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會說話, 是我在胡吹呢? 還是????
<<99年統計至6~8月資料>>
916,831 違規停車
593,665 闖紅燈直行左轉
583,661 違規停車拖吊
563,497 不依規定轉彎
444,166 違反高快速公路規定
301,625 爭道行駛
<<統計年報(應該是去年98年度)>>
940,336 闖紅燈直行左轉
905,608 違規停車拖吊
882,298 不依規定轉彎
721,025 爭道行駛
654,288 違反高快速公路規定
====以上資料來自官方數據(針對全台)====
單單對99.98的統計數據
僅把數據最高的前幾名列出
(除了違反高快速公路規定 這項, 其他項的細項幾乎都是台北市與台北縣佔了總量的前兩名)
而爭道行駛這塊就包含了常見的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者。
這些排名中所有的項目皆可能因下兩點導致駕駛人違規
1.道路設計不良導致違規
2.標示不清無所適從
駕駛人固然要對違規負最大的責任, 也並非上述兩點就能概括全部
然而是存心有意要違規還是無心無知導致違規的呢?? 這只能自由心證了
而的的確確是有心人利用此2點來消費民眾, 我也不想明說了
今天員警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是員警本身出了問題, 還是錯誤政策或設施導致人民誤導呢?
兩者應該都有影響, 至少我很清楚的知道, 執法人員的素質沒提升,心態與動機沒有改善
再好的政策與設施規劃, 都不會改變些什麼
最後還是要對確實有在認真負責用心的員警致上最高的敬意
以下連結跟影片供參考
1. 違規停車撤銷率佔20%
2. 爭道行駛規範
3. 不依規定轉彎, 闖紅燈直行左轉
PS.
數據跟一些參考連結貼出來供參考, 反正事情一體兩面, 白的要描成黑的也不難,
有人想用獨到的見解來剖析我也沒辦法阻止,
振振有詞頭頭是道鉅細靡遺的描述也可能只是無稽之談罷了
[ 本文章最後由 cby 於 2010-11-12 17:2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