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交通部首明訂「機車車牌角度」標準 違者最重罰 3.6 萬、吊銷牌照。
前陣子國內機車改裝短牌架、翹牌引起「嚴刑」警察執法自由心證的爭議,未來即將有法可循囉!為解決長期以來因法規未明訂大牌角度而產生的警民衝突,交通部與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近日正式著手研擬修正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修正草案。新制首度明文訂定機車後號牌懸掛的統一角度標準,並最快將於民國 116 年(2027年)7 月 1 日正式上路。
比照日歐規格!車牌角度圖表首度曝光
過去曾發生多起機車主維持原廠設計、或已通過監理站驗車,卻在路邊被警方以智慧型手機測量角度、認定為「翹牌」而遭到扣牌與重罰的案件。為了建立公平公正的執法依據,台灣本次修法特別參考了日本及歐盟的機車後號牌懸掛規範。根據最新曝光的草案草案條文,車輛在前後輪著地、車身垂直停放於水平地面上時,後車牌角度必須符合以下嚴格限制:
- 向上傾斜(上翹):不得大於 40 度
- 向下傾斜(下壓):不得大於 15 度
- 左右及旋轉角度:必須為 0 度(禁止歪斜或旋轉懸掛)
日本國土交通省規定參考:
分段實施,舊車改裝亦須合規
車安中心執行長周維果指出,這是台灣歷史上首次針對機車車牌角度訂定具體規範,也分兩階段對新車進行規範:- 1.民國 116 年 7 月起車廠新推出的「新款新車」須符合新規。
- 117 年 1 月 1 日起包含新舊款式在內的新出廠新車,亦須符合新規。
至於針對廣大車友關心的「使用中舊車」是否不溯及既往?答案是肯定的。未來車主若因車過損壞、或是擅自更換改裝短牌架導致角度不符法規,一旦在道路上被臨檢執法,同樣會遭到開罰。
擅改短牌架注意!違規最高重罰 3.6 萬
交通部強調,此項新制適用於一般白牌機車、黃牌及紅牌大型重型機車。新法實施後,若因擅自改裝車牌架導致角度不符 40 度至 15 度的法定範圍,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2 條,重處新台幣 3,600 元以上至 36,000 元以下罰鍰。
無論怎麼說,原本「無法度」的規定現在終於有了法可循的規範,也算是排氣管之後二項引起關注的改裝品項相關法規,就讓我們繼續觀察未來還會有什麼發展了。
本文章最後由 sinove1215 於 2026-10-15 09:4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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