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行政院定調 超過速限 40 公里以上列為嚴重超速

来源: 蔡育庭 2018-10-9 22:00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5 1715
行政院在 10/4 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明訂「嚴重超速」定義將趨嚴,由現行超過速限 60 公里以上,降為超過速限 40 公里以上就列為嚴重超速,重罰 6 千到 2 萬 4 千元。依照過去的取締記錄推算,被列為嚴重超速的件數每年將增加 6 萬件之譜。

交通部解釋,當速限50公里時,駕駛人視野約100度,若時速90公里,駕駛人視野會變小,僅剩45度,速度越快,所需要反應時間越長,將從5秒變11秒,煞停距離也從45公尺增加160多公尺,風險越大,因此速度管理有其必要性,希望藉此降低超速和肇事件數。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現行違規超速採分級處罰,一般超速罰 ​​1200 元到 2400元,危險駕駛則是罰 6000 元到 2 萬 4000元,目前認定車速超過最高速限 60 公里以上才列為危險駕駛,以速限 50 公里為例,時速要超過 110 公里,才列危險駕駛,不過專家認為超速一旦超過速限 40 公里以上已經算嚴重,因此危險駕駛定義降為超過速限 40 公里以上,就可罰 6 千到 2 萬 4 千元。

行政院定調 超過速限 40 公里以上列為嚴重超速9156



本文最後由 蔡育庭 於 2018-10-12 15:28 編輯

相關標籤: 行政院交通部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5

跳到指定樓層
2#
育幸 2018-10-10 02:57 只看這個作者
又是一個無厘頭的政策
行政院定調 超過速限 40 公里以上列為嚴重超速8942
3#
dreamkin 2018-10-10 08:53 只看這個作者
又一個搶錢政策
提高最低消費了,大家小心囖!行政院定調 超過速限 40 公里以上列為嚴重超速8054
買菜車,車雖小,志氣不小!
5#
Eric6110 2018-10-10 18:35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一直看不到 對酒駕 如何祭出 有效的 罰則...
交通部解釋,當速限50公里時,駕駛人視野約100度,若時速90公里,駕駛人視野會變小,僅剩45度,速度越快,所需要反應時間越長,將從5秒變11秒,煞停距離也從45公尺增加160多公尺,風險越大,因此速度管理有其必要性,希望藉此降低超速和肇事件數。


超白癡的官員,

反應時間 5 秒,這啥碗糕,

棒球從本壘到一壘,美國職棒平均 4.62 秒

本壘到三壘最快 10.45 秒 (Billy Hamilton)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61124/2316212/


像一樓照片理那種道路在高雄市,機車道限速 40 公里/小時

我今天試著 50 km/h 騎,幹,飛長危險,大部分機車速度都是 60 或以上

50km/h 騎邊邊讓人刷卡,旁邊又有臨停、違規、並排的汽車


125cc 的車不用油門一拜就 80 以上,嚴重超速啦

警察要業績,一個月上一天班去中華路或民族路蹲點即可

超白癡的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