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太糾結, GGR電池是現有分家的能源公司資產, 原本合在一起時就算賣車也不含電池購置費用, 否則你會同意自己包在車價內購入的電池去跟人交換有可能換到被操很兇的他人電池嗎?
至於其他一些資訊也有誤, 睿能到目前是允許最多<每年停三個月>不用繳資費如有較長期出國出差事由, 但電池要繳回去(基於電池是GGR ENERGY NETWORK資產)
~~~~暫停申請規則:
(1)暫停期間30天起接受申請,每年不超過90天
(2)電馳資費與性能加值服務將同時暫停
(3)電池資費將以畸零天數計費,性能加值服務會以您使用的天數計費,皆次月出帳。
暫停申請流程:
(1)車主本人需攜帶2顆電池、含照片的身分證件,前往有服務中心的門市,同時將車輛進入休眠模式(同時按壓SMART鍵+GO鍵5秒)
(2)服務中心工程師將進行電池檢查及保管 ~~~~
其他電動機車業者也採近似換電或租電ˊ池的應該沒有這種暫停措施, 一家是電池綁在車主身上至少二年途中不能暫停, 另一家新款大電池太貴也很難讓用戶暫停租金繳納
至於要車主賠償因不當使用電池造成損壞案例並沒有要車主賠全額, 睿能電池最低使用頻率起碼也會要求車主一個月要回換電站一趟進行換電, 不是都擺在車內紋風不動<電池長期不使用也會耗損不是擺著沒事>, 那案例是業者有多次發通知提醒車主要記得換, 但車主就瞭解車是給其內人使用, 導致通知僅到車主沒進一步轉達, 拖到隔好一陣要再發動時無法啟動, 回廠檢測發現電池受損要求車主就受損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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