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是法律跟行政的問題,罷工是單純勞資雙方的問題,你想要路權你可以寫信陳情,打爆立委電話要求他們修法、打爆市政府電話寫爆市長信箱要求廢除禁行機車,兩件事情的性質跟兩造根本不一樣啊,所以我不知道你怎麼會有認識那種小學生覺得不合理欸,根本兜不起來,請問是哪個小學的小學生阿,我真的很好奇,到底交通部有沒有開特例我們就wait and see阿,何況會議本身也不生效力(作成的團體協議才有效力,但是我怕你不知道欸,要不要一樣附網址,但是感覺你也沒看上面貼的那個,QQ喔),所以你要說交通部開特例,其實也不太算啦(我只是順著你前面的"制定法規"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