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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檢舉創新高 立委建議設上限並修正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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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_saii 2019-10-19 18:16 只看這個作者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比喻雙方爭執不相讓,必會造成兩敗俱傷,讓第三者獲得利益,最後的贏家是政府賺大錢,發大財,各位只是別人賺錢的工具,問題也是沒有解決,停車格不夠停,每個人都在違規停車。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螳螂正要捉蟬,不知道黃雀就在牠的後面也想吃牠。比喻眼光短淺,只貪圖眼前利益而不顧後患。

以我的觀察,台灣人的長相大多數是尖嘴猴腮,喜歡同類互相殘殺,很喜歡背後捅一刀,出賣朋友。




本文最後由 mau_saii 於 2019-10-20 01:2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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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9-10-20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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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4125 + 5 不加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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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項闖紅燈叫無立即性危險!!!此人腦袋裝甚麼阿...家裡的親人就是被闖紅燈撞死的,沒親身體驗過說一些鳥話屁話!!!違規檢舉創新高 立委建議設上限並修正交通規則8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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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0615 2019-10-20 09:01 只看這個作者
油咧
油咧
油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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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nly 2019-10-20 10:30 只看這個作者
本來就該訂上限,不要搞得人心惶惶,大家檢舉來檢舉去,交通也不見得有改善阿...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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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ssc 2019-10-20 13:22 只看這個作者
等葉立委不擔任立委後參與庶民交通後看看她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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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688ex 2019-10-20 14:40 只看這個作者
立委好樣的
無法解決問題
只會區間限速
葉委員是那個選區的
可能嫌選票太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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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688ex 2019-10-21 07:01 只看這個作者
違法改成合法就不違法了
其實宜津立委可以建議把所有交通號誌移除呀,沒有紅綠燈就沒有闖紅燈的問題、沒有號誌就沒有不遵守號誌的問題、沒有標誌就沒有不遵循標誌的問題,是不是好棒棒呢?啊不然乾脆一點,全國禁止販售動力機械,往後只能騎牛、騎馬、騎豬上路!
所有惡習皆是姑息養成,豈有情節輕微者之說?規定若能不遵守,何須此條法規?不檢討為何用路人寧可違規也不願遵守規則,反倒是回過頭來限制檢舉人?(雖然我是從未檢舉過啦,但是看到後方不正當使用遠光燈、轉彎車不適切使用方向燈,真的很肚爛!)
本文最後由 juugatsu0912 於 2019-10-21 08:53 編輯

應該要設立一個平台,將不適任的民意代表、立委罷免掉才是..........違規檢舉創新高 立委建議設上限並修正交通規則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