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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與汽車共用停車格? 重機停汽車格收罰單

現在的法規實在是訂的有點亂七八糟
有些警察連法規都搞不清楚
只覺得"這台車應該不能這樣停"
就開單了
反正業績有了...申訴不申訴不關他的事
就算申訴過了也跟他無關了
台灣就是很畸形,機車就是機車硬要把它說是汽車,腦袋真的不知道出什麼問題。
所以我常說騎大重
寧可直接停人行道或是機車格倒停
還不一定被檢舉
你只要停在停車格內
就是有眼紅的北七想要弄你

另外現在都有大重停車的APP
就盡量去停可以停的停車場比較保險
好麻煩喔
所以離開前還要拍個照?
人在江湖飄  哪能不挨刀
建議車上備車罩或車尾朝內,愚蠢部修的法,造成空間的浪費...
吐痰兼告官..........
政府濫政策....騎士不服從........
我記得北市先前有通過汽車的停車格開放一格內 大型重機可停放兩台, 不知現在可不可停更多台, 但有汽車跟大型重機同時存在的情況似乎是大型重機會比較吃虧,
因為不知道是誰先來, 汽車來有可能車主不知法規, 會移動大型重機到一旁然後自己停進去,
也有可能是大型重機車主為了行個方便而插入原本有停汽車的汽車格內,
法規在此似乎沒有看到很清楚的規範(可能我沒看仔細 待求證),
至於收費的標準跟罰則目前看起來應該算是有相關但不完全相關的兩回事,
收費員只會依循停車格內車輛的數量去開停車費的單子

生活就像一面鏡子,你給什麼,就得到什麼
椅子擺好看.................?
29#
lpr617 2018-4-25 12:00 只看這個作者

期待申訴結果 希望政府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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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期待了, 改開一張停車方向不依規定而已.  發表於 2018-4-25 13:03
祈禱成為省油第一
跑第一的猛的150
這真的是模糊地帶~

警察跟開單人員到底要怎麼辦定是汽車先到停車格還是機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