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wuing945 於 2017-1-7 01:15 編輯
以下列舉富X產X定型化契約,不然有人真的永遠看不懂,把保險公司當平行時空的存在
請各位車友,先不用管RCS樓主怎樣,只要聚焦賓士車主跟保險公司的契約關係就好
一次解答某人疑問
第八條 修復費用理賠方式
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得修復或現款賠償,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修復賠償:
(一)以修復至毀損發生前與原狀相似之狀況所合理之修復費用為限,但不包括加班費、
趕工費、加急運費、空運費、特別運費等。
(二)前目所謂修復至毀損發生前之狀況,係指合理可能範圍內與原狀相似而言,並非
指與原狀絲毫無異。
(三)必須更換之零件、配件概以新品為準,且不適用折舊比率分攤,如國內市場上無
法購得時,本公司得以其他廠牌之零件、配件更換之
原文:富X定型化契約
所以,因為賓士車主有買保險,所以他要修車,只需要找保險公司,因為保險公司有義務依照契約走
那你會說,可是撞人的肇事者願意賠,怎麼可以讓保險公司賠??,可以阿,你要賠就上法院說去,保險公司會到法院告你
你到時候在法庭上慢慢說去吧,而且原本修車費 14 萬,上仲裁庭還要多負擔告訴方的仲裁費,至少$ 1000,依照求償金額會不同
到此,賓士車主跟RCS車主再無瓜葛,RCS車主只能面對保險公司的追討,而且他100%肇事責任,根本不能含扣啦
RCS 車主還笨到上網討拍拍 (他的文章都是法院證劇),說自己騎行中使用手機、未注意路況肇事,而且是上班途中,不就好險他沒撞到人,不然還要再多背一條,業務過失傷害罪
講回保險公司的契約,後面還有第二條,也就是很多人說的,好險RCS車主不是撞到馬或者牛
二、現金賠償:
(一)修理材料或零件在國內無法購得者,可根據經本公司調查之當時市場價格,以現
金賠付。如經本公司同意由被保險人或受害人自行向國外訂購時,則照國外發票日價格
按掛牌賣出外匯匯率,折算新台幣賠付之。
(二)以協議方式賠付現金自行修復者,其修復完成後,被保險人應通知本公司檢驗,
否則本公司對於以後該車同一部份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三)被保險汽車發生全損無法修復時,以保險金額賠付
如果撞到牛或者馬,不好意思,賠償金額從台幣變美金,還要小心台幣狂跌,這些都是可怕之處
所以RCS樓主一開始不賠,還跟人家討價還價,等到保險公司出來就是等著被宰,民事契約就是這樣,沒什麼好叫的啦
最後的最後,某些人一直主張,被撞的人不能在談定金額之前就修車,這更好笑,不好意思,車主有保險,照契約走就好,管你屁孩說什麼
第十一條 修理前勘估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在本公司勘估前,不得逕行修理,但經
被保險人通知後廿四小時內(假日順延)本公司未處理者,不在此限。
看到了嗎,依照契約,只要賓士車主當下打電話給保險業務,接通了,那這整件事都沒得含扣了,你只有等著被告而已
賓士車主當下沒有馬上打電話找保險公司,還讓你拖兩週,你有什麼好不開心?
最後,代位求償都是有定型化契約保障的
第十七條 代位
被保險人因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損失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本公司得
於給付賠償金額後,於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被保險
人不得擅自拋棄對第三人之求償權利或有任何不利於本公司行使該項權利之行為,否則
賠償金額雖已給付,本公司於受妨害未能求償之金額範圍內得請求被保險人退還之。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本公司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
致者,不在此限。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保全本公司之求償權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本公司同意償還並視為損
失之一部份。
希望有幫大家解答到,至於民事庭流程請自己去翻法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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