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把"流浪狗"和"野狗"混為一談了..當然這個部分每個人認定的觀點不同.
真的要我來要分辨可能也分不出來哪隻是"流浪狗",哪隻是"野狗".
對於無人認養的"狗",一定會造成社會成本,飼料、防疫、居住空間、管理都有一定的錢砸在那邊,而且這個是幾乎"無法回收"的社會成本。
控制成本的擴張大概以"安樂死"還是最快,我記得前一陣子我家這邊來了幾隻野狗,半夜不睡覺狂吠一整夜,白天不見彈,幾天下來的精神轟炸,我決定打電話給"台中縣太平市公所",我會點名是因為他們給我的理由很好笑,他們說"你先把牠們抓起來,我們會過去把他們帶走".
這樣要你們做什麼?我抓的到還要你們?早就幹掉作肥料了.目前每天晚上還是照樣的靠腰..期間我有試過聯合鄰居包圍打狗.連續追殺兩天見人就跑,於是改為晚上在制高點以彈弓攻擊..只打中過一次..之後牠只要發現異狀拔腿就跑..完全打不到.
我覺得政府單位處理這些事情並不積極,所以造成街頭"狗隻"流竄,大狗生小狗,無止盡循環,最終還是得回歸到法制面.
對社會大眾有規範,對現有的"狗"有適合的處理.對下一代的教育.
我想大家在這邊吵翻天,政府官員也不會看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