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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走行於斑馬線或人行道 當心遭罰 600 元


該罰
很多腳踏車也闖紅燈
騎車速度依路況行駛
自行車走行於斑馬線或人行道 當心遭罰 600 元6695

如果是在人行道上,像這款腳踏車要也要被罰600-1200嗎?條子背背,你這罰單真的開的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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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麼的就聯想到香港,就是有這種智障政府專作一些擾民的智障政策,真正需要公權力介入的時候往往又無作為!所以對政府而言,智障跟無能通常是一體的!因為智障,所以無能!
台灣政府跟中國政府的智障與無能,大概也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已!慶幸的是,我們每若干年至少還可以用小小的選票換掉現任的智障政府!中國人可就沒這麼好運了…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9-8-3 22:50 編輯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除非警察用站崗的方式。不然很難捉。
儘量罰吧,很多自行車騎在路上都藐視交通法則,是該好好的罰一下!
只有想到
這是一條沒用的惡法
人在江湖飄  哪能不挨刀
有牌照的汽機車都抓不完了,何況是無牌照的腳踏車
自行車不適合走人行道嗎?
我看日本節目發現他們的自行車似乎都是走人行道
不對阿!高雄的自行車行走標誌是在人行道耶!那不就跟交通法規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