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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不好意思! 以他自己在網路上回文  都那麼"衝"了!
我打死不相信  他會 心生畏懼!
會畏懼早就把有照片的東西 清除的乾乾淨淨了!

這是我個人想法!有錯請更正
原諒鮪魚哥吧 他已經被砲的夠慘了
如果說他以後發言還是會造成大家的誤會 一次被砲兩次被炮
我相信一定會有所改善的 他調整大家也不會再砲他
並沒有要佔誰便宜只是希望留言的時候少一點酸話多一點包容和建設性的建議
除非來這裡是故意打嘴砲的人 永遠都不會改 反正就是網路留言好玩發洩壓力
還有不要動不動就嗆說告妳喔告她媽喔認識警察喔親戚.....怎樣的  
這樣很像小學生打架打輸了再找老師告狀一樣 很幼稚
講話有道理人家自然會信服 有爭議當然會討論或是爭執 動不動就心靈傷害 草莓族喔?還是豆腐族?
思想成熟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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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smile520 + 1 小心說他草莓族會被說毀損名譽唷 ( 小聲 ...
m58177919 + 1 要原諒他是沒問題~但也要請他出來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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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願相信世上有鬼
也不要相信網路一張嘴~

人中出呂布
馬中出赤兔

鮪魚哥!

相信文章到這
你有感受到你之前怎樣回人文章吧
你一個人 要約那麼多人見面
蠻累的 既然 問題來了
何嘗 不理虧 得以結交更多版友呢
吃點虧 不會少塊肉
動不動要當面怎樣的
老實說 這做法 比較難苟同
既然你有發文
代表 你有問題
問題在版友 還是在你本身?
不敢說你一定錯
但 我敢說你需要檢討
你若檢討 相信 版友也不會繼續針對你的錯字跟k
繼續砲轟 當然 你願意參考的話啦
在版上的相處會更融洽的xd
原文章由 Racing阿文 於 2010-7-22 19:36 發表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9665



根據他說的第一句話"小心出事的會是你"在刑法上可以依照第 151 條 (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他提起告訴

一般屬於警告的言語,在法律上,很難成立為恐嚇罪。

正當的警告於法律上是屬於不罰者。
例如:你要是再亂拿我的東西,我就打你,你給我小心點,這是屬於警告的言語。

恐嚇與否由法官才能認定....大家當然有權利提出恐嚇罪的告訴...成不成立....就看檢察官有沒有起訴被告了...


可是他那樣子說小心出事的會是你
這樣會讓我身心感到怕怕
讓我半夜會夢到有人對我說這句話我就被砍了怎麼辦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6577
這樣我又會想跟家人說網路上有人要跟我說小心出事 ... 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114

話說那個RC不是被說狂發轉貼文想賺積分嘛


[ 本文章最後由 waismile520 於 2010-7-23 00:55 編輯 ]
把C240K開出來就見真章了
出來面對 最實在
說好的C240K呢?無緣無故 遭受人身攻擊囉 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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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落回憶 + 5 精品店 買個K字貼上去 就萬無一失啦!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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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2010-7-23 06:38 只看這個作者
喝喝喝
不喜歡的就按左上角上一頁或是右上角差差咩
不要在罵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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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7241 + 5 不過我總是會回來關心一下後續耶~! ...
峰a + 3 沒錯!! 該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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