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yky26 於 2010-8-12 09:25 PM 發表 真是沒有人盯就不會做事......一定要這樣搞才行嗎...... ===============================================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99年8月6日致行政院轉市長信箱反映本市中山橋/新生高架匝道口交通事故乙案,市長非常重視,本分局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查您請求備份99年7月29日中山橋/新生高架匝道口交通事故現場監視器錄影資料1案,本分局業於99年8月11日發文函請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及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惠予協助調閱本市中山北路與新生高架北往南(圓山涵洞口)附近監視錄影資料,俾利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二、有關您指陳本分局交通分隊員警處理99年7月29日中山橋/新生高架匝道口交通事故未詳查肇事車輛車牌已註銷一事,經查x員未依標準作業程序確實查證雙方車輛之行車執照,致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對駕駛人張xx使用註銷之牌照行駛車輛(車號:CU-2998)依法告發並當場移置保管及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尚欠周延,本分局業依規定予以懲處;另該自用小客車懸掛已註銷牌照行使部分,本分局業移請交通警察大隊逕予製單舉發。 三、另查您於99年7月30日至本分局圓山派出所對張xx先生提出傷害告訴1案,經查圓山均依規定受理並移請偵查隊偵辦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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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yky26 於 2010-8-12 09:37 PM 發表 標準程序是"查証"而不是"登記"喔......我只能說承辦員警比較倒楣沒想到對方開這種車而剛好我又是不怕麻煩的人吧...... 這部份倒還好啦,進去發洩之後氣就消了一半...... 好一點的是,肇事駕駛跟車主是不同人,所以稍為有一點點希望......
原文章由 yky26 於 2010-8-12 09:39 PM 發表 沒有被吃案啦,只是系統可能太鳥了過好幾天還看不到...... 只要有三聯單出來,就不會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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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kkber 於 2010-9-9 15:28 發表 ==================== 我覺得好奇怪唷~ 既然因欠稅而大牌被註銷 那行照也因該被註銷呀! 警察當時有沒有用PDA 查車籍資料呀? (我猜一定沒有 一定是事後才查的) 如果有查 因該會發覺這車有問題當場扣車才是 就算是完稅無牌車也會當場被扣車 小的淺見 參考看看...
原文章由 kkber 於 2010-9-9 16:07 發表 ============================================ 我不這樣認為唷~ 我家有發生過竊案 事隔1年我去問有沒有進展時 才發現他根本沒上傳建檔 只有列印三聯單蓋幾個章給我而已 在此我真的不得不抱怨一下 台中市五分局做事態度跟效率真的很差 連作筆錄也是隨便打打 說多了他不耐煩 更氣的是他是一邊看電視 一邊做筆錄 小市民的苦 就如啞巴吃黃蓮 提起這件事就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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