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車禍處理愈來愈誇張!

回覆 1# yky26 的文章

本文章最後由 site-admin 於 2015-12-27 17:05 編輯 回交通分隊去找那天幫你承案的員警..
在外執勤或者是休假..你可以問是否可以拿他電話號碼.
請他們幫你聯絡處理員警.記得要說為什麼要找那名員警的理由.
他們如果推託去分局督察室申訴一下就不會推了..
承案只會登記車牌和身份証..正常來說都不會去查是否為註銷
或被偷的..只要拿出行照..就不會去查除非對方支支唔唔的..
你這個案子應該是他拿過期的執勤的也沒看檢查仔細..
去申訴的話他應該會被記申誡..
投書處理速度不太夠快哦..去分局督察室直接申訴或分局的交通組比較快.
警政署當然查不到@@因為你這個是交通案件非刑事案件...他那個是拿來查刑事的..
建議你請警察順便核對一下那個人的身份..大牌都註銷了..不一定身份証也假的= =
[ 本文章最後由 sdee0409 於 2010-8-6 14:37 編輯 ]

由小老婆網管Jorsindo:.| ..55 [/url]
去督察室 或是去 報 水果日報

更快車禍處理愈來愈誇張!4803
單純享受騎車的樂趣
給他上報就對了。099.gif
14#
yky26 2010-8-7 00:37 只看這個作者
今天官方(1999/市長信箱)有來電......內容大致如下

1.對方註銷車牌這件事,交通隊當下是無權利扣車的←老實說我不太相信......照這樣講事故當時只要有駕/行照及強制險卡登記好就ok,不用做任何查証動作?
2.因為有提刑事告訴,所以交通隊不行文要影片的部份也會從刑事偵察隊這邊去要
3.官網上查不到刑案處理狀態,是因為系統部份的轉換啥鬼的543......案子確定在某員警手上沒錯←三聯單上面寫的2日可查詢到是寫好玩的喔
4.今天去完馬偕後同時去到中山分局偵查隊,值班的長官說我找不到可以行文的人是因為我找錯人了......鬼知道官方的流程及負責人員是誰嗎?前幾天的電話中已表示我需要行文索取影片,既然無法幫忙也該給我一個對應窗口之類的,我才知道要找誰幫忙這事阿.......另外也表明說交通隊的部份不歸偵察隊管,所以像是找承辦員警及註銷車牌的部份要找交通大隊等等等.......他們只有看刑事案件的部份......一樣是誰會知道哪個單位歸誰管阿......
5.對方註銷車牌目前看來是因為欠稅所以被註銷......換言之如果他有錢的話應該也是會先還國家.......之後才輪的到我.......所以這件事看起來最後很可能只有一張債權証明而已.......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4 收起 理由
0155a + 4 類似狀況我也遇過..打了一堆電話轉來轉去..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4

15#
yky26 2010-8-7 00:39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sdee0409 於 2010-8-6 14:21 發表 車禍處理愈來愈誇張!2699

警政署當然查不到@@因為你這個是交通案件非刑事案件...他那個是拿來查刑事的..
建議你請警察順便核對一下那個人的身份..大牌都註銷了..不一定身份証也假的= =


我查的刑事案件,事故當時對方當下態度很差且表明了沒錢賠,所以隔天就提刑事告訴了。

回覆 15# yky26 的文章

嗯嗯..送件要時間呀..你知道的..哈..

1.對方註銷車牌這件事,交通隊當下是無權利扣車的←老實說我不太相信......照這樣講事故當時只要有駕/行照及強制險卡登記好就ok,不用做任何查証動作?
大部份車禍就是登記而已啦..拿不出證件的才會去查..除非當事人很xxxx想玩他才會去查..或對方有提出來..
4.今天去完馬偕後同時去到中山分局偵查隊,值班的長官說我找不到可以行文的人是因為我找錯人了......鬼知道官方的流程及負責人員是誰嗎?前幾天的電話中已表示我需要行文索取影片,既然無法幫忙也該給我一個對應窗口之類的,我才知道要找誰幫忙這事阿.......另外也表明說交通隊的部份不歸偵察隊管,所以像是找承辦員警及註銷車牌的部份要找交通大隊等等等.......他們只有看刑事案件的部份......一樣是誰會知道哪個單位歸誰管阿......

如果你真的很不爽..就去找督察室申訴應該會給一支申誡..因為現在都是單一窗口
你有提出疑問.他沒幫你辦或沒告訴你方法..都算職務上的疏失..

5.對方註銷車牌目前看來是因為欠稅所以被註銷......換言之如果他有錢的話應該也是會先還國家.......之後才輪的到我.......所以這件事看起來最後很可能只有一張債權証明而已.......
換句話說..他名下沒東西或沒工作..就算是告民事..他也沒錢..只有自己認水小..這是台灣很奇怪的法制..沒得執行..大大你就要
自己付那些損失了..所以不是告就一定拿的到錢190.gif

[ 本文章最後由 sdee0409 於 2010-8-7 11:05 編輯 ]
1被吃案了~
2當下沒有拿通聯紀錄單,承辦員警單位名稱,交通隊的處理員警名稱。
3那個MB車主可以當證人~
4很懷疑警政署的辦事能力,但是還是寄過去吧
5換個市長看看會不會比較好
18#
yky26 2010-8-12 21:25 只看這個作者
真是沒有人盯就不會做事......一定要這樣搞才行嗎......

===============================================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99年8月6日致行政院轉市長信箱反映本市中山橋/新生高架匝道口交通事故乙案,市長非常重視,本分局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查您請求備份99年7月29日中山橋/新生高架匝道口交通事故現場監視器錄影資料1案,本分局業於99年8月11日發文函請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及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惠予協助調閱本市中山北路與新生高架北往南(圓山涵洞口)附近監視錄影資料,俾利處理後續相關事宜。
二、有關您指陳本分局交通分隊員警處理99年7月29日中山橋/新生高架匝道口交通事故未詳查肇事車輛車牌已註銷一事,經查x員未依標準作業程序確實查證雙方車輛之行車執照,致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對駕駛人張xx使用註銷之牌照行駛車輛(車號:CU-2998)依法告發並當場移置保管及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尚欠周延,本分局業依規定予以懲處;另該自用小客車懸掛已註銷牌照行使部分,本分局業移請交通警察大隊逕予製單舉發。
三、另查您於99年7月30日至本分局圓山派出所對張xx先生提出傷害告訴1案,經查圓山均依規定受理並移請偵查隊偵辦在案。
19#
yky26 2010-8-12 21:37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sdee0409 於 2010-8-7 11:02 發表 車禍處理愈來愈誇張!4532
嗯嗯..送件要時間呀..你知道的..哈..

1.對方註銷車牌這件事,交通隊當下是無權利扣車的←老實說我不太相信......照這樣講事故當時只要有駕/行照及強制險卡登記好就ok,不用做任何查証動作?
大部份車禍就是登記而已啦..拿不出證件的才會去查..除非當事人很xxxx想玩他才會去查..或對方有提出來..


標準程序是"查証"而不是"登記"喔......我只能說承辦員警比較倒楣沒想到對方開這種車而剛好我又是不怕麻煩的人吧......

4.今天去完馬偕後同時去到中山分局偵查隊,值班的長官說我找不到可以行文的人是因為我找錯人了......鬼知道官方的流程及負責人員是誰嗎?前幾天的電話中已表示我需要行文索取影片,既然無法幫忙也該給我一個對應窗口之類的,我才知道要找誰幫忙這事阿.......另外也表明說交通隊的部份不歸偵察隊管,所以像是找承辦員警及註銷車牌的部份要找交通大隊等等等.......他們只有看刑事案件的部份......一樣是誰會知道哪個單位歸誰管阿......

如果你真的很不爽..就去找督察室申訴應該會給一支申誡..因為現在都是單一窗口
你有提出疑問.他沒幫你辦或沒告訴你方法..都算職務上的疏失..


這部份倒還好啦,進去發洩之後氣就消了一半......

5.對方註銷車牌目前看來是因為欠稅所以被註銷......換言之如果他有錢的話應該也是會先還國家.......之後才輪的到我.......所以這件事看起來最後很可能只有一張債權証明而已.......
換句話說..他名下沒東西或沒工作..就算是告民事..他也沒錢..只有自己認水小..這是台灣很奇怪的法制..沒得執行..大大你就要
自己付那些損失了..所以不是告就一定拿的到錢190.gif


好一點的是,肇事駕駛跟車主是不同人,所以稍為有一點點希望......
20#
yky26 2010-8-12 21:39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2si_is_2belve 於 2010-8-12 18:11 發表 車禍處理愈來愈誇張!8007
被吃案了~


沒有被吃案啦,只是系統可能太鳥了過好幾天還看不到......

只要有三聯單出來,就不會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