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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著未來 發表於 2019-10-17 07:47 原來闖紅燈不算一種危險行為啊,長知識了
linjacky 發表於 2019-10-17 04:55 我覺得應該完全交由警察親自開單、需要立即處理的違規就直接打電話請警察處理,人力不夠就該招募更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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