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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撞上路邊起步機車

等判定,多說無益,肇責不是嘴巴說說了算
花5000元拿去鑑定也不可能100%全責。鑑定結果一定會傻眼。
和你想可能不一樣。
13#
Rupert 2016-9-12 09:28 只看這個作者
對方公司是是說只要初判的主因或次因就可以了,不需要鑑定,保險公司自己有一份理賠標準~
只是對方是說他已經完全進入車道算後車撞前車全責下定論,我影片看他轉出來已經還跨多一個車道,撞上時對方機車還是處於斜的狀況
只是對方一直施壓力說全責,壓力蠻大的8/24 撞上路邊起步機車4881
現在是對方說....那麼警方那兒的筆錄如何寫...有記錄器明顯是直接衝出沒在看的..因此100趴肯定非答案...但可能你責任比較多...話說這種不看有沒有車直接衝出的有夠多..早晚被大車收走....
卡位等後續~~~~~~~~~
本文最後由 燒肉粽 於 2016-9-12 10:02 編輯

我不敢說你完全沒責任,但對方的行進方向根本就有問題!

從右側起步的車應該先靠右走,怎能一開始就想切內線?
筆錄的內容很重要
有時候警方的判定就等於斷生死了
(被後車追撞還要負擔100%責任的車主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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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要不要講講你的故事, 讓我們瞭解一下筆錄要怎麼做才能讓對方 100%肇責?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9-12 10:29
18#
kash 2016-9-12 10:29 只看這個作者
seven527 發表於 2016-9-12 10:16
筆錄的內容很重要
有時候警方的判定就等於斷生死了
(被後車追撞還要負擔100%責任的車主路過) ...

大哥要不要講講你的故事, 讓我們瞭解一下筆錄要怎麼做才能讓對方 100%肇責?
警方的"車禍談話記錄"登記的內容很重要,雙方登記的欄位也很重要,通常第一個欄位(A1)紀錄的是肇事主因,第二個欄位(A2)為次因或是受害者,所以若有當時的車禍筆錄內容,比較有判斷依據,且肇因不是對方或保險公司說了算,另還好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前因後果,所以將來的協調會怎麼攻防會很重要,建議找個比較有經驗且懂的人隨行,可以協助爭取自己的權益!!~~~~~~~~~~~~~~~~
20#
kash 2016-9-12 10:42 只看這個作者
以十多年前的法規來說, 多會判後車撞前車, 後車100%肇責

修法以後, 轉彎車須讓直行車, 但法院又會多加一條直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要擔3成肇責, 所以樓主在攻防上要去強調:
他突然衝出, 己方已減速無法閃避, 有傷要去驗傷, 小擦傷也算, 同時要把紅線違停的前後兩台車抓來一起告過失傷害

還有, 不用太糾結在這, 該跑的法律程序就去跑, 大概一兩年才會有結果, 而人生還有很多重要的事要做, 這件車禍沒重大傷害的話,只是你人生的小插曲,放下才能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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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9-12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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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9-12 22:06