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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害人!女騎士為「閃車」 遭遊覽車輾死

本文最後由 x-zero 於 2017-8-4 08:56 編輯

汽車應該要先等直行車過後再上路 硬切後面的當然閃

而機車這種要換車道 左閃右閃前 要先看看後面有沒有車呢
後照鏡是好物 或是先減速
要怎麼改車我管不著 但請不要干擾到其他人
如燈光閃爍恆亮不合法規之燈色 無擋泥版 改管
來囉~~開始檢討被害人囉~~
應該制定法規重罰違停,不然這種違停害人的情況只會持續上演
防衛駕駛或禮讓行為說來容易,可是真有幾人能做到呢?
這個問題不好說啊  
汽車這麼危險是不是要禁止上路
保護機車騎士的安全
兩個三寶,汽車連方向燈都沒打,閃過第一輛公車之後就認為自己可以理直氣壯的切出來
機車則是盲目的向外線切去,這也是真的問號問號
而公車說實在的是很無辜阿,有道理自己開在車道上要讓路給左切右切的人嗎?重點是公車還是直行車,那裡也不是路口啊...問號
只能說這場意外真的是天時地利人和
誰說買菜車不能騎得很熱血?
27#
lora 2017-8-4 09:42 只看這個作者
不止違停變換車道也沒打方向燈,駕駛觀念就是隨性,禮讓已是消失已久的美德。
不用獻慕日本交通,因為所有路邊都不能停車。
不用獻慕台灣可以隨便停車,因為每年有二千人要出局,代價很高要慎思。
先看照後鏡...................事後諸葛說起來當然容易;
不過~眼前突然遇到臨時竄出來的違停車,真的還有時間看照後鏡?

同樣的~就算採剎車方式來迴避臨時竄出來的違停車~
還是有可能煞不住而撞上違停車,或是因剎車太急而導至機車打滑摔倒.

這跟上次違停一樣.差別上次是水泥攪拌車.都是要閃違規.但沒轉頭確認要轉入車道後方有無車輛.
先說死者為大,是三寶駕駛嚴重腦殘,違規停車、切車沒打方向燈就算了,如果切的速度快一點,也許有機會避免,偏偏切車的時候又想當守法好公民,慢慢切又錯估後方來車速度,那就無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