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檢舉交通違規 明年起須實名

我覺得是可以實名,但前提是不可以有任何人去干涉運作

排除警方洩漏個資,不得讓任何人動用關係、階級、金錢,盜取舉發人個資

另一方面,同一違規多次舉發,實名制也可以看出是不是同一人惡意搗亂

但你看第二段也知道不可能,什麼議長、議員、黑道過來,任誰都沒轍
早就該統一各縣市各式交通類檢舉中對檢舉人基本資料的格式, 與使用介面及後台系統的處理功能.

補上 ID 後, 就應該去掉不需要資訊(ex: 性別). 目前像色盲文盲三寶充斥的台南市, 居然不要 ID, 但是要求職業(歧視嗎)? 高雄市最扯, 只要求姓名, 性別, 電話, 跟emai. 難怪檢舉案件品質差, 浪費條哥哥姐姐們的時間.
人生已幾度, 春雨秋葉紅. 但願,
情緣無時盡, 留住個再見, 留個人長久.
33#
Lex明 2018-12-8 01:15 只看這個作者
有些有病檢舉成癮的
確實是需要多些人關心
34#
ROLEXER 2018-12-8 20:14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實名就實名,違規是想怎樣?!
主要用意在於防止腦袋不正常的人亂檢舉
然後看也不看就發紅單的員警
我最近就收到一個莫名其妙的檢舉,而且路名跟違規事實都不符
要申訴又被家人反對,老人家覺得300元繳掉就好
申訴過程冗長又勞財傷民、費時費工
個人支持實名檢舉,但也需要求員警收到檢舉內容時看清楚實際內容(這部分難)
比方說紅黃牌機車騎快車道直接左轉 本文最後由 magicman170 於 2018-12-10 00:46 編輯

給個讚

讚: 0.0
回覆 天生魯蛇 : 抱歉沒注意到少打一個0,已修正  發表於 2018-12-10 00:47
讚: 0
笑死,最好是有30元的交通違規罰單,不要再掰了~ 放假消息小心被罰錢  發表於 2018-12-9 14:22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
我都會在家裡聽聽音樂、畫畫或是練練書法寫毛筆字,織毛線衣、彈彈古箏、學學插花....
偶而還會去大馬路上扶老太太過馬路,有時候一天還兩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