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是近期我看過真的是非常詳細的一篇,我個人補充說明與解釋一下:
管理面:
從源頭管制是個好提議, 但不合法規的排氣管能不能製造與販賣呢?
外銷的法規跟國內的不同, 全盤推翻並不是個好方法, 那賽車用排氣管呢?
這些都是該通盤考量的地方
認證是否該由公家單位進行, 有公信力且有法律依據
所有排氣管是否該與車台一樣, 打印流水編號
這部分,環保署已經在研議修改空污相關法規,並且規劃排氣管認證作業,未來,我想會有公權力的排氣管認證制度產生。現階段只是個過渡時期的試辦作業,針對現在無論有改沒改的車輛,只要噪音檢測合格,就可以貼附標識,環保局也會拍照上傳雲端建置資料,之後再被檢舉或攔檢,只要沒有再改,聲音也很正常,就不會讓你再花時間做檢測,直接放行。
試辦的另一個原因就是現在有改裝車輛的人很多,但是"改裝並不違法",環保署也知道這前提,但是希望無論變更車輛哪個部位,就是不要產生噪音吵人,所以對於現在路上的車輛需要進行這樣的管制。因為沒有人喜歡一直花時間請假去環保局驗車,環保局也不想一直處理明明就驗過的車輛又被檢舉的案件,因為有的非原廠排氣管就是比較小聲
制度面:
取消噪音檢舉 "獎勵" 制度, 請不要讓這個機制淪為有心人擾民詐財的工具, 回歸實際面
定期驗車時加驗排氣管噪音與防燙蓋, 而不是單憑照片與監理站個人喜好決定
檢舉並ˋ沒有獎勵制度,101~103年的確有試辦提供檢舉獎品,但已達效果而停辦了。而檢舉制度為求謹慎,從原本沒有規定要檢附照片,到後來規定要有照片,甚至提供影片上傳,為避免胡亂檢舉事件,也增加檢舉人必須填寫真實姓名與身分證統一編號,環保局也會視需要向檢舉人確認發現噪音車輛的情形,而且民眾只檢舉車輛改裝,環保局也會轉由監理單位處理或者不辦理,因為環保單位只管有沒有產生噪音。
因檢舉而驗車的民眾, 驗車通過後是否該有合格期限?
有三個月的期限,但如果新的檢舉事證,是足以證明又再度變更且與之前到檢的樣態不同,就會再叫他來驗
比如說驗車合格後六個月內就算再收到檢舉, 也不需要再去驗車
如果驗車不通過, 經限期改善後仍無法通過檢驗, 或者檢驗時用原廠排氣管, 上路時用另外一支排氣管
則處以高額罰款, 包含違反噪音防制法與非法改裝
這就是今年環保署試辦的目的,為了就是防止車輛噪音檢測合格後,又再度換別支排氣管吵人這"行為",以噪音管制法第八條進行處分,因為環保局已經幫你這台車驗過了,但你又再度換回或換別的排氣管吵人,這樣的行為就是蓄意或是規避?因為這樣的人越來越多,很多人都知道到檢前換回原廠管就會通過檢測,檢測完之後再換來就好。
執法面:
警察如果沒有量測儀器, 無法單憑人耳決定是否超標, 僅能開驗車單而非罰單。
舊排氣管設定一個緩衝期, 新排氣管則依照新法規處理。
我想說的是
撇開警方查改裝管的作法,就只說環保署與環保局的,
其實胡亂檢舉的案件遠比各位想像中的少。
被檢舉一支排氣管,去驗的時候又是另一支排氣管,驗完後又是一支排氣管這樣的案例很多。
驗之前是改裝管,驗的時候是原廠管,驗完再說是"原廠被檢舉"製造風向的也很多。
不管如何,今年試辦的目的,就是希望可以讓大家都可以解套,改沒關係,噪音驗過就好,也不要讓你一直接到驗噪音的單子,另外也減輕環保局查證檢舉案件的負擔。
貼紙很爛,貼在排氣管上,滿常聽到"哪個白癡想的",因為知道貼紙的一些問題,例如有人愛洗車阿、排氣管溫度之類的,所以才會有照片雲端資料庫,不管貼紙在不在,都可以查到車輛檢測當時照片,所以貼紙不見再跟環保局申請就好。你們相信環保局在你們身上打銘牌的技術?因為是試辦,很多執行方式都會再檢討修正。
其實這真的是一個很簡單的試辦計畫,試辦一個只要噪音檢驗合格就有紀錄的計畫,不要讓某些人心存僥倖再去改裝吵人。
但是因為試辦縣市的其中新北市就是要跟其他縣市不一樣,再加上台中警方那抓改裝的方式,使得這樣的試辦計畫被說得很誇張,車戒嚴阿~等等的,真是始料未及。
參加了李婉玉公聽會、李坤城公聽會,對於新北市作法,我想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方式仍有問題,夜間管制時段不承認其他試辦縣市查驗過的車輛,我點我就覺得這真的很扯,雖然當天議員希望這應該是全國一致的,環保署也在現場也說這應該是各縣市通用的,但新北市仍然沒有具體表示。這到底是為了什麼?排氣管廠商送驗對應車型排氣管方式,我覺得很合理,可以推行,但是現在已經裝非原廠排氣管的,為什麼還要送審驗?為什麼不驗過合格就好,如果車主再改再製造噪音在罰啊!
因為審驗與檢驗是不一樣的做法,
審驗是整輛車要經過加速噪音、原地噪音、耐久度測試等,還要包含品管與抽樣檢查。
檢驗就是完成原地噪音檢測。
另外還有會議中,有人提到提供噪音計的問題,其實驗車輛噪音的噪音計是有規定的,需要class1等級的,如果只拿幾百塊的,我想到時就會有新的爭議,說這不符規定之類的,或是有誤差之類的,所以驗車輛噪音機制,還是回歸環保單位比較適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