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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癱違規女大生 法官判:貨車司機無罪定讞~~

xboy200 發表於 2017-10-1 21:26
法官已經很霸氣的說了!

我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規用路人讓步!這是我的路權!我不用讓啦!

不曉得你是看不看得懂,在法官眼中何謂"非理性"?

台灣法律有太多爭議

這無可避免。

民事與刑事又是不相干的兩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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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0-6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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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又知道恐龍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呢!但牠一隻卻掌握神一般的權力!這才是最大爭議!  發表於 2017-10-5 19:36
不曉得你是看不看得懂,在法官眼中何謂"非理性"?

台灣法律有太多爭議

這無可避免。

民事與刑事又是不相干的兩條線
wuwuab 發表於 2017-9-30 23:08
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擬,僅憑囑託機關送來的卷證資料、個人經驗就作出判斷.
官司打 ...

你把警察的福利砍了,他們就會明目張膽的從另一方面取得。

台灣遠比你想像中的黑暗許多,今天警察系統還沒全面崩盤,很大的原因是基層的錢還算夠用,不用主動找外快就能活下去,所以不用真的變成有牌的流氓。

如果連執法者都不能保障自己的生活,他們踐踏法律的熟練度可是你我都遠遠不及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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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0-6 19:26
想太多,警大的教職人員不等於警察…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10-5 17:19
34#
dkc 2017-10-5 10:43 只看這個作者
<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擬,僅憑囑託機關送來的卷證資料、個人經驗就作出判斷>--------這個最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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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0-6 19:26
35#
18路 2017-10-5 11:00 只看這個作者
這應該是對方違規主因且根本無法反應,
所以應注意而未注意不適用於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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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阿,所以1 2 審法官才會都做出如此判決的~~~~  發表於 2017-10-6 19:27
自己要死怪不得別人阿~~~~
應該從最正確的角度去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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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0-6 19:27
不能用應注意未注意喔
哈哈
還是有明理的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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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0-6 19:27
人在江湖飄  哪能不挨刀
這就像是妳無照駕駛被撞死也是妳家的事,無照憑甚麼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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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0-6 19:28
39#
070212 2017-10-5 12:49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突發狀況真的會讓人閃避不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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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0-6 19:28
在台灣真得很需要錯的自己吞全責
不然受害者真的很可憐...
被告賠錢也有可能被關
讓另一個家庭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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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0-6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