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site-admin 於 2015-12-27 17:05 編輯 回交通分隊去找那天幫你承案的員警..
在外執勤或者是休假..你可以問是否可以拿他電話號碼.
請他們幫你聯絡處理員警.記得要說為什麼要找那名員警的理由.
他們如果推託去分局督察室申訴一下就不會推了..
承案只會登記車牌和身份証..正常來說都不會去查是否為註銷
或被偷的..只要拿出行照..就不會去查除非對方支支唔唔的..
你這個案子應該是他拿過期的執勤的也沒看檢查仔細..
去申訴的話他應該會被記申誡..
投書處理速度不太夠快哦..去分局督察室直接申訴或分局的交通組比較快.
警政署當然查不到@@因為你這個是交通案件非刑事案件...他那個是拿來查刑事的..
建議你請警察順便核對一下那個人的身份..大牌都註銷了..不一定身份証也假的= =
[ 本文章最後由 sdee0409 於 2010-8-6 14: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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