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重機開放國道路權立院一讀通過

沒辦法相速克達那樣鑽沒錯
不代表不能鑽
快速道路上大部分的車安全距離至少2.5台車距離
這種距離也夠了,也常常看到Z字騎法
三線道最內車到飄移到最外
然後從最外車道在飄到最內車道

鑽者恆鑽不鑽者恆不鑽
鑽與不鑽之間決定在人而不是交通工具
路上也是有不肖車輛你安全距離大概1台車
直接應切過來,你不讓大家一起撞也不是沒有

反正自己小心一點就好了,看到情況不對油門請自覺放掉
讓安全距離拉得更開,或是自行換其他車道
他趕時間讓他去吧,我們沒他那麼敢

執法人員算了吧,常常看到抓機車(兩段)
附近停並排或紅線的當沒看到

回覆 591# gigimmg 的文章

在高快速道路也常常看到汽車像你講的那樣違規
甚至連方向燈都懶得打直接穿越兩線道
這都是事在人為
守法的人無論什麼交通工具都守法
不守法的則反之
我有跟我從事交通警察的朋友聊過
他們的取締的重點都是上層所謂的重點項目
其餘的違規根本沒在管
所以很常看到騎士不戴安全帽等等的違規沒人管
久而久之很多人就習慣不戴安全帽
這是警察單位應該要檢討的
否則根本沒有立場取締違規
人民也不會信服
原文章由 安保兒 於 2010-4-18 20:58 發表 重機開放國道路權立院一讀通過544
聽說這裡臥虎藏龍高手雲集 小弟特地註冊加入觀摩學習 還請各位前輩多多教誨指導

歹郎卡多啦,大家要好好控制自己牌氣。贊成開放啦,雖然目前騎白牌、開白牌。
(我30歲了有那個錢卻未必紅牌買得下手的人)

今天走路經過小巷口而已,我止步讓機車先進巷子裡,卻被巷子裡剛發動的卡車在我面前直接喇叭-叭落去,有夠不爽,難道我要繼續走路前進讓機車撞嗎? 剛發動車而已就叭人,好歹也熱車後再叭吧,不過這種人太多了,少惹他們~

但當時真想砸車,我的脾氣也要改改了。

[ 本文章最後由 joosindoo_s1 於 2010-4-19 00:54 編輯 ]
戰來戰去還不是都在講[人]的部份!

唉!..若存有把重機當做有錢人玩具的心態,那話也不用說的客氣,把他們這些人當作社會進步的累贅!

至於那些要去做殯儀館的可以趕快去做,到時候自己的親朋好要用到的時候應該可以折更大
原文章由 Kenny0711 於 2010-4-19 10:09 發表 重機開放國道路權立院一讀通過3682
戰來戰去還不是都在講[人]的部份!
唉!..若存有把重機當做有錢人玩具的心態,那話也不用說的客氣,把他們這些人當作社會進步的累贅!
至於那些要去做殯儀館的可以趕快去做,到時候自己的親朋好要用到的時候應該可以折更大


當時開放快速道路的時候
也是一堆人說要去轉行去殯葬業
結果開放了這麼久...快速道路上面
重機騎士才死兩位

不知道那些轉行的
是否已經失業了???重機開放國道路權立院一讀通過2248
原文章由 設備點 於 2010-4-19 10:14 發表 重機開放國道路權立院一讀通過5440
當時開放快速道路的時候
也是一堆人說要去轉行去殯葬業
結果開放了這麼久...快速道路上面
重機騎士才死兩位
不知道那些轉行的
是否已經失業了???重機開放國道路權立院一讀通過7842

為何會失業?阿是不能做汽車生意嗎?2007/11/01到現在,高快速公路上面有多少生意?
生意人不會只接單一車種而已!
廢除禁行機車
原文章由 設備點 於 2010-4-19 10:14 發表 重機開放國道路權立院一讀通過9039


當時開放快速道路的時候
也是一堆人說要去轉行去殯葬業
結果開放了這麼久...快速道路上面
重機騎士才死兩位

不知道那些轉行的
是否已經失業了???重機開放國道路權立院一讀通過6066

應該都已經去參加就業輔助計畫了
26. 簽名檔視同張貼文章,須遵守站內規範。
最大尺寸限制為 455 x 145 (寬度 x 高度),單位為 Pixel。且僅有一張圖片為限。
無論滑板車,卡打車,小綿羊,重機,汽車,卡車,砂石車,吊車都是一種交通工具..
最重要的還是使用的人...
最近兩則新聞來看,一是南區的汽車追撞重機,二是中區的吊車追撞機車..
若人為的不當,越大台的交通工具殺傷力也越大.....
以現在的國道來說!
對重機騎士是個災難啊!!!
如果能在國道上做個規劃!
讓重機騎士不會跟汽車有太多衝突!
畢竟台灣高速公路不像國外!
但是應該不可能!!
經費太龐大了107.gif
一次爬完這麼多頁,
最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


酒後開車的人這麼多,
應該把所有製酒、賣酒的人通通抓起來,關到死!
「力量」愈大,愈要「謙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