擷取段落:
除有特殊考量因素外,原則均開放機車行駛。
將請本局所屬各區養護工程處考量路段肇事紀錄、公車停靠、路邊停車等因素審慎評估並提報當地道安會報同意後開放所有車道供機車行駛及配套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
考量各地交通特性不盡相同,如各地方政府道安會報有與上開原則不同之決策,本局仍予尊重,惟本局仍將持續協調地方政府朝開放機車原則努力。

==
是否變成僅將 道安規則 99條的二線道修改為三縣道,如下: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外側二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99 條規定,大家應該都讀到爛了,有標誌標線優先遵守標誌標線,也就是優先遵守禁行機車標線,
無禁行機車標線,則也要遵守 99 條內車道數規定,不能駛進第三車道(目前)。

是否只是因為雙北部分路段因協調而開放第三車道,已經與 99條規定相衝突,所以公路總局才打算藉此提試辦,並修法適用現況,但依舊交給各養工處可因路段評估而劃設標線(禁行機車)的決定權。

雖然法規不說死是不壞,但常常會被地方政府根個養工處拿來當作駁回理由!
68#
hm1229 2013-10-24 23:06 只看這個作者
感謝機車黨的努力,也謝謝大大的分享
期待屆時政府機關,能長時間在電視.電台宣導,
以免到時又被汽車駕駛人狂閃燈.長按喇叭,
滾到外側車道,這可不是機車可來的地方
也期望汽車及機車駕駛,調整用路心態

69#
sigh168 2013-10-24 23:11 只看這個作者
要改成不強制兩段轉 ..
行駛內側的可以逕行左轉 , 行駛外側的要兩段轉 .
機車路權鬆綁 開放騎內車道4566
終於不用再忍受那些心眼很小的大車嘴臉了
路是大家的,本來就不該有禁行機車
況且又不是騎在最邊邊才安全
還好我平常都騎內車道
避開了很多汽車右轉不打方向燈和汽車路邊開門的狀況
不然給我一百條命都不夠我死機車路權鬆綁 開放騎內車道9535

其實只要各位都保持禮讓的態度就好機車路權鬆綁 開放騎內車道5811
交通規則應該是不論汽機車都是慢車要讓快車
當汽車開的比機車慢,請閃邊讓機車先行
機車騎的比汽車慢時,也請自動讓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