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塵 發表於 2019-4-20 05:53 這樣就合理了 從影片來看似乎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原來當下您在注意右側路口有無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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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chan8317 發表於 2019-4-20 07:33 幸好人沒怎樣,防衛駕駛真的很重要
Kenrich_Li 發表於 2019-4-20 07:45 這裡是台灣,而台灣人很多都是先搶先贏(三寶), 根本不會理會交通法規(可能完全不懂)。
cmcssc 發表於 2019-4-20 08:11 我個人覺得,這車禍是原本可以避開的...我上次車禍和你有點雷同,但是我站得住腳是「對方未按燈號指示行駛 ...
D.C. 發表於 2019-4-20 12:24 還是安全第一、碰到了再論對錯都很麻煩⋯⋯
bbb0147 發表於 2019-4-20 12:35 先讓警察來在說吧,要記得通知保險公司,最好是保險公司有人在拍完照後再去修車。不然有的維修費太貴會被拒 ...
rock-biker 發表於 2019-4-20 13:18 樓主當下有報警嗎? 還是已經達成和解協議?
Lex明 發表於 2019-4-20 13:52 先找警察開事故3聯單+筆錄 剩下的就交給保險 對方汽車有保第三責任的話
ken-tsai 發表於 2019-4-20 15:42 這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他車頭已經過一半以上 你的責任未必比他低
YenLiu 發表於 2019-4-20 17:14 有提供行車記錄器給交通隊,不意外對方理賠會用73比例去談 1) 車損拍照大概四個角度 (後方兩張含車牌) 拿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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